“風雲”殺手組織6
()李登雲早知道那雙藏在褲袋裏的手一定攥着什麼東西,不是手槍就是匕首,當兩人到兩米距離那隻手還沒抽出來的時候,他便確定了是匕首,而不是手槍。如果是手槍的話,對方不會走到兩米的距離了還沒抽出來動手,因為子彈的射程可以有幾百米,就算槍法再不準的槍手,在幾米的範圍都還是能瞄準一個人射擊的。
因為知道對方的褲袋裏是匕首,而且看出了對方是個訓練有素的殺手,所以他知道對方最有效的攻擊方式。
那柄至下而上的匕首直奔他的喉嚨,快,狠,准!
但卻半途而廢。
在對方的手一動之時,他也出手了。左手抓住了對方的小手臂,並且用力壓下,使對方的攻擊無法進行,同時抬腿,給了對方襠部一腳。
在一個男人的身體部位上,襠部是最脆弱的地方,受到重力攻擊時,輕則昏厥,重則殘廢甚至斃命。攻擊襠部,是最有效的方式。只是一般人難以拿捏攻擊的準度。
在那人的身體才倒下的時候,左右邊的人也已經沖近了。
左邊的人先到,將手裏燃燒着的香煙,當成武器一樣的,用力的擲向他的面門。
這支香煙,不能對一個人造成什麼傷害,這只是虛招而已,只要他以一般人的條件性反射躲避這支香煙的話,就會變得被動,對方會在他避讓的時候進行致命的攻擊。
所以他沒有避讓,而是伸手將那支劈面而來的香煙拍擊回去,倒撞向對方的面門,人同時飛躍而起,一腳蹬向對方的胸膛。
對方也沒有避讓,而是再次伸手將香煙擊回,而他人在空中,香煙無法擊到面門,所以不能造成影響。
瞬息之間,他已經快蹬到對方的胸部,倉皇中,那人急退。
但他的出手,都是組合式攻擊,腳雖蹬空,但落地后,抬手一肘,擊中那人的面門,那人頓時一個趔趄栽倒。
他毫不猶豫,橫移兩步,轉身,看見三四個人衝到。
其中一個人目光看着這裏,但是卻在與人通話。不用說,。第一直覺,對方在叫支援。
於是,他知道這樣的情況下,時間重於一切。
他要與對手搶時間!在對方的援兵沒到之前,結束戰鬥,迅速撤離。
所以,他迎着衝過來的幾個人沖了上去。
三十六計中,本來走為上計。而且他若是逃,還很少有人能與他比速度。但此時卻不宜逃,因為是好幾個訓練有素的殺手在攻擊他,在沒有很好掩體的情況下,他不能把自己的背後留給敵人,那樣會讓自己很被動,防不勝防。
再厲害的人,不是神,背後沒有眼睛。
所以,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把敵人解決掉。
他迎面衝上,對方在接近他的時候,幾個人散開,欲形成包圍圈,但他卻突然從中心位置沖向最邊上的那人,對方的手都還沒來得及抬起,他一腳已經蹬到了對方的大腿,對方下盤失重,頓時栽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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