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買貨
平原侯府是京外侯府,所在地青陽,乃是港口城市。
大周從建國之初,青陽做為開放港口,發展對外貿易。百年發展下來,己是大周第一港口。
幾層樓高的大船,奇裝異服的外國美人,貨物更不用說了,大船泊來的,見過的沒見過的,花樣多的很。
也因為經濟發展至此,青陽民風也十分開放。別說像她們這種丫頭,就是千金小姐也可以出門逛街。
“兩位姑娘,到了。”小廝把馬車停穩。
李瓔珞和沈秀一前一後下車,只見眼前車水馬龍,行走的男男女無數。
正是碼頭一條街,青陽最熱鬧的街道。
“真是熱鬧啊。”李瓔珞滿臉羨慕說著。
沈秀卻不得不提醒她,道:“逛逛就好。”
外國泊來的新奇貨物,那價碼可不是一般的高。別說她了,就是李瓔珞,也只能看看。
李瓔珞笑着道:“我知道。”
女人愛逛街是天性,再者說了,就是現在買不起,也不表示以後買不起。
“那兩位姑娘逛着,我在這裏等兩位。”駕車小廝說著。
李瓔珞點點頭,又叮囑小廝道:“我們逛逛就走,你別跑遠了。”
小廝笑着道:“看姑娘說的,有緣侍侯姑娘,哪裏敢大意。”
“晾你也不敢。”李瓔珞說著,隨即又笑着道:“不會讓你白跑一趟車的。”
府里主子的車,下人們私用也不是一回兩回了。佔主子的便宜沒什麼,但對駕車的小廝,多少也得意思一下,不枉一場辛苦。
“那就先謝過姑娘了。”小廝笑着說。
三人就此分開,沈秀與李瓔珞手挽手走向集市。
林立的店鋪,街邊擺着的小攤,幾乎要閃瞎人的商品。街邊行走的男男女女,一切都是繁華熱鬧的。
“多寶閣肯定有新貨來,我們快點去看看。”李瓔珞幾乎急不可待說著。
多寶閣是青陽最大的百貨商店,上下十幾間門面,應有盡有。只有想不到的,沒有買不到的。
沈秀道:“時間還早,我們隨便看看。”
所謂大船泊來的外國貨,東西到底值多少錢,除了跟船跑的,其他人根本就不清楚。
物以稀為貴,有本事把一兩本錢的東西賣到一萬兩,這是本事。而多寶閣的大掌柜,就是有這個本事的人。
想在多寶閣撿漏不可能,還不如到小攤上看看,有水手私下倒賣的,也許還能撿個漏。
“也是,你眼光好,上回挑的那個墜子,祖父說能賣大價錢呢。”李瓔珞說著。
沈家的千金,見多識廣,眼力自然是不差的。
與其過眼癮,還不如小攤撿漏。不指望着倒賣賺錢,但能買到好東西,也是划算的。
兩人己有主意,不再往多寶閣走,而是專註於路邊小攤。
碼頭一條街算是自發行成的集市,檔次分為三種。
最高檔的自然是多寶閣那種,有門面,有夥計。客人除了買貨外,還能享受到超級貴賓待遇。
次些的就是,路邊長攤,這種長攤,雖然沒有門面。卻佔了不錯的位置,攤位也比較大,也會雇兩個夥計幫忙看着。
而最次的就是游陸攤,拿着包袱兜售,打一槍換個地方,東西的來路也多半說不清,質量更是參差不齊,還經常騙客戶。
但這樣的小攤,弄不好就有好貨,風險與收益從來都是成正比。
“姑娘,姑娘,我這裏有新進的好貨,要不要來看看。”
正走着,一個賊頭賊腦的小子叫住她們,手裏提着一個包袱,正是游擊攤的標準打扮。
李瓔珞笑着道:“最好有,不然真要掀了你的攤子了。”
攤主笑着道:“看姑娘說的,騙誰也不能騙您呢。”
說著,攤主帶着兩人到角落處,把包袱打開。雖然包袱看着不大,東西卻是真不少。
而且多半是首飾之類的精巧小玩意,這也是攤主會叫住李瓔珞和沈秀的原因,看她們的打扮,至少也是富貴人家的小姐,買的起。
“就這幾樣啊,也沒什麼特別的啊。”李瓔珞挑撿說著,臉上有幾分失望之色。
東西雖然都不錯,但是做為平原侯府的大丫頭,她們見的世面太多。雖然大部分東西都買不起,但至少是見過的。
沈秀卻留意到一個白玉扳指,伸手拿了起來。
做工雖然簡單,但非常精緻,質地通透,一絲雜質都沒有。摸起來更是溫潤,細膩。
是羊脂白玉的,在這樣的小攤上竟然有這樣的貨色。
“姑娘好眼力,這是剛到的新貨,只二十兩銀子就好。”攤主說著。
李瓔珞道:“你搶錢呢,二十兩銀子,都夠吃一年了。你這麼一個破板指,連個雕花都沒有。”
“這樣的好成色,二十兩銀子絕對是良心價了。”攤主說著。
沈秀笑着道:“有沒有良心,你最清楚了。我也不想問東西來路,五兩銀子,我現在拿走。”
“五兩真的太少了……”攤主說著,“看您就是個懂行的,這樣的好貨色,若是在多寶閣,一百兩銀子都買不着。”
沈秀意味深長的道:“這東西進不了多寶閣。”
攤主頓時變了臉色,馬上道:“小姐既然是真心買,五兩就五兩。”
“攤主是個明白人。”沈秀笑着說,從荷包掏出五兩銀子,交給攤主。
倒是李瓔珞有點沒反應過來,小聲道:“五個月的月錢呢。”
“划算的。”沈秀說著,把扳指放回荷包里。
這種成色的羊脂玉板指,絕不會出現在這種小攤上。
唯一的可能,就是賊臟。而且偷的還不是一般人,這種燒手的東西,都是要急着出貨的。
攤主雖然出了貨,臉色卻不見痛快,道:“小姐啊,這筆生意你是賺大了。”
“生意嘛,不管什麼東西,能出手的才是賺錢的。砸到手裏的,都是賠錢貨。”沈秀笑着說。
攤主聽着笑了,道:“小姐這話也是通透的,如此佳人,幾兩銀子而己,虧了也不心疼的。”
沈秀聽得淡然一笑,對李瓔珞道:“我們走吧。”
當天晚上,燕王府地牢裏。
陰森的地牢裏,忽明忽暗的燈光下,一個十四、五歲的美貌少年,手持長鞭,抽打着吊在木樁的人。
賊頭賊腦的小子,正是上午時的攤主。
“不長眼的東西,偷東西偷到爺身上了。”美貌少年怒聲罵著,揮動長鞭,直打到攤主身上。
一鞭又一鞭,打的又狠又准。
攤主被打的皮開肉綻,傷可見骨,連叫喊的力氣都沒有。
“還沒問出來了嗎?”清冷的聲音,從樓梯口處傳來。
陰暗的燈光下,看不清來者的臉,只有一條條的人影,被拉的老長。
“我就要問出來了。”美貌少年說著,語氣中帶着焦急,“叔叔,我一定不會把扳指丟了的。”
扳指是叔叔給的,出門一趟,竟然被兩個小賊偷了。
人是抓到了,但扳指卻己經出手了,問不出個所以然來。
可惱可氣,更可恨。
東西不值什麼,但連個扳指都保不住,他有什麼用,他能做什麼!!
來者站在台階上,頎長的身影,帶着絲絲冷清,“你啊……”
“說,你到底把東西賣給誰了!!”美貌少年語氣中帶着狠厲,手中鞭子抽的更狠了。
攤主己經說不出話來,他知道,不管他說不說,這回都是死定了。
“還不快說。”美貌少年幾乎歇斯底里。
想到站在台階上的叔叔,輕視的目光好像是一把刀,幾乎要把他給活颳了。
“既然問不出來,何必浪費力氣。”冷清的聲音再次響起,“扔海里餵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