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爆發
“對啊,這樣才是我認識的歡喜寶!當初那些人說你的時候,你從來不放在眼裏,現在你應該找回那種勇氣!”
祁嫣然繼續在一旁為她加油打氣。
而喜寶睡了那麼久,醒來在突然間看到了戚夫人之後,心裏也一下子冷靜下來了。
不就是單方面被離婚嗎?沒什麼,她差點兒都忘了,自己可是一個重生過的女人,浴火重生之後的鳳凰,哪有那麼容易就死?
不就是個陸靖暄嗎?倘若他真的變了心,那他和劉文書有什麼區別?無非都是不值得自己喜歡的男人罷了!
第2天一大早,喜寶和祁嫣然開車去了思誠集團,她坐在之前的辦公室里,卻並沒有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而是坐在了湛冰川的位置,池北川進門的時候,喜寶冷冷的都掃了他一眼。
“池助理,聯繫一下你們總裁吧,就算是要單方面離婚,我和他之間應該也還有一件事情需要談清楚!”
他們之間還有那份合同的存在呢,生後來,他們互相表明了心境,算是相愛了,這段婚姻關係也落實了,可是那份合同依舊沒有銷毀。
現在想來喜寶覺得有可能那個時候陸靖暄就還是有所保留的,畢竟與那份合約一起簽署的,還有他們兩個人的婚前協議,如果只作廢那份合約又不作廢,婚前協議,喜寶難免會懷疑,所以陸靖暄估計還在想辦法吧!
不過好在那份合同還在,要不然自己真是落得人財兩空!
池北川對於這些事情是清清楚楚,自然知道喜寶說的是什麼,看像一旁的祁嫣然,他心中有些焦急。
“夫人,這件事情我現在沒有辦法跟您解釋,可是我還是要提醒您一句,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有的時候,應該靜下心來想一想,自己眼前的那個人,究竟是什麼樣子的……”
關於最近網上發的那條微博,池北川也是一頭霧水,陸靖暄那邊又聯繫不上,可那確確實實是陸靖暄自己的微博,除了他自己之外,誰也不知道密碼,就連他這個助理都無權干涉他的私人微博。
池北川總覺得可能出了什麼事,但只是一場,又覺得這可能只是為了解救陸家的一個辦法。
和喜寶離婚,選擇一個大家族商業聯姻,這是挽救一個家族命運的常規途徑,有可能正是因為這一點,所以陸靖暄一直不接電話。
要怪也只能怪平時,池北川就總猜不透總裁的心思,現如今他只能按照總裁走之前吩咐好的,不管發生什麼事情,都努力的穩定好公司的情況。
不過池北川自從徹底聯繫不上陸靖暄之後,心裏頭也開始擔憂起來,加上喜寶收到的離婚證,還有網上的那條微博,池北川總覺得這件事情有蹊蹺。
就算真的要採取商業聯姻的模式,總裁至少應該要跟夫人說清楚,總裁有多喜歡夫人池北川是知道的,喜寶或許在經歷了一系列的衝擊之後,開始懷疑從前所擁有的一切,可池北川不會!
這麼多年來池北川跟在陸靖暄深測,雖然總跟不上他前進的步伐,但是對於他的個人感情還是了如指掌,陸靖暄從來沒有喜歡過哪個女人,但是對夫人,那真是極好了!
正是因為這些可疑的地方,指北川還是私底下聯繫了陸靖暄的朋友們,希望那些少爺們能夠幫忙,稍微留意一下港市那邊的動靜。
不過有些話池北川也不能說的太直接,雖然這些人跟陸靖暄之間的關係都很好,但是他們所認識的陸靖暄只是思誠集團這個白手起家的翩翩公子,卻並不知道陸靖暄與陸家之間的關係。
總裁也從來沒有想過要公開這件事情,所以說,有些話不方便說清楚,但好在那些人跟總裁是過命的交情,一聽說可能有問題的時候,他們便開始私底下查了。
眼下那些人那邊一點動靜都沒有,夫人這裏情緒有極其的不穩定,池北川夾在中間也是左右為難。
他剛剛提醒的那番話,讓喜寶的心微微痛了痛,但這種感覺並沒有持續多久,因為這幾天喜寶在內心已經無數次的試圖說服自己了。
喜寶當然想過,要相信我謹慎,這段時間以來他們兩個人之間的相處,喜寶是有真切感受的,她能感覺到陸靖暄喜歡自己,也能感覺到自己對於陸靖暄來說確實是與眾不同,可現實一波又一波的衝擊,叫她沒有辦法再去說服自己了。
離婚證這種東西,或許可以偽造,既然不需要他出面,也許也可以不需要陸靖暄出面,其他人就能夠辦成功,只要他們有足夠的能力,但是微博呢,陸靖暄的這些東西,喜寶是知道的,因為關係是一道生意上的事情,所以平時都是他自己一個人在打理,根本沒有其他人能夠碰到這些。
還有最開始的時候,在金夏妍的那件事情上,陸靖暄對自己撒謊,眼睛都不眨一下的說出那些謊言,一次兩次三次,說到底,這個初戀對喜寶來說還是有影響的。
倘若今天陸靖暄是自己一個人離開這麼久,還出了這麼多的事情,希望或許還會選擇相信他,但是陸靖暄是跟金夏妍一起走的,倘若真的光明磊落,走之前就應該說清楚,沒必要掖着藏着。
“那些事情我不用想,我用眼睛能夠看得到雖然我不知道法律會不會保障我的權益,但是我覺得法律至少還是有點作用的吧,不是有錢就能隻手遮天,希望你能夠把這些話轉達給陸靖暄。我是什麼樣的人,你們最開始的時候都見識過,不要以為跟陸俊生在一起之後我收起了那些鋒芒,你們就覺得我是個好欺負的了,離婚這麼大的事情,就算是真的要有,那也要陸靖暄回來親自跟我當面談,如果他真的……總之不管是什麼原因,我都要跟他當面說清楚,就這樣不明不白的想要把我丟掉,我歡喜寶可沒那麼好欺負,我給他三天時間,如果他不回來的話,那他就等着收我的律師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