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9章 可以試一試
第二天,可樂是被鬧鐘叫醒的。
今天該正式開始工作了。
因為可樂的關係,冷雋鋒沒有讓大家去住研究所的招待所,而是讓位於市中心的麒麟酒店把整個頂層空了出來做他們的住宿和臨時辦公場所。
吃完早餐,一群人在總統套房配套的會議室集合,昨天沒露面的第一行動小組其餘人這會兒也都出現了。
冷雋鋒坐在主位上,凌冽的目光淡淡地掃視了眾人一眼,只是在視線掠過可樂的時候多停留了幾秒,黑眸中的溫柔顯而易見。
可樂自然而然的回了個笑臉,水潤明亮的眸子裏,情意也是難掩。或許是想到了昨晚上那個霸道、灼熱又綿長的吻,她的耳根微微有些泛紅,兩朵紅霞悄然爬上了她白嫩的臉頰。
冷雋鋒黑眸閃了閃,他唇角忽地漾開一抹弧度,望着可樂的眼眸更加情意綿綿。
“……”
眾人都不由的扯了扯嘴角,這一大清早的就撒狗糧,還能不能讓他們這些單身狗好好工作了?
半會兒后,冷雋鋒終於收回了視線,他翻開自己面前的藍色文件夾,淡淡地吐出倆字。
“開會。”
眾人都是神色一凝,紛紛翻開了自己面前的文件夾。
花雲天站起身,他打開投影儀,對整個案件的情況做了詳細的介紹。
儘管事先已經知道了案情大概,但這會兒眾人還是聽的很認真仔細。
足足用了十分鐘,花雲天才把整個案情和現在的調查進展講完,在已知事件的基礎上,他的講訴補充了很多圖片和視頻的直觀證據與細節,讓眾人對整個案情的了解更加的詳盡和清晰。
花雲天說完,周輝、秦芃和楚宇澄又依次站出來,分別對他們自己昨天的工作做了彙報。
總的來說,情況和可樂他們昨天聽冷雋鋒說的差不多,昨天一天,周輝他們的工作雖有進展,但說實話,那點進展可謂是微乎其微。
會議室的氛圍有些低迷,大家皺着眉頭,面對現在的局面,都有些無從下手的感覺。
其實,從目前掌握的線索來看,大家都認為賴清清的嫌疑比較大。但影魔現在沒有寄生在她的影子了,即便是懷疑,也毫無證據。
周輝他們跟了好幾天,沒有發現絲毫有價值的線索,賴清清在事發后的表現,也毫無破綻和異樣。
資料失竊的事情如果真和她無關,那也就罷了,但如果真是她夥同異魔乾的……那隻能說,這個女人是真不簡單!
謝元翻着資料問道:“我們不能對賴清清進行審問嗎?資料失竊的那段時間裏她去過檔案室,她是嫌疑人之一,審問她是完全合理的行為啊。”
周輝撇了撇嘴道:“我們接手這件事後,已經對除了失蹤的秦遠之外的其他四人都進行過詢問。但是我們沒證據啊,他們怎麼可能承認?”
謝元點點頭:“這個我知道,沒證據證明,幹壞事的肯定不會認。我想說的是,賴清清現在嫌疑不是最大嗎?我們能不能用點小手段,對她進行審問啊?”
“小手段?什麼小手段?”
可樂挑了挑眉:“你可別說什麼滿清十大酷刑啊,現在是法治社會,不搞刑訊逼供那一套。”
謝元有些無語的白了可樂一眼,撇着嘴道:“組長,你也太小看人了,我再腦子也不可能想這種餿主意啊!我想說的是,我們能不能跟上面申請,對賴清清使用催眠的辦法。”
“催眠?”
可樂忽的眼睛一亮,這個辦法好啊!
她大為意外的看了謝元一眼,在這幾年,催眠在國內還鮮少有人提起,她也一時沒想起來,沒想到謝元竟然知道,並且還提了出來。
不過——
根據現有法律,催眠作為一種手段,從被催眠者身上獲取的信息一般來說,是沒有辦法作為證據被法院採納的。
但他們是異能者啊,他們要調查的對象,要抓捕或是消滅的“犯人”是異魔,根本不上法庭的好嗎?所以關於催眠的那些條條框框,在他們這兒根本無需顧忌。
在場的其他人聽到謝元的話都不由愣了愣,對他們來說,催眠取證這樣的手段,多少還是有些陌生的。
“催眠……把人催眠了,她真能什麼都說?”
謝元抓了抓頭髮,有些不好意思的搖搖頭道:“其實……我也不是很清楚,我看過一部外國電影,演的就是這個,看着……呵呵,挺神奇的。”
“……”
眾人一陣無語,搞了半天是電影上看來的。這樣的電影,為了追求視覺效果,至少百分之七八十都是誇大成分,那能信嗎?
在大家撇嘴的時候,冷雋鋒的俊臉上卻浮現幾許若有所思的思索,他微垂着眸子,五指曲起在會議桌上有一下沒一下的輕輕敲擊着。
眾人的視線都不由得看了過來。
“老大……”
“可以試一試!”冷雋鋒敲擊桌面的手指忽的頓住,沉聲做了決定。
“啊?什麼可以試一試?”
對他這麼突然的來上一句,眾人一時都有些沒反應過來。
可樂勾着唇角笑了笑,說道:“四哥是說,催眠這個辦法可以試一試。”
“……”
眾人愣了愣,連謝元自己都沒想到,他隨便這麼一說,雷神竟然會採納,真是……有些小激動啊!
“老大,你不是吧?”周輝眨眨眼,難以置信的道:“那只是電影上演的,效果都是誇大了的好嗎?你還真以為這個辦法能讓賴清清交代啊?”
冷雋鋒沒搭理他的大驚小怪,而是雙眸含笑的看了可樂一眼。
可樂秀眉挑了挑,咋的?這是要考究她暑假跟着柳教授學習的情況嗎?
勾唇笑了笑,可樂點點頭,主動接過周輝的話,說道:“雖然在現在的很多影視作品中,對於‘催眠’的效用確實有誇大的成分,但我也覺得,用催眠來讓賴清清交代,是行之有效的。”
“啊……為什麼?”
可樂解釋道:“催眠是指催眠師向被試提供暗示,以喚醒他的某些特殊經歷和特定行為。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指出:催眠狀態是以被催眠者的意志服從於施術者的意志開始的,而沒有這種服從就行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