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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思有過目不忘的能力,當場沒有說話,自己回到辦公室,他開始進入辦公室內的休息室開始修習起來了。
火車到金城江市是明天早上8:00到站,夜深了,他分別與八女玩樂中,八女分別為江小月、王國忠、汪衛國、張心茹、秦小蘭、朱可清、司馬空、許依雲。
江小月是京城四大家之一的江家之後,江家是官員世家,她的身份也張八爺都不知道,江小月善長用長距離***,多次在世界阻擊大賽上打破許多世界紀錄。他喜歡用TAC-50狙擊步槍,1980年由美國研製的一種軍隊及執法部門用狙擊武器,麥克米蘭生產。
王國忠是京城四大家之一的王家之後,王家是財務大家,家中財富非常豐富,她善長用自動步槍,特別喜歡勃朗寧自動步槍,1917年由著名武器設計師約翰·摩西·勃朗寧設計的一種可半自動或全自動射擊步槍的方案很快被軍方選中為制式武器,優先迅速投產,被命名為“M1918式勃朗寧自動步槍”,該槍是一款採用導氣式自動方式和彈匣供彈的武器,與其他勃朗寧機槍截然不同。
汪衛國是京城四大家之一的汪家之後,她善長用***,特別喜歡M3***,M3***是美國通用汽車公司於二次大戰時期大量生產的廉價0.45英寸口徑***。於1942年12月12日開始服役,取代造價昂貴的湯普森***.
張心茹從小是一位孤兒,她一直在京城盛兒保孤兒院長生成人,盛兒保孤兒院由國家專門收養一些父母為國家貢獻生命后,沒有親人可以引養下的英雄兒女,才能進入盛兒保孤兒院,每個人十八歲一定要離開盛兒保孤兒院獨立成長起來,她在十八歲離開時,他選擇父母一樣的職業,進入軍中。她善長用於刀,他獨愛用唐刀,唐刀”一詞是我國隋、唐代四種軍刀制式的總稱,一般指唐橫刀。現代俗稱的“唐刀”,其狹直刀身,小鐔,長柄(可雙手握持)的形制;直接原型可能是日本正倉院所收藏的中國唐刀,千年前自唐朝進口之“金銀鈿裝唐大刀”。唐刀的刀型源自漢代環首刀,前期大部分軍用唐刀均保留着環首,同時也擁有筆直的刀身。唐刀為軍隊戰刀,最大的作用就是作戰,其製作工藝嚴格,並且還要考慮到戰鬥時的另一個用途,那就是破甲以及耐用。破甲則需要硬度,並且刃口窄,耐用則需要韌性,所以唐刀採用了最先進的包鋼工藝。以熟鐵為外皮,中間夾百鍊鋼,部分刃口採用局部淬火技術,即覆土燒刃。刃口堅硬可以劈砍破甲,同時刀身韌性不變形、耐用。這也是和日本刀最大的區別。唐刀分類:儀刀、障刀、橫刀、陌刀。
儀刀:蓋古班劍之類,晉宋已來謂之御刀,後魏曰長刀,皆施龍鳳環。至隋,謂之儀刀,裝以金銀,羽儀所執。龍鳳是皇家象徵,所以那些裝飾豪華但是沒有龍鳳環的唐刀其實是橫刀。長柄長刃,外型與其祖先“環首刀”,差異較大,主要為禁衛軍千牛衛和儀仗使用。儀刀又稱“長刀”,“細刀”,“千牛刀”其實就是儀刀。
障刀:蓋用障身以禦敵。類似於日本刀中的肋差,刀首為環,但更為輕便靈活,便於近身肉搏。當士兵手中橫刀或者陌刀因為貼身而不便使用時,障刀就成了近身主導武器,所以有蓋用障身(障刀+身體)以禦敵說法,因為短整個人身子和刀都迎向敵人。障者,隱蔽之物。長度35cm~70cm左右,多為辦案的校尉(相當於後來的捕快、衙役)所用,所以在城市中肯定最為常見。
橫刀:將士所佩之刀,名亦起於隋。橫刀也是直刀,基本無環,為軍官、騎尉佩刀。橫刀的尺寸通常是60~100厘米左右。
陌刀:長刀也,步兵所持,蓋古之斬馬劍。陌刀形制多樣,長兵主戰刀,斬馬劍升級版,也有橫刀(障刀)加長版,有刀柄可拆卸式,首部有帶環和無環兩種。有柄特長而刀身特短的三尖兩刃刀式(見唐郭子儀墓壁畫)。蓋因大唐地域廣闊,各大都護府軍備自製,也因此風格不同。陌刀就是刀類長兵器的統稱。
秦小蘭是秦家大小姐,她善長用劍。劍,是一種兵器。劍為具有鋒刃之尖長兵器,而其大小長短,端視人體為標準,是以須量人而定。鄭鍔更於劍有所詳解,謂“人之形貌大小長短不一也,制劍以供其服,非直以觀美,要使各適其用而已。故為三等之制,以待三等之士,俾隨宜而自便焉。劍之莖其長五寸,劍身若五倍長其莖,則三尺也,重九鏘,則重三斤十二兩也,其長之極,重之至也,故謂上制。唯士之長而有力者,然後能勝之,故上士服之。劍身四其莖,莖之長則二尺五寸也,重七鏘,則二斤十四兩也,長短輕重得中焉,故謂之中制。唯人之得中者所宜服,故中士服之。若劍身止三其莖,則二尺耳,重止五鏘,則二斤一兩三分之中耳,輕而且短,故謂之下制。士之形短而力微者,可以服焉。”上述劍制,大抵沿用於遠古,歷代仍多變更,自秦至宋,改易尤鉅。鄭鍔云:“若以秦漢之劍與宋時之劍比較,則宋時長劍有二十一寸三分,漢時長劍僅十七寸九分。宋時短劍十五寸二分,漢時短劍僅十寸五分,故宋時之劍較漢時之劍長,且品質更優”。言雖如此,當有所據,然亦未便苟同。蓋以劍之用途,雖非專供殺戮,亦為文士之飾品,然究仍以防身拒敵為主,如劍長則運用不便,劍短則難期致遠,短者輕而不易擊堅,長者重而揮動遲緩,二者均非劍制所宜。證以古籍有言:“漢高祖仗三尺劍而得天下”,則漢代劍長不及兩尺之說諒有所誤。若綜合劍史所記,大抵古劍之長,由一尺三寸至四尺多不等,其重量則為二至三斤,正符因人設制,應屬可信。劍是短兵的一種,脫胎於矛形刺兵及短匕首,始源於殷商以前,形極為短小,僅有短平莖,而無管筒。古人用此劍插腰,可割可刺,抵禦匪寇與野獸。到了周代,尤其是春秋、戰國時期,已成為主要短兵器,士類必有之佩備。連馮諼與漢初的韓信,雖然貧至無食,也仍然隨身攜帶。著名的有幹將、莫邪、龍泉、太阿、純鈞、湛盧、魚腸、巨闕等。春秋時的龍泉劍,仍有一隻藏於故宮,至今仍很鋒利,證明我國在劍的製造和使用上,有着很悠久的歷史。劍通常可以做出三種攻擊:截、削和刺。
劍,古之聖品也,至尊至貴,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藝精深,遂入玄傳奇。實則因其攜之輕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歷朝王公帝侯,文士俠客,商賈庶民,莫不以持之為榮。劍與藝,自古常縱橫沙場,稱霸武林,立身立國,行仁仗義,故流傳至今,仍為世人喜愛,亦以其光榮歷史,深植人心,斯可歷傳不衰。劍創始自軒轅黃帝時代。據《廣黃帝本行紀》云:「帝采首山之銅鑄劍,以天文古字銘之」;又據管子地數篇云:「昔葛天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為劍鎧」。以上兩說,似黃帝與蚩尤,均己制劍為兵。據以上所述,無論劍之創始人為誰,其出生於黃帝時代,可無置疑。黃帝於民元前四六一五年﹝公元前二七0四年﹞建廟,國號有熊氏,當時尚系初入青銅器時期,但由此推知,劍之出世極為古遠,歷史悠久,故後人稱之「短兵之祖」,確可當之無愧。自黃帝至東周,大多以銅鑄劍,劍質頗佳,煉製技術亦逐漸進步。春秋戰國之時,並定劍制,詳言制劍之法。周禮考工記云:「周官桃氏為劍,臘廣二寸有半,兩從半之,以其臘廣為之。莖圓長倍之。中其莖,役其後,身甚五其莖,重九鏘﹝按:周禮六兩半為一鏘﹞,謂之上制,上土服之。身長四其莖,重七鏘,謂之中制,中士服之。身長三其莖,重五鏘,下士服之」。又考古記云:「劍,古器名,兩刃而有脊,自背至刃,謂之臘,或謂之鍔﹝即劍身﹞。背刃以下,與柄分隔青,謂之首﹝即劍盤﹞,首以下把握之處曰莖﹝即劍柄﹞,莖端旋環曰鐸」。中國在商代開始有制劍的史料記載,一般呈柳葉或銳三角形,初為銅製。當時通常是作為長兵器之下的輔助武器,但在吳、越等河川較多的地區則因水戰較多而是將劍作為主要武器,春秋時代的名劍也因此大多出於這些地區。內蒙古自治區伊金霍洛旗朱開溝遺址出土的“鄂爾多斯直柄匕首式青銅短劍”,是我國迄今所知最早的青銅劍,約在早商時期的公元前15世紀。此劍通長25.4厘米,劍身近似柳葉形,厚脊,雙面刃,直柄,中間有兩道凹槽,柄首略呈環狀,柄與劍身銜接處的兩側有凸齒,劍身向下斜凸成鋒,柄部纏繞麻繩。春秋戰國,劍為步戰主要兵器,並不斷加長。湖北江陵望山**楚墓中出土的越王勾踐劍全長有55.7厘米。漢武帝時,有超過3尺,劍刃由兩度弧曲而伸,成平直,劍鋒的夾角由銳加大。東漢,逐漸退出了戰爭舞台,主要為佩帶儀仗或習武強身自衛。漢代后銅劍漸被鋼鐵劍替代,並趨於定型,即劍身中有脊,兩側有刃,前有劍尖,中有劍首,後有莖,莖端設環處稱鐔,此外尚有劍鞘、劍穗等附屬飾物。隋唐,佩劍盛行。《隋書·禮儀志》載:“一品,玉器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名號侯雖四、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已下,通直郎已上,陪位則象劍。帶直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一品及散(散)郡公,開國公侯伯,皆雙佩。二品、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散)品號侯,皆只佩。綬亦如之。”唐代最盛,被文人墨客視為飾物,抒以凌雲壯志或表現尚武英姿。后劍與道教結下不解之緣,成了道士們手中的法器之一。
朱可清本是京劇學校的學生,她後來參軍,善長用槍,槍是中國古代兵器之一,是由利刃加棍棒組成的長柄刺擊兵器,外形與矛相似,柄長於刃,與短兵器械完全相反,綜合威力大,是“十八般武器”之一,“四大名器”之首,被稱為“百兵之王”。槍長而鋒利尖銳,使用靈便,槍頭刃可刺可斬,可刺穿盔甲;槍桿抓住,可格擋兵器,也可棒打或投擲殺敵,威力比棍棒類鈍器強。武將可騎戰馬衝鋒刺敵,或下馬步戰。槍中的武術長器械類槍是由兵器矛演變而來,是矛的升級版,長度約相當於人體直立,手臂伸直向上的高度;桿有軟硬之分,帶纓或無纓;槍種類多,常見的有紅纓槍、實戰槍、白蠟槍、花槍和戲劇槍等長槍;槍術的基本動作以攔、拿、扎為主,在十八般武藝中比較難學,不易掌握,俗語:“年棍,月刀,久練槍”。長槍和長矛,中國古代兵器,武術長器械,屬於一種長柄的刺擊兵器。由古代兵器矛演變而來,矛是槍的前身,二者的相似度雖然接近,但也有區分,一般可從刃頭的大小上分辨,矛頭比槍頭大,槍頭比矛頭細。在形狀上也有所不同,矛刃又平又扁,怪異的形狀很多,比如蛇矛,而槍刃通常設計成三角眼棱形,兩面的中間線凸起,左右兩側二角突出對稱。槍是由長棍和短刃結合而成的長柄兵器,棍為槍桿、刃是槍頭,長度約相當於人體直立,手臂伸直向上的高度。二者組成為長槍,不止能手持近戰,還能遠程投擲攻擊,也可隨意根據各種長兵器的優勢和戰術,自由施展出不同的槍法招式攻擊敵人。槍器是中國古代最有名的兵器之一,在外國的古代時期也有很多和槍相似的長柄類兵器,和現代化射擊的槍械兵器完全不同,只是名字一樣。雖然兩者都是兵器,但之間毫無關係。槍械是攻程之狠快准,長槍是刺力之猛的利器。槍多用於比武和殺敵或打獵,長槍的用法不同於短槍。可當做飛槍作戰,挑起槍遠射便刺。而長槍兵器從古以來就是軍旅中的主戰兵器,為無數名將在戰場上創造出一個又一個的炫目戰績。古人云:槍乃兵器之王。槍是十八般武器中很常見的一種兵器,也是打仗殺敵時最常用到的兵刃,是刀槍劍戟中的四大兵器之一,是用來戰鬥格殺的近身兵器,可攻可守,能遠攻投射,基本構造以刃和桿為主,不論是刺殺還是格擋敵人砍來的兵刃都是所向披靡。槍和劍正是恰恰相反的武器,一種是長兵器,柄長刃短,另一種則是短兵器,柄短刃長,二者的大小和重量及長度各有不同,而“刃”有刀劍之分,也有短刀和短劍之別。槍頭上似劍的短刃尖銳且鋒利,刺擊和橫掃都很佔優勢,不但是橫豎都可傷人,還可旋轉揮動攻擊,投槍攻擊。而長柄加大刀的兵器則是偃月刀類型的兵刃。和三尖刀相似的兵刃則是屬於“戟”一類的兵器,比如三叉戟。槍的近親有:矟、槊、戟,等各類長柄兵器,古代的長兵器五花八門,多種多樣。而真正的透甲槍可直接輕易擊穿敵人的盔甲,甚至捅破盾牌,恐怕連金鐘罩都擋不住。長槍之物,由來最古,車戰時代,將士利用長兵,弓矢之外,惟以矛為最適宜,故矛有丈八之稱,槍之來,實始於此;惜當時雖為戰鬥之具,惟無一定使用之法;兩陣相對,不過藉此兵器,遙相擊刺而已。相傳槍實傳自苗蠻,槍譜載:西方有武吃氏者,民以勇悍着,不論男女,都嫻武藝,藝精者王,群眾慴服,莫敢有違;故武吃氏之族,小兒五六歲,即令習武,孱弱不能軍者,父母棄之,里人不與伍;其族尤以長槍法着,槍長七尺至八尺,金其鋒而以木為柄,舞動時,寒星點點,銀光皪皪,潑水不能入,用以臨敵,矢石所不能摧,此有槍法之始也。按西方疑指西域,武吃氏之族,不得其考矣。至於此法於何時傳入中原,則又各異其說,亦不必深究。總之槍法之起於武吃氏也,實際上並沒有證據,且有諸多疑點,比如,為什麼別的資料里沒有武吃氏這個世族,它又是何時傳入中原,那本槍譜上說出自武吃氏,中國這麼多槍譜,而且古人也沒有說,所以出自武吃氏應是拖古。槍和矛一樣,是古代戰場上使用最廣的長形刺兵器,漢代長兵器,側重戟、矛。後漢已有載錄,但是刀刃銳長,還未脫離矛頭形式。因為長矛使用不便,晉代開始逐漸流行用槍,當時所用的青銅矛頭,體制也較以前略小,已與後世的鐵槍頭相類了。唐代善槍者甚多,《五代史·王彥章傳》說:「彥章為人饒勇有力,能跣足履棘行百步,持一鐵槍,騎而馳突,奮疾如飛,而他人莫能舉也,軍中號王鐵槍。宋代以後,矛在基本上就被槍所代替。宋曾公亮的《武經總要》就列舉了十八種宋代長桿鐵槍,其中有:搗馬突槍、雙鉤槍、環子槍、單勾槍、拐槍、拐突槍、錐槍等。南宋抗金名將岳飛,極善使槍,現今尚有岳家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