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7章:番外篇之狼行異域:天使迷途、骷
地獄廚房中的路西法大廈,是一棟古舊的老式建築,在紐約東城這樣的建築很多,而且很容易辨認。
他們一般都是紅磚砌築的外表,樓體外面懸挂的消防梯銹跡斑斑,一到冬天到處都是蒸汽管路老化后,從裂縫裏呲出來的蒸汽。
此時的路西法大廈當中匯聚着骨狼幫三十多個、骷髏幫四十多個人,還有六十多位迷途天使的幫會成員。
他們原本是到這裏來談判的,沒想到卻被FBI層層包圍,將他們徹底堵在了這幢大樓里。
雖然面臨著末日到來的危險,可是這些幫會成員卻是臉上毫無懼色,迷途天使的首領埃塔那個老婦人一臉陰狠,手裏還握着一個起爆器。
剛剛那個炸死數十名FBI的炸彈就是她放的,這棟路西法大廈就是她迷途天使的總部。所以這裏除了她的手下最多之外,也有很多針對警察佈置的殺招,只有她一個人知道。
其實在這三個幫會中,因為迷途天使里多半都是吸毒上癮的女子,因此她們的人最雖然最多,但戰鬥力反而是最差的。
不過那個老婊子埃塔卻是十分邪門,埃塔這個詞在西班牙語裏是“毒劍”的意思。你就看她一年到頭不離手的抱着自己那個死孩子,自己臉上也跟煙熏了似的又青又灰,就知道這老傢伙一定是又陰險又邪惡。
第二幫人骷髏幫是一群黑人組成的幫會,他們臉上和手上的黝黑的皮膚上都帶着白色的骨架刺青,刺青的越多就說明他們在幫會中的地位越高。
此刻他們的首領岡瑟爾,正光着膀子穿着貂裘,大大咧咧的坐在沙發上。他一邊陰沉着臉,擺弄着自己那一對鍍金沙漠之鷹手槍,一邊冷冷地打量着屋子裏的眾人。
而他的四十多個手下,也是人手一支AK突擊步槍。看來他們不但戒備着外面的警察,也對屋子裏這兩大黑幫充滿了警惕。
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岡瑟爾這副表情,不但是他在懷疑今天在場的人中間有叛徒,以至於把警察給招了過來。同時也是撇清自己,表示那個叛徒並不是自己的意思……
黑人幫會一向以心狠手辣,反覆無常著稱。這個岡瑟爾卻是以一個街頭賣葯的小混混,一直混到了老大的位置上。所以他粗豪的外表下,不知潛藏着多少狠毒的心思。
至於第三波人數最少的骨狼幫,實際上他們才是實力最強的一股,看來他們的首領諾蘭也是最鎮定的一個,
他們幫會中三十多個人,一水都是兩百磅以上的彪形大漢,身上輕重武器帶了不計其數。
現在雖然被重重包圍,但是他們那位衣着有點英倫范兒的首領諾蘭卻還是端着他的威士忌酒杯,冷冷的打量着面前的眾人。
……
“得了,大家就別猜來猜去的了。”這時的若蘭輕描淡寫的說道:“咱們三個起碼都沒有投靠警察,要不然也不會落到自己都被包圍的下場。”
“現在的情況誰都看得出來,待會兒警察開始進攻的時候,咱們連投降的機會都不會有!”
“那你說,是誰出賣了我們?”而這時的岡瑟爾,那位黑人老大冷冷的向著骨狼幫的諾蘭問道。
而愛塔那個老婊子,也在滿頭臟辮中把陰冷的目光投向了諾蘭。
“咱們這有一百四十個人,”這時的諾蘭咬着牙搖了搖頭,喝乾了杯里的威士忌后,把酒杯放在了茶几上。
“你們怎麼不想想,被一百四十個人知道的秘密,那他媽還叫秘密嗎?”諾蘭冷冷的說道:“所以警察能摸上來,一點也不稀奇。”
“咱們也不用相互猜疑,要我說咱們趁着警察還沒打進來,各自兵分三路,誰能活着打出去算誰有本事!”
“這樣最起碼不用擔心有人從背後開槍,稀里糊塗的就遭了暗算……兩位覺得怎麼樣?”
“好主意!咱們走!”這時的埃塔毫不猶豫,站起來就帶着迷途天使的全體成員走出了大廳,順着走廊向另一邊走去。
其實迷途天使這一夥,在這裏邊是最沒有嫌疑的了。因為這路西法大廈是她們的黑幫總部所在,被人抓了以後損失最大的也是她。
而那個老婊子十分狡猾,她也擔心留在這裏跟警察交火的時候,身後會被別人暗算。
更何況她的老巢既然在這兒,想必她也早就準備好了突圍逃生的預案。所以一聽到諾蘭的建議,埃塔毫不猶豫的站起來帶人就走。
而這時,那位骷髏幫的黑老大也隨即站了起來。他罵罵咧咧的把那兩把沙漠之鷹插在自己的腰帶里,用陰冷的眼神向著諾蘭說道:
“別讓我知道是誰把警察引來的,不然我把他活生生撕成碎片!”
說著他也帶着自己的手下走了,那幫橫端着AK的黑幫成員直到走出大廳前,槍口都未曾放下過,一直對着諾蘭他們這幫人。
等他們終於出去之後,這次的黑幫老大諾蘭嘆了口氣,然後他看了看周圍,又皺了皺眉頭。
……
北美的黑幫資金雄厚,人手眾多,但並不像電影裏演的那樣,動輒就是一幾百人一起出動。就算是再大的黑幫,他們的核心成員也就幾十個。
而這些人無一例外,全都是狠角色。單出來都是以一當十的人物,所以諾蘭之所以沒有太過慌張,他的底氣也就在這裏。
……
剛才他掃的這一眼裏,看到了他手下里最壯的灰眼睛大本,槍法超群的酒鬼強森。
還有性格兇殘的小約翰,總是一臉笑容卻陰險狡猾的藍眼睛裏昂,還有形影不離的巴克兄弟……可是他想找的那個人,卻不在這裏。
就在他嘆了口氣的功夫,就見到一個人一邊繫着褲子,一邊從洗手間裏走了出來。
這人是一個四十來歲的東方人,半長不短的頭髮有點蓬亂,嘴唇和下巴上生着邋遢的鬍子。
原本他是挺帥的一個人,可身上卻充滿了頹廢的氣質,一件破舊的黑色皮革西裝也不知穿了多久,腳下的馬丁靴上全都是污漬。
看他的樣子就像是紐約地鐵里隨處可見的醉鬼,或者是抽冷子不注意,就會把你手提包搶走的傢伙……這傢伙滿臉的厭倦和沒精打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