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筆仙(九)契約
“等等,你剛剛說什麼?你來這裏是幹什麼來着?”陳林洪突然想明白了,“筆仙?!”難怪符咒起的傷害有限。
“你和張琳跑這裏玩筆仙?”陳林洪覺得頭都大了,看到女鬼攻擊失敗,不依不饒的往門口衝撞,緊緊跟在張雅楠身邊,“那成功了沒?”
“雅楠,你究竟知不知道筆仙是什麼啊?”張雅楠這時候把張琳身上披了件衣服,把屋內的日光燈燈關了。“你把燈關了幹什麼?”
“我想看看筆仙會不會出現?”張雅楠這麼回答,拉着陳林洪到桌子上,拿出一本本子,“你看,我調查過筆仙的資料,這些都是網上和書上的東西,我可是有備而來。”
就着枱燈的燈光,陳林洪看到本子上寫着:
筆仙是扶乩的變種。“扶乩”又稱“扶鸞”,鸞指神鳥,又稱飛鸞,是由一種古代占卜法演變而來。扶乩多用於問國事、問命運、問錢財、預言疾病禍福等。它是以書寫方式將其神的旨意記錄下來,主要目的在傳達神的言語或神諭。扶乩儀式一般在“鸞堂”或廟宇進行,而所紀錄下來的資料即為“鸞文”。鸞堂由鸞生組成,扶駕前眾生須先凈身,儀禮莊重,供奉祭品,稟告神明。扶乩時,由正鸞生手持鸞筆(又稱乩筆、柳枝等),待神靈附身後,鸞筆就會自然揮動起來,在預先準備的沙盤上題字,兩旁有一人(判讀生)判讀神意,並轉為一般話語,另一人擔任記錄(記錄生),最後一人(校正生)負責校正鸞文。所有鸞生均須具備相當的學識、教養與表達力方能達成任務。
《辭源》載稱:“扶乩:〔扶箕、扶鸞〕舊時迷信,假借神鬼名義,兩人合作以箕插筆,在沙盤上划字,以卜吉凶,或與人唱和,籍以詐錢。因傳說神仙來時均駕風乘鸞,故名。起於唐代,明清盛行於士大夫間。《紅樓夢》:我在南邊聞妙玉能扶乩,何不煩她問一問?”紀曉嵐在其所著的《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述了數十例扶乩事例。紀以為:“大抵幻術多手法捷巧,惟扶乩一事,則確有所憑附。然皆靈鬼之能文者耳。所稱某神某仙,固屬假託”,但他也不否認有扶乩者系“煉二話手法而為之”。
……底下密密麻麻的都是些什麼科學論斷,從科學的角度推斷筆仙行為的可行性,從人的心裏推測筆仙的內容的確定性之類的,陳林洪只是掃了一眼就不管了:“雅楠,你就這麼肯定能請到筆仙?而且這筆仙也是隨機性的吧,你和張琳玩這個,你就敢保證這個和上回那個是同一個人?別鬧了。”呃,應該說是同一個“鬼”。
“誰說的?”張雅楠得意地拿出一張紙,“不是說請筆仙后的紙都要燒掉嗎?這個就是前兩次保留下來的,你說有它在手,我起碼多了分把握。”張雅楠拿出紙的一瞬間,女鬼暴怒起來,“吱――!”叫了一聲,在陳林洪和張雅楠身邊團團飛舞,可是畏懼陳林洪的手段,又不敢靠近。
“原來如此。”陳林洪看了這張紙,終於明白了原因,可是怎麼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呢?陳林洪覺得頭疼,想通了一點,可是更大的疑團出現了,這樣的東西,怎麼可能出現?!
“雅楠,你有沒有聽說這麼一個傳言?”想不通的陳林洪乾脆無視謎團,對張雅楠道,“聽說有些人能役使動物,讓它們做各類事物,和動物一起生活。”
張雅楠看着屋內,還是沒有看出什麼鬼來的痕迹,隨意道:“嗯,這有什麼?”
“你知不知道,鬼也可以的。”陳林洪這麼一說,張雅楠的目光果然從屋內轉移到他身上,“他們是和鬼魂定下了契約,就和生死合同一樣的,”陳林洪煞有其事的說著,“如果有鬼魂之類的在一張紙上寫出自己的名字,然後人類在上面簽名,就能成為它的主人。人類向鬼魂提供祭品,鬼魂供人類驅使。”
“祭品?”張雅楠問,“是什麼?鮮血?不對,那不就是吸血鬼了?食物它們又不需要,那是玉石?”猜到一半,“不準把答案告訴我,我要自己想出來!”
“我也不知道答案,我也是聽人家說的。”陳林洪看着張雅楠猜想,沒有告訴她答案,很簡單,性命。以魂魄來壯大役鬼的能力,不能說是等價交換,也是個有償交易吧!不過筆仙可比一般的鬼魂要好得多了,至少不需要人為的用魂魄滋養,它們自己可以“覓食”。
陳林洪趁張雅楠不注意,快捷作了幾個手勢,一張符咒出手,粘到女鬼身上。女鬼看着飛來的符咒,先是一驚,然後發覺對自己沒有傷害,隨即對陳林洪張牙舞爪,可是還是不敢靠前。
“雅楠,不如我們試試看吧?”陳林洪建議道。
“怎麼試驗?”張雅楠雖說好奇,可是還是懷疑,“你說可以試試,難道說這張上面亂七八糟的紙就是契約?”
“我覺得挺像的,和別人給我看的圖案一樣。”陳林洪回答說,“你不是想看鬼的樣子嗎?要不要,試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