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陰差陽錯】
當警車一輛輛地向田梓英靠攏時,他方才知道,原來警察要抓的居然是他,他原以為是那個肇事者來了,警察去抓這肇事者,自己也可以出一份力,萬萬沒想到,自己卻成了人家的替罪羔羊。
在田梓英打開手電筒的瞬間,從四面八方聚攏過來的警察把他圍在中央,都紛紛拿出手槍,其中一個大隊長大聲喝道:“不許動,大膽匪徒,還不快快繳械投降?”
“媽的,老子不是匪徒!老子是來抓壞蛋的。”田梓英生氣地叫道。
“叭,叭……”兩聲槍響,嚇得他跳將起來,原來是打在田梓英的腳下,他馬上推亮手中巨大的手電筒,照在打槍人的臉上,晃得對方睜不開眼。
這一下子激怒了中隊長,正準備向他身上瞄準開槍時,收到一個命令:“全隊聽令,要抓活的。”
這一下子也激怒了田梓英,難怪說好心沒有好報,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還是逃命要緊。
眾警察面面相覷,以為是什麼了不起的武器,不敢再輕舉妄動。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個破手電筒,還以為照的人會出現什麼不可思議的情況,可什麼情況也沒有,當真是麻繩拴豆腐----不值一提。
田梓英一個鷂子翻身,猛地想要跳出了包圍圈,他舒了口氣,正準備向前跑的時候,哪知道這次警察們卻故意讓開了出來,對他設下了天羅地網,一張居大的網從天而降,把他網在了逃跑的路中央,頓時一個大大的手電筒掉在了地上。
眾警察看到手無寸鐵的田梓英在網中掙扎,危險解除了,都忍不住地爆笑着。他們帶着勝利的“果實”,開着警車凱旋而歸。
當知道麻花城在一夜之中,丟失了那麼多人後,唐禮仁剛開始時感覺到自己的決策是英明的,幸虧沒讓唐紅果在本市讀書,要不肯定也准失蹤了。
可是,就在他給女兒打了一通電話,無信號后,他的心開始劇烈地狂跳不止,失蹤人員的名單上沒有她啊?
令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他的女兒唐紅果也在這一天失蹤了,奇怪啊,她什麼時候回來的?她不是在貓不聞市嗎?打電話給學校,老師說她回家了,這個孩子真不讓人省心呢!準是又想故意要給父母來個驚喜什麼的。
一想到這裏,唐禮仁的頭都大啦,原來自己的獨生女兒也未逃過此劫,這令他和夫人萬分難過,想着想着就開始后怕。
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澱后,大家的工作和生活也漸漸地一部分恢復了正常。但失蹤親人帶給家人的痛苦,依然在麻城未有絲毫減輕。儘管警察局宣稱抓住了主謀,大家依然沒有信心來面對失蹤親人的災難,除非真能把親人找回來。
在警察們的威逼利誘下,田梓英依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大聲叫喊着:“冤枉!冤枉啊!”
雖然警察句長一次又一次為了城市的安寧和和諧打算犧牲掉田梓英,在無數個黑暗和良心的煎熬下,他抽了一顆又一顆香煙。還是無法下決定,此時,麻花城的民生問題折騰得他頭都暈了。
最後,把吸了一口的一棵香煙一下子從中折斷:人心不狠,站不穩!還是選擇保住自己的前程,麻花城的安定要緊!第一,田梓英沒有任何良好的社會背景,唯一的一個兒子在去年失蹤,上無父母,下無兄弟,老婆也跟了別人,做個替死鬼最合適不過了,哪怕讓自己下地獄,哪怕田梓英真的非常無辜。
在處決田梓英這一天,麻花城站滿了人,人們看着帶着黑面罩子的田梓英,都指指點點,噯,終於抓到兇手了,咱們的生活也要歸於平靜了,可是那些無辜的人們,被他藏在哪兒?
有人解說,這是個罪孽深重的人,把他們都害死了,可是誰也無法相信這種事實,人們還是抱有希望,希望能夠通過田梓英找到自己的親人,大家都信奉的是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所以,當要槍決田梓英的時候,大家都提出了質疑。
可是在一條條罪證,一條條血淋淋的事實面前,大家都認為他罪大惡極,死有餘辜!
九七年三月二十六日,這位叫田漢的男子,強/奸並殺害了一名無無辜的女子,女子被扔進一口枯井。
九八年十一月十四日,田漢謀害了一位七十五歲的老夫人,從銀行取走了他所有的存款。
九九年八月……
田梓英淚流滿面,他沒想到自己平生從未做過虧心事,居然被白白地扣上了謀財害命,強/奸犯的帽子,而且這一次又被定為幫助某個壞分子抓走了麻花城的數千人,成了惡人的替死鬼。
他想為自己辯護,可是自己的嗓子好像被什麼東西卡住了一樣,情急之下,半句話也說不出來。
在又氣又急之下,急火功心,田梓英直接暈倒在地。
“罪犯害怕了,畏罪自殺了?”
“是嚇暈了吧!”
“不會是故意裝死吧?”
“這種爛人,死不足惜!”
……
現場有新聞記者在攝像,田梓英沒有動靜。
大家議論紛紛。
田梓英的雙手被反剪綁縛住,一動也不能動,空有一身的力氣,卻無法使出來,加上這半個多月的牢獄之災,也把他折磨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了。
不一會,有人向他臉上潑了一瓢涼水,把他驚醒了。
“在臨死之前,你還有什麼遺言要交待?”有人冷冷地問,把他嘴上的罩子取下來。
“我是冤枉的,我兒子在去年的同一天也丟了!我不是壞人,我不叫田漢,我叫田梓英啊……”田梓英彷彿用盡了全身的力氣喊道,只見他淚流滿面,喊完後人又暈倒了。
人群中的人頓時炸開了鍋,“人命關天,可不能隨隨便便地冤枉一個好人。”
“這個人好像在哪裏見過?”
“田梓英,田梓英!你不能死!你是被冤枉的!……”有一個女人跌跌撞撞從人群中沖了進來,她大聲說。
底下的人們更加沸騰了,都在紛紛要求,不能槍斃田梓英。
“你有沒有找到我們的兒子,我的孩子你是怎麼弄丟得?”女人披頭散髮地抓住他的衣衫說。
於警官一看,事情出現了另一種他沒有想到的情況,一時騎虎難下,“如果不顧眾人的抗議,私自做主斃了田梓英,一定會激起民憤,如果不斃,局長那裏不好交待,李局長說到了刑場,就地陣發,不要走那個什麼過場,還有什麼遺言要交待。
可是現場有那麼多的新聞記者,這個過場不走,大家定會群而攻之,只有親耳聽到犯罪分子認罪人們才會認同此事。噯,李局長啊,李局長,這田梓英就算是再無任何社會關係和背景,也畢竟人命關天,做為一名人民警官,豈能草菅人命?
李局長一怪罪,自己這個當事人就得受到處分,在今天這種形勢下,我只能做到問心無愧,你處分就處分吧,總之,查清了再說還是比較順乎民意,……
有一位警察在他耳邊耳語了幾句,和於警官心裏想的一樣,於警官便大手一揮地說:“由你來安排吧!”便撒手而去。
這位警官接手后,對大家說:“各位父老鄉親,目前關於田漢的這個案子,臨時出了些情況,我們本着決不冤枉一個好人,也決不會放過一個壞人的原則,需要重新審理此案此人,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意見?今天暫且到這裏……”
大家一聽,覺得說得很有道理,心裏頓時舒了一口氣,是的,就是要等審理清楚了才能處決嗎!
於是田梓英又再度被關進了監獄內。那個女人每次都來探監,田梓英冷冷地從未理過她一次。
女人有時會給他帶一些日用品,田梓英依然不為所動。獃獃地坐在那裏,從白天發愣到晚上,再從晚上睡到白天,對任何人都非常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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