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的丐幫
真實的丐幫:明清時代受朝廷直接控制
看過武俠小說的人,對“丐幫”這個名目都不陌生。許多人都以為,既然稱為“幫”,必然是江湖上生成的幫派,卻不知道至少在明清時代,丐幫是受朝廷直接控制的。“丐幫幫主”這樣的名目,當然是小說家的創作。在乞丐社會中,統治大小乞丐的頭目,統稱“丐頭”。他們在乞丐世界中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官紳、商賈、文士們的眼中,按“九儒十丐”的次序排位,丐頭即便是個“頭兒”,也屬於“下九流”中的末流,沒人看得起他;但是在乞丐世界中,他可就是皇上,他定下來的規矩,就是金科玉律,他吩咐下來的話,就是金口玉言。誰要是不聽,按“幫規家法”處置起來,簡直比“國法”還要嚴酷三分。乞丐們犯了“事兒”,丐頭居然也同官府一樣坐堂問案,輕則掌嘴打屁股,重則三刀六個洞——給你一把七寸鋼刀,讓你自己在身上隨便哪兒戳三刀,但每刀必須戳穿;更重的還可以割鼻、剟眼、砍手、剁腳直到淹死、弔死、亂石砸死、亂棍打死。這種“幫規家法”,也跟各姓各族的“族法”一樣,是受到“王法”保護的。受了刑的人,即便有那膽子告到縣衙門去,太爺一聽是小乞丐告丐頭,這就叫做“以小犯上”,向例是輕則轟下堂去了事,重則打四十大板再枷號三天。至於被處死的乞丐,自從入了丐幫,丁稅錢糧全免,連個戶籍都沒有,鄉官、地保才不願多管這些並無油水可撈的閑事呢!
明朝各府州縣的丐頭,據說是朱元璋坐了天下以後與各府州縣的城隍同時受封的。所不同的是:封為城隍的,都是已經死去的功臣,而被封為丐頭的,則都是一些立有戰功但又犯有小小過錯的活着的下級軍士。朱元璋一方面封他們當世襲的“乞丐頭兒”,一方面又明文規定:丐頭生子,不得讀書,生女不得裹腳。——那年月,男子不讀書則不得出仕做官,女子不裹腳則不能嫁進紳宦大戶人家。因此可以說,這是“皇恩浩蕩”,也可以說是“逐出軍隊、政府”,永世不再錄用;既是一種恩惠,也是一種懲罰。
丐頭也有“級別”,最低的是鄉級,上面還有縣級、府級,從上而下,層層統轄。丐頭除了受上級團頭管轄之外,也受本級地方官諸如知府、知縣、鄉官的節制。朱元璋分封丐頭,很可能只封到省級為止,沒有封過“國家一級”的。到了明朝嘉靖年間,奸相嚴嵩被御史鄒應龍等人所參,明世宗朱厚熜革去了他太子太師武英殿大學士的爵位,抄了他的家,殺了他的兒子嚴世蕃,卻念他“專權二十年有功”,賞給他一個銀碗、一雙金筷,讓他去討飯吃,並封他為“天下總丐頭”,總管全國各府州縣的大小丐頭。但是百姓們對他恨之入骨,他走到哪家門口,誰家也不打發佈施,結果餓死在北京銀碗衚衕。
嚴嵩死後,因為他是“受過皇封”的天下都丐頭,終於被丐幫所承認,奉為“祖師爺”接受大小乞丐們的香火供奉。
這些受過“皇封”的大小丐頭,也像帝王公侯一樣,是可以世襲罔替,代代相傳的。皇帝繼位,接的是傳國玉璽;丐頭繼位,接的則是當時為當地眾乞丐都認可的一件“信物”,例如一根特殊的打狗棒,或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煙管之類。比如說浙江嘉興府烏鎮的丐頭“杭州小黑”他祖傳的“信物”就是一根老竹根做的旱煙管。那根旱煙管通體是黃中泛紅紅中泛黃煞是好看,“杭州小黑”是愛不釋手,不知道的人都認為他是個鴉片鬼。
棲留所,一般是當地財東個人出錢或多人合力出錢蓋起來的,俗名“討飯屋”。本意是給過往的流浪漢棲身之用。浙江嘉興府烏鎮棲流所的大門兩邊,有一副石刻的對聯:“只可路過暫棲息;不可長川作住居。”別看名稱難聽,其實棲留所的規模都不小,至少也有大小七八間房間。這樣寬敞的房屋,沒人管理可不行,所以通常各地的棲流所就成了丐頭們的公廨了。正房中不但住着丐頭及其妻兒老小一家,中間的一間廳堂就是丐頭的“公廨”,審案、行刑、打屁股,就在這裏執行,全所大小乞丐都能看得見。此外還有一個存放各種雜糧的倉庫。大小乞丐,則按照男女有別的原則,分住兩廊廂房的通鋪上。房后還養有豬羊雞鴨。一個“鄉級”棲流所,丐頭所能統轄的乞丐大約有二百多名,不過住在棲流所里的,則只有三四十人。其中一部分人每天出去乞付,當天晚上回來,必須交納“份例”——三五文錢或幾兩米;一部分人在“家”里養雞鴨、餵豬羊,由丐頭每月發放份例錢,和雇傭的長工差不多;還有一部分人是乞丐王國里的“公差”——乞丐們犯了家規,掌刑的就是他們(相當於執法長老);地面上有了“路倒”或“凍屍”,背到義地去埋掉,然後從地保那裏領賞錢的也是他們。當然,丐頭家裏有什麼事情需要跑腿的,也是他們。而那些有家室卻沒有飯吃的窮人淪為乞丐,則仍可以住在自己家裏,不過卻得按月交納“份例”,並絕對服從丐頭的管轄,不然,就甭想在地面上張口討飯!
宋元時代的丐頭和乞丐,好像還管地方上死人的入殮。因為這是一宗“骯髒”的職業,一般人不肯干。《水滸傳》寫武大郎被潘金蓮毒死以後,就是丐頭何九叔帶着乞丐去入殮的。《水滸傳》寫的是宋代的故事,但是作者是元代末年的人。據此我們可以知道至少在元代是有這樣的習俗的。
不了解丐幫內情的人,只以為一個人窮到了不得不討飯的地步,也算是窮到底了,卻不知道這個人類社會的最底層,依舊分成三流九等,依然有尊卑上下之分,而且各有各的行當,各有各的地盤,絕不容許摻和混淆的。
粗分一下,乞丐可以分為職業的和業餘的兩大類。
初聽起來,乞丐還有“業餘”,似乎是個笑話,但在丐幫內部,卻並不奇怪。
所謂“業餘”,指的是那人本來另有職業,因為發生了緊急的或特殊的變故或困難,不得不臨時客串一下。
下面以清末江南的丐幫為例加以說明。
第一種業餘乞丐,被尊稱為“先生”,他們大都是天生的瞎子,從小投師學說書,江南稱為“唱故事”。像《海公大紅袍》、《薛仁貴徵東》、《大香山》(講觀世音菩薩從出世到得道的過程)這樣的長篇故事,能唱上一兩個月不帶重樣的(也難怪杭州小黑在團上團下都特能侃)。但是一年三百六十天,總是沒有人來請的日子居多。餓急了,不得已,只好背起褡褳,拿上鼓板,走街串巷,去沿門乞討。每走進一家人家,不管主人愛聽不愛聽,敲起鼓板,就唱上一段。主人哪怕十分不願意,也得開銷幾個小錢或者幾勺大米。這一路被尊稱為“先生”的業餘乞丐,有一種講究,叫做“討飯不帶碗”,有剩飯剩菜打發,必須連碗筷一起端出來。這,也可以解釋為對民間藝人的一分敬意吧。
第二種業餘乞丐,叫做“討青乞丐”。青黃不接期間,家裏僅有的一點兒玉米面兒、白薯乾兒,要留給下地幹活兒的男人吃,於是老婆婆只好帶着小孫子、小孫女到大戶人家和小康人家門口去乞討,靠殘湯剩飯度過飢荒。
第三種業餘乞丐,叫做“趕廟會乞丐”。凡是廟會,行善的人除了燒香之外,一般還要散幾貫銅錢給乞丐們,叫做“積德積福”。於是廟會上除了真乞丐之外,還混進了許多假乞丐——大部分是業餘串演的。為了取得香客的可憐與同情,他們有的裝瞎,有的裝瘸,有的把瘦肉剁碎了糊在迎面骨上裝爛腳。廟會期一過,瞎的,瘸的,爛腳的就全都好了。
第四種業餘乞丐,叫做“趕新春乞丐”。這一路人,並不人人都是家裏窮得揭不開鍋,而只在正月新春的十幾二十多天中“插空”出去討討飯。這是因為正月里幾乎人人都不幹活兒,閑着反正也是閑着,出去討飯既不誤工時,也不誤農時。再者,正月新春里出去討飯,只要說上幾句大吉大利的拜年話,小康以上人家,就家家戶戶都會打發,除了大米之外,年糕、饅頭、粽子什麼都有。只要拉得下這張臉來,或者走得遠一點兒,一個人正月里乞討所得,滿夠一家人吃上一個月的。
除此之外,也還有一些臨時性的業餘乞丐。例如跑野檯子的戲班遇上了連陰雨,戲箱子挪不了窩兒,班主開不出伙食,不得不仨一撥兒倆一夥兒帶上胡琴、笛子去沿門清唱。這些人,似乎也可以納入“業餘乞丐”的範疇,但就其“大宗”來說,當以上述四種為主。
對於各種各樣的“業餘乞丐”,丐頭有從祖宗那裏傳下來的不成文的幫規:徵收多寡不一的“行業稅”。對於“唱故事先生”和“趕青乞丐”,只要“意思”到了,哪怕只上門說兩句客氣話,打個招呼,就算盡到了尊重丐頭的“禮數”;而對於那些行近詐騙的“趕廟會乞丐”和“趕新春乞丐”,卻責令他們必須拿出一定成數的“貢品”來,才能允許他們充當“伸手大將軍”,喊一聲“相公、奶奶,做做好事”。不然的話,只要丐頭一聲令下,他的那一幫“孩子們”立刻就會圍了上去,把膽敢混跡於丐幫的假乞丐撕一個上下衣衫片片飛揚,掐一個渾身皮肉塊塊青腫,從此再也不敢冒充叫乞丐了。
凡是“業餘乞丐”,只是名義上受丐頭的管束,必要的時候聽丐頭的調遣,行乞的時候遵守“丐幫”的規矩,就可以了。平常日子,依舊住在各自的家中,各操本業,各安生計。只有住在棲流所中的那一幫“孩子們”,才是乞丐王國中的忠實子民,才是丐幫中貨真價實的“專業乞丐”。
在窮人中,並不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成為“乞丐”的。要當乞丐,先得具備當乞丐的條件。首先一條,是家業失盡,親友不認,安生無處,謀食乏術;其次才是老無所養,幼無所依,病無所治,殘無所為。只有這些無家可歸的老弱病殘,才能在棲流所中求得一席之地,才能在丐頭的管轄之下,或外出乞討,或在家操作,過那種無憂無慮的快活日子的。
不要以為當上了乞丐,一定是衣不蔽體,食不果腹,在凍餒的死亡線上作垂死掙扎,苟延殘喘。其實,只要拉得下這張臉皮來,進了丐幫,入了乞丐的行列,他們的生活,即便趕不上小康人家,至少比那些糠菜半年糧的貧苦農家要強得多。而對他們來說,最舒服的還是“不勞而食”這一條。難怪杭州小黑能在水鄉古鎮烏鎮開一個大酒店—-“江南人家”啊!當時就有“討了三年飯,做官不肯換”這樣一句諺語了。
當時的江南地區,除了大戶人家的婚喪喜慶、各種各樣的廟會和正月新春有人布施之外,每月的初二、十六兩天,是不成文的打發乞丐的日子。每逢這兩天,小康以上人家,都要量出一二升米來放在門口,每來一個乞丐,就給一小勺米,以求積德積福。對唱小曲兒、玩兒雜耍和抱小孩兒的乞丐,照例還要多給一小勺兒。這樣一家兩家一勺兩勺地攢起來,只要腿腳不懶,挨家挨戶地走去,積少成多,一天所得,數量也相當可觀。有些乞丐,為了爭得這多給的一小勺兒米,每每到育嬰堂去抱一個棄嬰來養着。養到十一二歲,就賣給大戶人家做使喚丫頭,或賣到娼家去當稚妓,收入幾十吊錢,添置被褥。
按照丐幫的規矩,乞丐們的一切收入,必須先經丐頭過目,然後按一定成數交到“公庫”中去。有膽敢隱匿不交者,處分極重,雖不致死,大概打板子、割耳朵或者三刀六個洞之類的酷刑是逃不掉的。乞丐們懾於“幫規家法”的淫威,極少有人敢於以身試法。更何況到了凄風苦雨、大雪封門或者是一病不起的日子,還要靠丐頭熬粥給他們喝呢!
棲流所里的“專業乞丐”,又分為外出乞討和在家操作兩大類。絕大多數乞丐,只要不是大雨大雪出不了門,每天都得早上出去,晚上回來。除所得銅錢、大米必須按成交庫之外,所帶回來的剩飯剩菜,也可以折價上交,用來餵豬。比較年輕能幹的女丐(如:長寧飄飄),丐頭單挑出來,專門飼養雞鴨豬羊,也兼管雨雪天氣給乞丐們熬粥。還有那極懶的女丐,連大門都懶得走出去的,丐頭也不勉強,就用大米粥養着她們,讓她們白天蒙頭大睡,夜晚充當丐妓,把乞丐們三個五個攢起來的積蓄,三百五百地收進丐頭的錢櫃兒里去。
外出乞討的乞丐,雖然同為乞討,但因各人行乞的本領有高低上下之分而收入也有多少厚薄之別。在乞丐世界中,那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的。粗略地分一分,沿門乞討的專業乞丐,大致可以分為如下五種:
第一種稱為“強乞丐”。這種人儘管骨瘦如柴,但是抽足了鴉片煙,兩隻眼珠子滴溜亂轉,透着十分精神(如:小超哥)。不論春夏秋冬,他們總是大敞着懷走上街去,手裏拿一塊磚,走到商家富戶的門前,一聲嘶啞的“老爺太太,行行好!”掄起磚頭來,就往自己那肋骨根根可數的乾瘦的胸脯上砸去。
打發這一類乞丐,三五個小錢的是不行的,出手至少一百(按清末的市價,大約能買五斤米)。若不如數布施,他小超哥手中那塊青磚,就會“啪”地一聲往自己的腦門兒上砸去,登時鮮紅的血就會“嘩”地流了下來,隨着“啊呀”一聲,往後便倒,口吐白沫,人事不知。這時候,他的同夥兒就會一擁而上,大喊大叫,高呼“償命”,引來大批的行人駐腳觀看,是住家的無法進出大門,是店鋪的無法繼續營業。事情鬧到了這個氣候,商家富戶不拿出三吊五吊錢來,是打發不了的。去找地保來排解么?一者地保跟丐頭早就有了默契,討不出便宜來,二者驚動一次地保,沒有二三兩銀子也請他不回去,算起來,花錢更多;三者得罪了這批乞丐,他們什麼事情都辦得出來,沒準兒半夜三更到亂葬崗上扒出一具死屍來背到你家門口,第二天早上叫你一驚一嚇之外,還是要花錢僱人去埋掉。所以商家富戶見到這一路乞丐駕到,大都自認不敵,趕緊捧出百兒八十個銅錢來打發他們走了算完事兒。至於他們拿了這筆錢是去抽大煙,還是去嫖丐妓,可就管不了那許多了。
第二種叫做“藝乞丐”。下面又可以分為“唱”和“做”兩路。唱,以瞎子和小姑娘居多,有打着竹板唱蓮花落的,有打着鼓板唱故事的,有拉着胡琴唱小戲的乞丐有打着金錢板或三棒鼓唱小調兒的,還有由人唱曲子卻由狗踩着特製的小鈸——當地稱為“狗踏碓”——擊節伴奏的;做,有用一根竹棍兒轉盤子轉碗的,有用九連環——九個直徑一尺的鐵環——套進套出組合各種圖案的,有用小道具變小戲法的。—-難怪杭州小黑會變魔術的—-原來是祖傳的。
這一路乞丐,進得門來,不管你聽不聽看不看,表演完了,不給錢米是不行的。真有那不開眼的主兒,捨不得兩三個小錢,讓他們獻藝之後卻沒有收入,那他們也就老實不客氣,難聽的、不吉利的調調兒,可就要接着唱出來了。
第三種專業乞丐,叫做“神乞丐”。這一路乞丐,靠神道或者占卜求得施捨。最常見的一種叫做“龍船”:肩上扛一條龍船——木製、四隻腳、比板凳高大,船內供一尊像玩具娃娃大小的龍船娘娘。進門之後,放下龍船,敲響了小鑼,拖長了尾音唱兩句“龍船彎一彎,傷風咳嗽帶回龍船灣;龍船搖一搖,天花麻症帶回龍船橋”之類。家有小孩兒的人家,主婦就會出來燒一炷香,舍三五十文錢,求龍船娘娘保佑小孩兒無災無病。已經傷風咳嗽的,還可以包上一包香灰當靈藥,或多花幾十文錢,許上一個小小的願心,或認龍船娘娘做乾娘之類。簡單說,這是把神像扛到你家門口來讓你燒香,對於家務繁忙沒工夫到廟裏去燒香的主婦們說來,簡直是大開方便之門。另一種叫做“跌門頭卦”:把一塊老竹根鋸開成兩半,再用一根線繩把兩頭拴住,就做成了一副特殊的卦具。把這種卦具扔到地上,就會出現全陰、全陽、一陰一陽三種卦象。連續扔下三副卦具,就可以組成一卦,根據卦象組成“六爻”,並據此判斷凶吉及破解的方法之類。主人如果丟失東西,他們還能夠指示尋找方向或範圍。這一路乞丐,是神道派出來廣施恩澤的使者,一般只收錢米,剩飯剩菜是不吃的。
第四種專業乞丐,叫做“苦乞丐”。最常見的是“滾地龍”和“磕頭蟲”。“滾地龍”的手腳從肘、膝以下都斷了,既不能走,也不能爬,只能在地上滾。一邊滾,一邊唱着諸如“前世不修行,這世現報應”之類的勸人布施行善的唱詞,同時把一隻小笸籮用半截肘棒往前推。路人如果有布施,就把錢扔進小笸籮里。“磕頭蟲”雖然也長着手腳,但那胳膊腿兒卻又短又細,簡直跟五六歲的孩子差不多,既不能走路,也不能做事,只能在屁股底下綁一個草墊子,盤着雙腿,用兩手撐地一步一步向前蹭。每蹭一步,在地上磕一個響頭,把面前的一個笸籮往前一推,同時唱着有板有眼的勸人布施行善的“討飯腔”。除了那哀哀求告的唱詞兒之外,更能打動人心的,還在於他那每蹭一步就磕一個的響頭。不管前面是土地,是磚地還是石板地,那頭磕下去總是“咚咚”有聲,讓人聽了心驚肉跳,不摸出幾文錢來布施布施,就好像過意不去似的。
關於“滾地龍”和“磕頭蟲”為什麼會沒有手腳或雖有手腳也跟沒有差不多,去問他們自己,答覆總是“前世不修行,這世活報應,一出娘胎就是這樣”;但是據知道內情的人說,這是丐幫中人造的孽:把還不會說話的孩子拐去,剁掉手腳,或給他吃一種葯,叫他長大以後胳膊腿兒又細又弱,從此只能討飯,不能幹別的。事實上,凡是這種“苦乞丐”,身邊總有一個膀大腰圓的漢子隨時“伺候”着,一出村街,背起就走,還要買些燒餅餛飩之類一口一口餵給他吃,照顧得可謂無微不至。當然啰,這個身強力壯的大漢,是要依靠這個四肢殘廢什麼也不能幹的可憐蟲才能有吃有喝的呀!
第五種專業乞丐,那就是數量最多的“賴乞丐”或“懶乞丐”了。這一路人,既不敢把命豁出去耍無賴,又不會演雜技唱小曲兒,更不會通神賣卜,至於剁去手腳,為時已晚,也辦不到,於是就只好“死乞白賴”了。他們老的老態龍鍾,弱的弱不禁風,病的病入膏肓,殘的肢體不全。不論是真的假的,總之是一定把自己那可憐之處全都有意地暴露出來給別人看,以此換取他人的同情,給予施捨。除了初二、十六這兩天可以名正言順地挨家挨戶去“收取”那一小勺子大米之外,平常日子,就只能依靠賴着不走這一看家本事乞討一碗殘湯剩飯,“賴乞丐”之名,也因此而來。
當乞丐也有他的“好日子”和“苦日子”。苦日子當然是凄風苦雨或大雪封門的寒冬臘月,無法外出乞討。那時候饑寒交迫,除了喝丐頭供應的稀粥之外,就不得不動用平時的積蓄了。好日子,則是本鄉本土哪家財東大戶的婚喪喜慶。你家婚娶或做壽,丐頭會拿出錢來,買一刀肋條肉,宰一隻雞,煮得半熟,放在一個紅漆托盤裏,再用紅紙包兩個銀元,然後在丐頭的帶領下,排着整齊的隊,到喜慶人家去賀喜。這時候,這些大小乞丐就都是上門來送禮的“賀客”,應當受到主任的“禮遇”了。一般情況下,是本主請出一位地面上說得響的紳董來,跟丐頭討價還價,講定以後,把乞丐們帶到後門去,每人發給二十個銅錢、兩個饅頭、兩塊寸半見方的豬肉等等。這時候,丐頭只要把他那根代表權力的旱煙管在後門口一掛,就可以隨着知賓到前廊去入席了。只要有這管旱煙桿坐鎮,任何一個乞丐就都不敢在這裏鬧事兒了。也有的丐頭自知身份,不去入席而直接回家的。不過這樣的話,本家辦完喜事,把旱煙管送回團頭家裏去的時候,外帶一壇好酒,那是免不了的。
遇上辦喪事的人家,當時的風氣,都以弔客眾多為光彩。因此,都搭起席棚,準備了幾十桌“豆腐席”,廣招弔客。不管你和死者是否認識,只要帶上一刀紙、兩支蠟燭、幾根香,就可以在喪家吃三天豆腐席(江南的喪家招待弔客,以豆腐為主,因此在喪家吃喪飯,通稱“吃豆腐”或“吃死人豆腐”,含有佔便宜的意思——江南人家的豆腐宴可是聞名暇爾啊—聽說當年的美國總統克林頓還專門來品嘗過!)。這時候,丐頭除了可以以“弔客”的身份帶着乞丐們去“弔喪”,即便不能坐上“豆腐席”,作為回禮的“程儀”是必不可少的。此外,還可以帶領整齊點兒的乞丐參加出殯的行列,或肩扛旗牌當執事,或臨時客串一下送殯的“親友”,那時候,他們不但可以名正言順地坐進席棚吃豆腐席,還可以給自己掙一份兒樹木不小的“份子錢”。
以上所說,是清末以前江南丐幫的大致情形。如今城市裏的乞丐,因為既沒有丐幫的統治,也沒有丐頭的管轄,以致真假難分。許多在大城市要飯的乞丐,“下班”后穿的是西服,吃的飯館,回家蓋的是大房子,娶的是大姑娘。這就是另一個世界的乞丐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