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試婚合同,不平等條約
她一把將試婚合同搶過,仔細的看了起來。這合同足足有十條,可完全就是不公平條約啊。
第一,試婚期間,男女雙方需要住在同一屋檐下。
第二,試婚期間,女方需要無條件的幫助男方洗衣做飯收拾家務。
第三,男女雙方不得干涉對方工作上的事情。
第四,女方需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不可在試婚期間與第三方異性來往頻繁或曖昧,發生戀愛行為或者性行為。
第五,因試婚為女方需求,所以女方不得隨意終止試婚過程。
第六,女方不得帶朋友回家聚會,吵鬧,男方好靜。
第七,女方請尊重男方的個人私隱,男方不想說的,不能問。
第八,男方需肩負起養家餬口的超級重任。
第九,女方可以隨意刷男方的卡,但不能用在第三方異性身上。
第十,如果女方想要與男方發生性行為,男方必須隨時進行,不得延誤。
後面按了兩個手印,一個是她的,另一個可想而知了。
“這個……這個絕對不可能是我按的。這完全就是坑死我自己不償命的節奏嗎。再說了,這不平等啊,憑什麼只規定女方不許這樣不許那樣的。男方就沒有義務了嗎?”
邵昀霆勾唇淺笑:“試婚是你方要求的。”
只這麼一句話,就可以秒殺掉她所有的顧慮。
都說喝醉酒的人像是神經病,難道她就是這一掛的?
“可是……我還是學生呢。我不能跟你共居的。”
“現在大學生都能結婚生子了。”
林小月嘟嘴:“那……我有房子的,我不用非得住在你這裏吧。總不能讓我的房子空着,是不是?”
的確,她有房子的,郝臣哥哥留給了她一套已經付完全款的兩室一廳的房子。那是她全部的財產了。
“正好,我這房子房租快到期了。我搬去你那裏。我這個人做事一向比較認真。試婚嗎,就要真誠點。不然怎麼能試出對方人品好壞,你說呢。”
林小月臉真的黑了。
她是瘋了才招惹了這樣的男人吧。
可是等等……
“吭。”她掐腰忽然一本正經了起來。
“大叔,你連套房子都沒有啊。怪不得你這麼大歲數了還沒有娶上媳婦呢。現在的女孩兒都多現實啊。我也一樣,我要跟有車有房的男人結婚。所以我們不用試了,我們不合適。”
“第五條。”
邵昀霆不說其她。
林小月拿起合同一看,臉更黑了。
“給我收拾東西吧,我下午搬去你那裏。”
他說著在桌上放了一張卡:“這卡里的錢是我們的生活費。還有,林小月,你記住了,我叫邵昀霆,不叫小韜。如果你下次再在我面前叫我小韜。我就按照合同第十條辦了你。”
邵昀霆說完就轉身走了。
林小月連忙低頭看了看合同第十條。這個大叔真不要臉。
等等,他怎麼知道她叫林小月的?
難道昨晚喝斷片兒忘記的不是只有簽了合同這一節兒?
邵昀霆出了家門口后就給許特助打了電話。
“給你一天的時間,調查一下陽光孤兒院的林小月。”
他仰頭看了看頭頂陰鬱的天空。
今天天氣真是不錯,連帶的心情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