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故事前奏

第一章 故事前奏

我叫丁寧,是一個小模特,名氣不大,但在朋友圈中有個名號“拚命丁寧”,因為我對待每一次廣告和拍照,均以十二分的認真。

今日,我起得很早,因為要拍一個廣告,以日出為背景。我給自己化了一個適宜的妝,又去廚房煲了粥,以便阿元起來就能吃到我準備的愛心早餐。

我有一個男朋友,名叫阮元。這個名字,和清朝名臣阮元相同。至於為何取這個名字,據說是他父親十分敬佩阮元,剛好他又姓阮,就信手拈來,給兒子取了這個名字。

阿元是一個網絡作家,寫了這麼多年,慢慢積累了些名氣,網上也有他的不少粉絲。當初,我就是粉絲之一。而我倆的感情,也是從網絡開始的。

我們已經在一起兩年,近日付了首付,準備結婚。我憧憬着未來的日子,肯定越過越好。要是再有一個寶寶,也就圓滿了。因此,有了奔頭,工作起來,也越發賣力了。

我準備出門時,阿元還四仰八叉地呼呼睡着。他的生物鐘與一般人不同,常常是白天睡覺,晚上工作。他說,晚上沒人打擾,思維更活躍。

“阿元,我上班去了。”我趴到床頭,在他帥氣的臉上吧唧了一口。不得不說,我們最開始,看中彼此的,除了靈魂,還有這具皮囊。否則,也會和很多網友一樣,見光死。

“我愛你,阿寧。”阿元睜開惺忪的睡眼,抿着嘴,也親了我一口。和以前無數個清早一樣,他用行動表達對我的愛。

親完,他繼續埋頭大睡。我心裏其實是不爽的,覺得他太沒誠意。親吻,是多麼神聖的行為,在他這裏,卻像例行公事。

“算了,原諒你了。看在同居一年,你始終堅持,一天不落的分上。”我心裏對他說。不得不說,他對我真的挺好的。他每天除了寫稿,還會做家務,平時跟我說話輕聲細語的,寵溺得不行,總之,有我在的地方,他的眼睛就不會在別人身上停留。

他不吸煙,不酗酒,不嫖不賭,也無不良嗜好,儼然一個五好男人。這樣一個完美的男人,我怎麼捨得放手,讓別的女人有機可乘呢!

幸好他的社交也不廣泛,生活中,除了同在一個城市的昔日同學,尚有聯繫,就是曾經在一家網絡公司任職時認識的幾個同事,偶爾會有聚餐。

而自從我通過網絡,將他變為我的男人後,便禁止他再與粉絲瞎聊,尤其是女粉絲。他似乎也很自覺,一直沒有被我抓包過。

至於我自己,除了工作時,會與男搭檔親密外,平時很注意舉止。決不喝醉,哪怕會因此得罪某些不懷好意的人。也不晚上去男人家裏,不管什麼理由。工作忙完,立刻回家,享受男友的貼身伺候。

但也有例外。他有時也會去現場盯梢,要是我有擁抱或貼臉之類的舉動,他會非常不爽。此時,我不得不使出渾身解數,絞盡腦汁討好他,哪怕得出賣自己的肉體,也不吝惜。

後來,我與他來了一場坦誠的對話。

“你不是里也有露骨的描寫嗎?還不知道,你有沒有邊寫邊意淫呢!”我率先發難,把問題轉移,好似生氣的人,本該是我,而做錯事的人,是他。

“那能一樣嗎?我是在寫作。”阿元大吼,並為我的不真誠懺悔而生氣。

“那我也是在工作。”我毫不示弱。我知道,我不能再慣着他,否則蹬鼻子上臉,我以後沒法正常工作了。

就這樣,兩個人均氣呼呼,不發一言,大眼瞪小眼(自然他的是小眼,戴上眼鏡后,原本大眼也縮成了小眼),怎麼看怎麼不順眼。

“以後不準去我工作的地方。”我最後警告。有句話,叫眼不見為凈。他不出現,自然看不到畫面,也就不會生氣,而我也能好好工作。

“憑什麼?腿長在我身上。”他也毫不客氣地予以反駁。想要剝奪他探班的權利,他自然不幹了。誰讓他每天閑得除了寫稿,就沒事可干呢!

“你是怕我出軌還是怎樣?!我們之間,這點信任都沒有嗎?”吼完,我突然沒了吵架的興緻,而是傷感地說,“如果總是這樣,還不如早點分手!”

說真的,吵架很疲憊,況且工作很累,經常睡眠不足。這樣沒有規律的生活,長此以往,還不知自己的身體是否吃得消。

他半天沒有回應,似乎在思考這個問題。他是害怕嗎?害怕我會離開他?他不應該這點自信都沒有啊,我可是恨不得把他鎖在屋裏,不讓人看見,只能我一人欣賞。

得不到回應,我起身準備離開。他要是總這樣,我會覺得很累。畢竟兩個人在一起,是快樂而輕鬆的,而不是猜忌和防備。

他在最後一秒,抓住了我的手,又把頭埋進我的腰腹間,後悔地說,“對不起,我剛剛不該對你發脾氣”。他抬起頭,深情地望着我,“我以後盡量少去你工作的地方,但你也不準和他們走得太近,好不好?”

不知為何,聽他這麼說,我又有幾分心疼,覺得剛剛不該和他鬧彆扭。畢竟,我知道,他是愛我的。

因為太愛,才會在乎,才會嫉妒,才會害怕失去。如果是一個陌生人,絕對是以看戲的心態,甚至恨不得畫面更香艷點為好。

我點了點頭,兩人重歸於好。

像這樣的吵架,生活中經常發生,只不過每次都不會過夜,說開了,也就放過了。很多時候,都是我生氣,他來哄。

生氣,應該是女人的專利吧。要是很久沒有鬧過彆扭了,我似乎渾身發癢,總要尋他個錯處,念叨一番。有時他不予理睬,隨我鬧騰,有時候把我扔床上,裡外折騰,我立刻就服服帖帖,如乖巧的小貓咪。

歸根究底,我也是愛他的。不管發生什麼事,我都不會離開他。哪怕死了,我也會回來,陪在他身邊。

呸,說什麼不吉利的話呢?我要好好活着,與他結婚生子。這輩子,他只能對我一個人好,他渾身上下,都只屬於我一個人。

出門了,東邊才露出魚肚白,太陽也和這個城市裏的人一樣,還在睡夢中。我開車行駛在路上,並不是只有我一輛車,一個人。我想起那句詩,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原來,比我更早,更拚命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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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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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故事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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