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錦衣
第2章錦衣
一堆篝火,一條幾十斤的野豬後腿,烤得滋滋冒油,香氣順着鼻孔躥入,劉淳早就餓了,又被野豬嚇得半死,他恨不得把一整頭豬都塞進肚子裏。
不過他還保持着一絲冷靜,這個大叔明明讓自己自求多福,怎麼幾個時辰之後,又回來了。而且還仗義出手,救了自己不說,又請自己吃肉,未免太好心了吧?
瞧他滿臉笑容的樣子,跟剛才完全換了個人!
要不是穿着長相沒變,劉淳都不敢相信是真的!劉淳警惕地瞧着大漢,這傢伙比上一次見到的時候狼狽了不少,胳膊腿上多了好幾處口子,腳下的麻鞋也破了,大腳趾頭調皮地鑽了出來。
看起來是在森林了吃了苦頭,轉了幾個時辰,又恰巧回到了窩棚不遠處的水池,跟自己相遇!
劉淳似有所悟,“你迷路了,對吧?”
大漢愣了片刻,大喇喇道:“憑着三爺的本事,一座小小的山林有什麼難的。三爺是心好,怕你小子餵了野豬,才過來救你的。”
“原來你又未卜先知的本事,知道我會遇上大野豬啊?”劉淳呲着白牙問道!
大漢頓時訕訕無語!
劉淳算是看清楚了,大漢才沒有這麼好的良心。要想救自己,第一次就帶着自己離開,豈不是更好!
不過劉淳也清楚,他一個人沒法在樹林裏待着,必須儘快出去。偏偏他又小胳膊小腿,細皮嫩肉,別說再遇到野豬,就算是一隻狼都能把他給吞了。
即便僥倖出了森林,他也是兩眼一抹黑,根本不了解情況。更沒有光明正大的身份,若是遇上了歹人,直接把自己賣給了大戶人家,或是弄到了亂七八糟的地方,成了賤民,那可就徹底完蛋了!
劉淳認真瞧了瞧大漢,看着還算憨厚坦然,而且功夫也不錯。
唯有把寶押在他的身上,可千萬要有良心啊!
劉淳默默祈禱,也不多廢話了,只是悶着頭道:“我會在密林中辨別方向!能找到出山的路!”
“當真?”
這下子大漢沒法繼續裝了,他是真的迷路了,轉了好幾個時辰,又轉到了原點,兩隻兔子腿都消化乾淨了,肚子咕咕亂叫,雖然他有功夫,能打獵,但也不能一直在森林裏,更何況他還有要務在身,必須儘快出去才行。
假如這小子真能幫上自己,那可就太好了!
他情不自禁道:“你是山裏的人?怪不得會辨別方向!”大叔忙用匕首,割下一大塊肉,討好似的遞給劉淳。
“吃!多吃點!”
野豬肉滋滋冒油,肥瘦相間,瘦肉不柴,肥肉流汁!
別說餓得前胸貼后胸,就算是吃得飽飽的,也能啃幾口。劉淳伸出了爪子,將肉接過來,張開嘴巴就咬。該死的野豬,想吃自己,卻沒有料到,轉眼之間,變成了自己的口中美食!
真香!
劉淳吃得豪邁無匹,既然大漢有求於自己,吃他的烤肉,也是情理之中。
連着吃了三大塊,足有三四斤的肉進了肚子,肥美的肉汁在舌尖兒融化,看在貢獻了這麼美味的豬肉份上,劉淳對野豬的恨意都消失了。
劉淳仰着頭躺着,露出鼓鼓的肚皮,嘴裏還有殘存的豬肉,含混道:“萬物生長靠太陽,白樺樹的表皮,向著太陽一面,會比較潔白光滑,反面則要暗淡許多。另外,松木衝著南邊的方向,會滲出更多的油脂,只要根據松油的分佈,就能確定太陽光是從哪邊射來的!”
大漢也吃飽了,側耳聽着,還真別說,這小子講得有點道理,貌似他也聽常進山的人提到過,只是沒有這小子說得明白透徹。
“太陽從南邊射來,也就是說,往南走,就能回到大明了!”
大叔喃喃自語,臉上終於露出了輕鬆的笑容。
“小子,你給我當嚮導吧,咱們一起出山!”
目的達到了,劉淳欣然答應。
休息了一陣,身體也恢復了力氣,既然要出發,就要做些準備。劉淳爬起來,主動走到大野豬的旁邊。他仔細觀察了一下,發現野豬的肩部有傷口,但是卻癒合了。
這傢伙一定和獵人相遇過,沒準獵人就是死在了野豬的嘴下,那個斷裂的長矛可以作證!若是沒嘗過人肉的滋味,這個畜生怎麼會發瘋攻擊自己?
“大叔,把匕首借我。”劉淳咬牙切齒道。
大漢沒有遲疑,將割肉的匕首扔給他,劉淳瞄準了相對柔軟的腹部,用匕首割下了兩大塊豬皮,然後從中間分開,變成四塊。
他把相對大一些的兩塊給了大漢,然後把剩下的兩塊裹在自己的腳上,用匕首鑽了幾個洞,然後又砍斷一根藤條,把上面的皮扒下,分成細細的一條,從孔里穿過,就像鞋帶一樣,胡亂扎在一起。
看着親手做出了的“皮鞋”劉淳哭笑不得,這怕是最醜陋的鞋子了。不過沒關係,有一層豬皮保護,腳就不會磨破了。
他又四處瞧瞧,突然發現在水池旁邊,有一簇野草,高一尺多,不是很顯眼,仔細看去,其莖微方,葉對節生,似旋複葉而長大,有細齒,背白多紋。莖端作穗,長一、二寸,穗中開淡紫小花,一穗有細子四粒……劉淳努力回想着,小時候爺爺曾經帶着他去山裏採藥,換取學費。
當時爺爺就教了他很多草藥的常識,這是夏枯草!
把汁液塗在傷口上,能迅速止血,還有清火明目的功效。
注意到了大漢的傷口,劉淳就走了過去,摘了幾株夏枯草,然後找了一塊乾淨的石頭,把草放在上面,又用另一塊石頭搗碎。
而後,他把綠色的汁水送到了大漢的面前。
“抹上吧,能止血的!”
大漢沒急着接受,而是用手指捻了捻汁水,然後放在鼻子下面聞了聞,這才緩緩道:“是夏枯草?你還懂藥材?”
劉淳咧嘴一笑,沒說什麼。
大漢倒是來了興趣,還以為山裏的孩子都是笨蛋呢,沒想到這小子又懂得辨別方向,還認識藥材,真是難得!
“小子,你,讀過書嗎?”此話一出,就連大漢都搖頭了,自己也是犯傻了,一個從小生活在山裏,連外面是哪一年都不知道的傻小子,上哪去讀書啊?
可令他驚訝的一幕出現了,這下子真的就拿起了樹枝,在地上划拉起來!
“人之初,性本善……”
大漢喃喃讀着,露出驚訝的表情,這小子還真識字啊!
大漢不知道,劉淳也在注意他!這傢伙身手了得,看樣子也是認字的,放在洪武年間,說他文武全才都差不多!
他絕對不是普通人!
劉淳現在急需一個身份,需要一個落腳之地。
他很清楚,洪武年間,是法令最嚴格的時代,尤其是戶籍制度,更是被堅決執行。像他這樣,沒有身份,也說不清楚來歷的人,保不齊就會被當成賤民,入了賤籍。那樣的話,生生世世都沒法翻身,還不如死了算了,也省得殃及子孫!
劉淳能做的不多,他希望引起大漢的注意,在展示了寫字的本事之後,劉淳有把燒剩下的炭火推到了一邊,地面有了溫度,鋪上一層厚厚的松葉,熱氣不停上涌,躺在上面暖呼呼的,足以驅散山林里的寒冷和潮濕。
把“床鋪”弄好之後,劉淳主動坐在了一邊,對大漢道:“我守着上半夜,大叔先睡吧!”
大漢更加驚訝,這小子挺會來事的。
他仔細打量劉淳,十二三歲的樣子吧,長得眉清目秀,可身量不矮,尤其是骨架粗大,虎背,彪腹,螳螂腿!是個好苗子,這要是長到六尺以上,沒準能當大漢將軍,在御前聽用,可比他這種出生入死的強多了。
可惜啊!他不是我的兒子!而且我也沒有兒子!
大漢的心突然一痛,他不願意繼續想下去,只有閉上眼睛,假裝睡覺,熱氣熏着,渾身暖洋洋的,好幾個月了,還從來沒這麼舒服過……像他這種人,哪怕睡著了,都要睜着一隻眼。
大約過了一刻鐘,有淡淡的煙味鑽入鼻孔,大漢緩緩睜開了眼睛,發現劉淳正抓着一把艾草,放在了炭火堆上,艾草燃燒,發出來的味道,正好能驅散蚊蟲。還能遮蓋氣味,避免野獸來襲。
劉淳特意選在了下風口,盡量避免煙氣熏到大漢。
還是個心思的小子,大漢湧起了一個強烈的念頭,他脫口而出,“小子,你給我當兒子算了!”
劉淳嚇了一跳,他當然想討大漢的歡心,不只是為了出山而已,畢竟他是穿越以來,第一個見到的人,離開了森林,怎麼活下去,也需要人家指點。
只不過劉淳沒想到,這位跨越的步子這麼大,居然要收自己當兒子!
到底答不答應啊?劉淳糾結中。
大漢以為他不願意,又急忙補充道:“我是朝廷的錦衣衛,給我當兒子,不會吃虧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