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交杯對飲
我雖然瘦弱,但是畢竟是公安世家出身。眼睛被捂住的一瞬間,我先是一驚,隨即條件反射似地右手一個鐵肘反刺回去,背後的人立刻吃痛地喊了一聲。
一擊得手,我立刻乘勝追擊,左腳向後一踏,正好踩到偷襲之人的腳面,我則順勢以左腳為支點一個旋身,右手借力一個勾拳就要打向偷襲之人。
“是我!”一個熟悉的聲音響起,我聞聲想要收勢,但是這招就是靠着慣性打出來的,哪裏是輕易收的住的?倒是喊話的偷襲者身手還算敏捷,猛地一貓腰躲了過去,只是他的腳還被我踩着,重心移動腳步卻無法移動,一頭栽倒了。
燈亮了。
我鬆開腳,發現撲到在地上的人是石曉龍。而屋子裏則圍了一大圈人。
“天吶,你反應這麼強烈幹什麼!”石曉龍拍拍衣服,有些狼狽地站了起來,他潔白的鞋面上清晰可見我的鞋印。
我趕緊道歉,隨即卻發現張康寧夜非等人都在。
“怎麼人這麼全?”我看了看周圍的人,“今天是什麼節日嗎?端午節?端午節不是下周么。”
“喬遷之喜可是大喜,當然要專門慶祝一下啊。”石曉龍心疼地擦着鞋面,“你下腳也太狠了,我這鞋可是剛買的,好幾千呢!”
我一笑,心想誰讓你想嚇唬我來着...我打量了一下屋子裏,客廳中一張不大的餐桌上滿滿地擺放着各色菜肴,還有整整一箱啤酒放在桌子下。
“今天可是人家婷婷專門為你選的呢!想想看今天幾月幾號?”張康寧突然一臉八卦地湊了上來。
真難得她會有這種表情。我看了看她微紅的臉頰,又掃了一眼餐桌,果然已經有幾個空酒瓶擺在那裏了。
“五月二十一啊...521?這個...”我猛地意識到什麼,趕緊解釋,“肯定是湊巧拉!昨天婷婷就想約我出來,不過剛巧昨天我有事沒來罷了。”
“昨天?”張康寧嘿嘿一笑,“昨天是五月二十號,520的意思和521有區別嗎?”
“這個...”我是真的沒詞了,諧音這東西,真的是不好解釋。
“好了好了,大家先落座吧,邊吃邊聊。”盈盈姐趕緊招呼。
我長舒一口氣,心想還是盈盈姐體貼人,於是趕緊找地方坐下,避免一眾喝醉的人再拿我開心。
“是不是應該先敬主人一杯啊?”我還沒坐穩,盈盈姐就給我斟滿一碗酒,沖婷婷努努嘴。
原來是在這等着我呢!我苦笑着看着面前的酒碗,一陣發怵。大概是不常接待人所以家裏杯子不多,今天桌面上只有兩個酒杯,其他盛酒的都是吃飯用的碗。雖然我是如假包換的山東人,但絕非什麼大漢,酒這東西我平時是能不沾就不沾,就連公司吃飯我也是多敬少干,油條得很。
其實一碗酒也不是很多,但是我就怕這麼一開頭,一會讓我用碗挨個敬一圈,我可就真受不了了。
對面的婷婷倒是滿臉期待地看着我。
我只好拿起碗,可就是端着不喝。
見我不動,婷婷拿起桌上唯二的酒杯,自己給自己滿了一杯,把杯子沖我一伸,一仰脖居然幹了!
我嚇了一跳,心想一向文靜的婷婷今天怎麼這麼豪放,難道我來之前她已經喝高了?
婷婷喝完,把乾淨的杯底給我看看,然後繼續期待地看着我。
周圍的人一齊叫好,石曉龍衝過來敲打我:“你怎麼回事!人家女孩子家都先干為敬了,你居然還扭扭捏捏地端着架子不喝?”
沒辦法,我也一抬頭,直接把整碗酒灌了下去。
人群頓時沸騰了,敲桌子砸板凳,張康寧不知道從哪弄了一個拉花出來拉爆了,彩色的紙屑紛紛揚揚落了一桌一地,只有夜非苦笑搖頭地看着我。
我看着周圍熱鬧的人群,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不就喝了杯酒么,難道我喝酒這麼稀罕,需要敲鑼打鼓全省慶祝?
婷婷紅着臉看着我,臉頰的紅暈不像是因為不勝酒力而來。
“我可是提示過他了,這樣不算違規吧?”張康寧搖着夜非的胳膊說到。
“不算違規。”夜非有些憐憫地看看我。
違規?我眉頭一皺,隱隱感覺到自己好像被他們合夥算計了。
“盈盈姐,怎麼回事,你們是不是有什麼事瞞着我?”我感覺這裏面也就盈盈姐最善良最容易套話,趕緊過去詢問。
“沒什麼事瞞着你啊!好妹夫~”盈盈姐笑嘻嘻地看着我。
“妹夫?!”我回頭看看婷婷,她的臉更紅了,“不是,我什麼時候成你妹夫了?”
盈盈姐很肯定地點點頭,道:“今天是五月二十一日啊,521是什麼意思,你應該懂吧!在這天向心愛的人敬酒,如果對方對飲了,就代表他接受了這份愛啊!而且,這份愛是會受到神靈的祝福的!”
我聞言差點沒把手中的碗掉在地上:“哪有這樣的規矩!我怎麼沒聽說過!還神靈的祝福,咱們中國的神靈不會按照公曆來算節日的吧,而且還是諧音根本不是什麼節日!”
“這個嘛,是今年剛剛通過的節日哦,屬於內部信息~”張康寧說著攬住了夜非的胳膊,“好像聽說還是那個叫卜敏的水卜師提出的,她好像在散仙會裏說話還有些分量,居然就這麼通過了,還是520521兩天都可以!昨天她還琢磨着讓我們家夜非跟她對飲呢,想得美~~”
也就是說這根本就是個胡亂通過的節日了?那這對飲根本不能算數么!我急的紅了臉,卻想不出來怎麼反駁,畢竟我一個凡人總不能跑去跟一眾神仙叫板。
“好了好了,大家別鬧了,普通的敬酒還酒而已么,大家就別再逗他了!”一個女聲響起。
我感激地回過頭,心想這種四面楚歌逼我就範的時刻究竟是誰站出來幫我解圍了。
婷婷。
我一愣,但是說話的人確實是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