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鋼筆事件
寧山村說大不大說小不小,也是個有幾百人的村子,距離最近的街區走路大約兩個小時,騎摩托車也就是半個小時左右。
村子裏只設有一個小學,孩子們必須要到市裡去上初中,按所在片區劃分,寧山村的孩子們被劃分到了曾經的鐵路局子弟學校——育華中學。
以前的育華中學是政府特批的專門培養鐵路人才的地方,後來政策改革后就變成了公立初中,只不過因為學校附近就是鐵路局的職工宿舍,所以班裏不少孩子都是來自鐵路職工家庭,家境幾乎都比來自鄉鎮的同齡孩子們優越。
這時候的初中一般都實行周休制,上五天學,周末休息兩天。
林妲如今正上初二,和初一一樣,非常湊巧的又和楊蘭蘭分在了一個班。
和沉默寡言幾乎還沒開始發育的林妲相比,楊蘭蘭除了有點黑,五官長的還算漂亮,少女的身體也開始發育了,性格也更外向張揚。
村裏的孩子很多上初中都是要自己走路去市裡坐車的,從村裡走到公路最近的車站需要一兩個小時,有些高年級的或者膽子大點的孩子會選擇騎自行車去學校。
楊蘭蘭家有一輛自行車,但是因為小時候第一次學騎自行車就摔了個大馬趴,直接磕掉了大門牙,血淚記憶太深刻,楊蘭蘭半途而廢並沒學會騎自行車,所以也只能選擇走路去上學。
林妲借住奶奶家,就算家裏有自行車也輪不到她騎,家裏還有個同歲同級的小霸王林強呢。
記憶里,從上初中開始,原主已經替楊蘭蘭背了兩年的書包了,等到了學校附近下了公交車,楊蘭蘭才會拿過書包自己背着,免得被同學發現自己欺負了林妲,破壞了自己的乖學生形象。
不止這些,包括本該楊蘭蘭做的衛生值日都是讓林妲幫她做的,別人問起她就說是林妲自己願意做的,因為林妲要抄自己的作業。
其實林妲從沒抄過楊蘭蘭的作業,哪怕自己做不出來也沒有想過去抄襲,再者說,楊蘭蘭的成績也就是個中等水平,不過比起林妲幾乎墊底的成績,確實也有點說服力。
昨天是周五,按例下午上完兩節課就要放假了。
快放學的時候林妲問過楊蘭蘭明天早上割不割豬草,當時是下課時間,周圍的同學有一部分去上廁所了,還有些也在相互說著話,教室里吵吵鬧鬧的。
楊蘭蘭平時裝作自己不是農村人,很少透露自家的信息,聽到林妲直白的問話,恨不能捂住她的嘴。幸好林妲素來小聲小氣的,教室里也挺吵的,周圍也沒誰認真聽她說的話。
“不去不去,要去你自己去吧,以後這種事不要問我了。”楊蘭蘭眼底閃過一絲嫌棄,壓着嗓音讓林妲趕緊離開,生怕被同學聽到。
以前的時候楊蘭蘭都是跟林妲一起去的,因為她總是可以找各種借口,手疼啊腳疼啊肚子疼什麼的,然後要求林妲幫自己把背簍裝滿豬草。
大半人高的竹背簍,還是很能裝貨的。
原來的林妲沒什麼朋友,身邊也就楊蘭蘭這個同齡人願意搭理自己,雖然自己總是吃虧,但內心渴望友情的林妲還是默默忍受了。
後來好幾次林妲割豬草回來的比較晚,有一次還一不小心掉進了水塘里,渾身濕漉漉的回到家,奶奶楊紅英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自己孫女還在幫楊蘭蘭免費幹活。
這可不行,再怎麼著也是自家孩子,自己可以使喚,別人使喚卻是不行的。
暴脾氣的奶奶直接殺到楊蘭蘭家,責問為什麼要欺負自家孫女,免費幹活還感冒了(其實並沒有,只是打了幾個噴嚏),這事得討個說法。
四十多歲的楊紅英吵架那可是看家本領,十幾歲的楊蘭蘭哪裏是對手?很快就敗下陣來嗚嗚的躲在房間裏哭。
楊蘭蘭媽媽和奶奶也知道這事,孫女好幾次炫耀說林妲那個笨蛋給自己免費幹活呢,而且這事還有幾家人的小孩子也看見過了,所以無從狡辯。
最後的結果就是楊蘭蘭爸爸從自家廚房拎出來一條眼珠翻白的鰱魚,不到兩斤的樣子,看着已經死翹翹了,算是賠償了事。
楊蘭蘭家附近有個小水泡子,她爺爺很會打魚,有時候捉回來的一些小魚也會放生一些到水泡子裏,除了自家偶爾撈幾條改善伙食,不時地也會拿出來售賣,為了防止別人偷魚,她爺爺還在水邊搭了個草棚,餵了條土狗守着。
因為賣魚的額外收入,楊蘭蘭家條件比林妲這樣純粹種地的村裡人家要稍微好一點,從小楊蘭蘭就覺得自己比村裡其他姑娘高貴一些,除了村長和村支書這些當官的人家的小孩,就自己最優秀了。
“林妲你陪我去吳村長家玩玩吧,她家的梨樹開花了,可美了。”
“不行,我要回家了,快晌午了,不早了,家裏還有事。”
看林妲拒絕自己的提議,楊蘭蘭氣得不行,轉身就想走,但轉念一想,村長家可是有群大白鵝,裏面有個很厲害的大鵝,最喜歡追着啄陌生人了,被啄一口的滋味...想想就覺得疼。
不行,還是得讓林妲答應跟自己一起去,反正那隻大白鵝是不會啄林妲的。
不知道為什麼,村裏的動物們從不會攻擊林妲,從小到大都是這樣,人們一開始覺得很新奇,後來看習慣了也就那樣,除了不攻擊她,貌似也沒別的什麼特殊的,逐漸也就視若無睹了。
“哎呀林妲,你對我最好啦,平時做什麼都願意和我一起的,麻煩你了嘛~而且你比我瘦,爬樹比我快,去幫我折幾枝梨花吧。”
楊蘭蘭忍住了脾氣,繼續好聲好氣的遊說,自己可是對幾個關係不錯的城裏女同學誇下了海口,下周一一定給她們每人帶一枝梨花來的。
“不行的,今天我奶奶生氣了,要早點回家。”
說完林妲邁開腳步就徑直往前走,把楊蘭蘭留在原地氣得跺腳。
“林妲,你太小氣了吧!讓你陪我一會兒都不幹,以後別想咱倆一起去上學,我不跟你玩了,我們絕交!哼!”
“真的要絕交?那你把借我的鋼筆還給我吧。”
這支鋼筆是上個月林妲生日的時候林妲媽媽託人捎帶給她的,不算特別名貴,但是筆身比一般鋼筆纖細,純黑光滑線條流暢,側邊有一條閃着細碎星星點點的金邊,很是漂亮,書寫起來也非常流暢,就算字寫的一般,但是因為筆好也會顯得好看幾分。
林妲特別的喜歡,帶去學校的時候第一次拿出來,就被楊蘭蘭看中了。
因為住得遠,寧山村的孩子讀初中基本都要住校,林妲和楊蘭蘭上下鋪,周五下午去學校以後一般大家都會在宿舍趕趕作業洗洗衣服什麼的,要等到晚上六點半才會上自習。
林妲的新鋼筆才拿出來,就被坐在一邊趕作業的楊蘭蘭看見了,死乞白賴的非要林妲送給她,平時很好說話的林妲這次沒有同意,楊蘭蘭就使了個心眼,說讓自己試一試用一用,過幾天就還給她。
就這樣把筆弄到了手,一直寫了個把月了楊蘭蘭都沒有把筆還給林妲的意思,在班裏同學看到艷羨不已的時候也沒有說破這不是她的東西,只是一臉含蓄的微笑,言辭模糊的附和着大家的問話。
聽到林妲又提到了鋼筆一事,林妲心虛了,因為她前天已經偷偷把筆給了隔壁5班的班長,余瀟。
余瀟寫的一手好字,成績也好,人也長得不錯,平時看着也是斯斯文文的,又會打籃球,而且據說也是鐵路子弟。
集如此多的亮點於一身,確實能夠吸引不少情竇初開的小女生。
早熟的楊蘭蘭就在不知不覺間芳心萌動,暗暗喜歡上了余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