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五章 風雲變幻 十三
“老弟,論起來我可是你的學長,你是九期的,我是一期的,我們不止是同學,還在一起共事,彼此之間自然要互幫互助。你提出的處理方案我認為非常合適,雨農兄也已經和我說了,該配合的一定會配合。”
“宣鐵武想要殺雞給猴看,藉助這次事件威懾滬市,但他選錯目標了,把心思打到第三方面軍總司令部和警備總司令部的頭上,有點不知道天高地厚,他那點背景別人害怕,我們是不害怕的。”李及蘭笑着說道。
“學長說的哪裏話,我是學弟,又是你的下屬,這位置要擺正了,在滬市的事情,自然要以學長馬首是瞻,還請你多多關照才是。”
“學弟也沒有什麼能拿出手的,以前在滬市向外國僑民買了幾套房子,在原來的老法租界,三層的花園洋房,帶着花園和車庫,傢具都是進口貨,地理位置也相當的不錯。”
“這是我真金白銀買的住處,有轉讓合約和房契,誰也挑不出問題來,而且我也沒有進去住過,就以低價轉讓給學長,作為在滬市安家之用,這樣對學長的名聲沒有損失。”陳明翔笑着說道。
李及蘭會接受嗎?那簡直是沒有絲毫的遲疑!
日偽資產他有的是,不缺房子住,但終究是有一些麻煩的,所以對陳明翔的舉動,心裏感覺很是滿意,難怪戴老闆這麼喜歡他,做起事情來就是讓人挑不出毛病。
陳明翔當初從英美僑民手裏買的這些房子,已經成為交際的重要手段,湯恩波也有,戴老闆更別說,能在滬市有來源清白的房產,誰也不會拒絕,而且滬市的房子價值高,賣了也是一大筆錢呢!
“汪經衛在滬市的房子和車子,都被憲兵隊的姜厷美給搶走了,我很喜歡那輛車,想要低價買過來,他卻偏偏不肯,聽說這混蛋前段時間被老弟暴打了一頓,再怎麼搞他一下,要不然這口氣沒法忍。”
“我對汪經衛的房產不稀罕,可以給軍統局沒收,這輛車歸我,也就是這點愛好了,老弟覺得如何?”李及蘭說道。
汪經衛在滬市的公館,在愚園路一一三六弄的三十一號,這裏也是汪偽政府組建以前,大漢奸們的集中住處,周坲海、李仕群、梅司評、褚民誼等人都曾經住在這裏。
汪公館這座哥德式建築風格的四層別墅,落成不過十一年而已,內部的裝飾極為奢華,原本是山城政府交通部長的私宅,也是滬市有名的豪宅。
但是因為第一號大漢奸的緣故,這座別墅實在是太扎眼了,李及蘭總得考慮一下影響,所以就把眼睛盯住了這輛車,最頂級的豪車。
“憲兵隊長在滬市不過就是個螻蟻一樣的小角色,學長想要對付他,這有什麼難的?我看這傢伙也不舒服,他的憲兵隊,就是一群流氓地痞而已,不配穿憲兵的軍服!”
“我會讓人暗地裏發動滬市的報紙,利用輿論來聲討姜厷美,他在滬市強取豪奪敲詐勒索,貪污了那麼多的日偽資產,原來的房主到憲兵隊討要,他不但不給,還暴力毆打。”
“不止是老百姓恨他,就是別的勢力,也看他不順眼,憲兵隊是最早的接收機構,搶了大量的資產卻吃獨食,不肯打點各路大員的關係,這是明顯的作死行為!”
“這次咱們兩家一起發力,你也做做錢達鈞市長的思想工作,他這個市長也需要樹立形象,而姜厷美這種貨色,高矮胖瘦正合適,無非就是靠着山城憲兵隊司令部的關係,還有吳副市長的關係,不叫事。”陳明翔笑着說道。
鑒於第三方面軍總司令部直屬部隊和淞滬警備總司令部直屬部隊,為了爭奪日軍俱樂部的歸屬權,發生了火併事件,經山城政府軍事委員會決定,授權滬市市政府調查處副處長、市警察局副局長兼督察長、淞滬警備總司令部副參謀長陳明翔,與雙方的軍法機構組成聯合調查組,組成特別法庭,對此案予以審理判決!
這個消息在滬市就像一石激起千層浪,頓時惹得沸沸揚揚,對陳明翔這個人,大家太熟悉了,不過,像他這樣的人被山城政府重用,滬市的各界人士並沒有什麼反感。
到現在,整個滬市吃的食鹽,燒飯用的煤球,還都是陳明翔提供的,閘北救濟站也沒有關門,誰要是追究他的責任,恐怕有大量的工人和老百姓不答應,有這樣的漢奸嗎?
陳明翔的動作很快,調查取證僅僅用了三天,就邀請各大報社的記者,還有各國駐滬總領事館的人員,到特別軍事法庭觀看審判。
出席這次審判的還有,市長錢達鈞、吳副市長、市警察局長宣鐵武、市政府調查處長王新衡,第三方面軍總司令部參謀長、淞滬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等人,陣勢搞得相當大。
陳明翔當庭宣讀調查取證結果,第三方面軍總司令部警衛營的營長、淞滬警備總司令部的特務營長,以及涉案的十幾個軍官,對調查結果均無異議。
“根據調查,山城政府陸軍第三方面軍總司令部下屬警衛營與軍委會淞滬警備總司令部特務營,在滬市接收工作中,因為私人矛盾而違反軍紀,發生性質惡劣的開槍事件,當場死亡八人,傷十六人,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給接收工作造成障礙,損害了山城政府的名譽與軍隊的榮譽......”
“參與該事件人員在抗日戰爭中與敵寇奮戰,受到戰區司令部表彰,有重要立功表現,經山城政府軍委會滬市特設軍事法庭全體審判員一致合議,決定免去死刑,准予改過自新!”
“判處如下,第三方面軍總司令部下屬警衛營和淞滬警備總司令部下屬特務營,兩名營長及六名尉級軍官,當即剝奪軍職軍銜,兩名營長入獄八年,六名尉級軍官入獄六年!”
“第三方面軍總司令部軍法處押送本部隊犯人到金陵老虎橋監獄服刑,淞滬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押送本部隊犯人到提籃橋監獄服刑......”陳明翔當庭宣讀了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