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這倒霉的身份
新文求關注,求收藏,求推薦票!!!
林小曼一覺睡醒發現自己穿越到了她出生的十年前——八六年的春節過後。
讓她覺得悲催的是,她竟然重生到了她曾經聽說過的一位老幹部——年輕時候同村的鄰居,外加前幾個月剛剛訂婚的未婚妻身上。
這位前世她就曾聽說過的某市處級實權局長,據說一輩子兢兢業業,剛正不阿,幫助了好多人好多上不起學的貧困孩子和家庭,抓了好多罪犯,讓她生活的那個城市成為全省唯一的一個連續幾年犯罪記錄最低,治安最好的城市。為城市招商引資提供了非常好的招商環境,多次被市、省里表彰。
可臨退體之前家裏卻出了大事,因為他的妻子買兇殺人,殺的人正是她丈夫的前未婚妻,自己倒霉重生到的這個女人的女兒。
說起這位老幹部,在當地流傳的一句話:“老子英雄兒孬種”,老百姓私下裏調侃都說這話說的是就是他。
他那兒子,學習學習不好,工作也沒什麼大的能力,用他的話說屬於幹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那伙的。更是被他媽媽慣的不像話,是個典型的紈絝子弟。
他兒子從初中開始處對象,典型的花花公子,處的對象沒有一個連也有一個排了。這麼個花花公子,卻在他年近三十的時候,看上了一個農村姑娘,收心與其談戀愛並且非她不娶。
老局長的愛人一輩子強勢慣了,哪怕再疼兒子,可對於兒子的婚事寄予厚望的她,也不能容忍兒子要娶一個村姑大學生。
母子二人因為這事吵了無數次。
她想盡辦法想拆散二人,卻一次次失敗。更是在無意中得知,這個女人的母親,正是讓她耿耿於懷了一輩子的,自己丈夫的前未婚妻。
因為退婚,害得前未婚妻被人嘲笑差點自殺這事,老局長一直心懷愧疚,曾經幾次找到前未婚妻,想幫她生活的好一點,都被她拒絕了。
可這事,被她妻子知道后,深深恨上了那個可憐的女人。
知道兒子迷上的還是那個女人的女兒,她心裏的恨一下子爆發出來,覺得這就是那個女人的陰謀,想要報復她當年搶了她的親事……
她買兇殺人這事被查出后,他兒子傷心之下遠走國外,而老局長以前曾經退婚另娶一事也暴了出來,他的口碑和名聲立刻崩掉了,罵聲一片。
哪怕大家都知道他另娶之事是因為報恩也沒有人理解。就連當時林小曼聽說后也覺得不可能:“就因為報恩?不可能吧,不是說那個女人的家裏很有門路嗎?”
大家都認為他是為了更好的前途才捨棄農村的未婚妻娶了城裏的妻子。
直到後來來家裏串門的一個叔叔,和這位老局長是莫逆之交,年輕時一起共過生死的那種。
林小曼聽叔叔說了好多他的事,他妻子不僅買兇殺人,還查出她背着他斂財,多年前就包養情人。出事之前她把自己的錢都給了她的情人,而情人前一年已經在國外買了房子並且出國定居,說是她本來也是要等他退休之後,身上再也榨不出一滴油時就與他離婚。
要不是買兇的事查出來,又暴露了她包養情人這事,他還傻傻的以為二人只是感情不好。
“我們所有老戰友都很為他惋惜,”因為他年輕時戰功赫赫,在部隊本來是前途無量,但他的那個媳婦在家作鬧,還去部隊鬧,就是嫌一個人在家帶孩子太辛苦,想讓他轉業到地方上去。
後來他心力交瘁,終於聽從媳婦的心愿轉業回了地方,當了一個派出所的民警。從普通警察做到副局長,從副局長做到局長,他本來有很多次升職的機會,卻因為家庭原因沒能成功。
而他那個媳婦從年輕時就不是省油的燈,蠻不講理,又懶又饞,二人經常打架,也鬧過幾次離婚,可最後都不了了之。
就因為這個女人的哥哥,曾經在戰場上救了他一命因此失去了雙腿,後來因為抑鬱而自殺。
為了報恩退了原本定的親,娶了恩人的女兒,任憑她作鬧,哪怕沒有感情也容忍多年,卻落得這麼個結果。
多麼大的狗血啊!
林小曼指指自己,我這就重生成了那個老局長的前未婚妻?那個倒霉的被退婚的女人?被他媳婦買兇殺人那姑娘的親媽?
“他這個人重情重義,非常有能力。如果留在部隊,不只這點成就。可也就因為太重情重義,才落到今天這種地步。”這位叔叔顯然對他的事非常痛心,“如果當初他不退親,也就不會有這種事了。說來說去,這都是命!”
林小曼覺得這不是命,而是他自己找的。
報恩有多種方式,退親另娶本就是對原來未婚妻的不義,而又對這位貪心懶作的妻子一再縱容,才會縱容出她敢伸手到他的工作中的貪心和敢殺人的囂張與妄為。
本來就是眼瞎心盲……
那位叔叔嘆息着說:“可能因為感情不好,所以二人一直以來很少交流。我去過他家,有一次他喝醉酒跟我說,自打他轉業回來,他們就是分房睡的,這麼多年一直都是分居。”
年輕一代的林小曼對此不能理解,“感情不好就離婚唄,這樣不是雙方都痛苦?”
“他妻子不肯離婚。而他答應過他的救命恩人,要一輩子照顧她的。”
所以把對方照顧進了監獄?自己則落得一身罵名?
林小曼對此嗤之以鼻。
叔叔說她:“你們年輕人不懂……”
不懂什麼?
不懂他們為什麼死守承諾?不懂他為什麼拋棄未婚妻?不懂他為什麼縱容他妻子還不肯離婚?
林小曼覺得,沒有他一步步的縱容,就不會發生後面一系列的事。
說到底是他娶了人家又沒有對人家好。
不過當時她就覺得這是別人家的生活,和她沒有關係。
可誰想到生活中本來就不乏狗血,竟然狗血的把她弄來和他做了未婚夫妻。
想想自己成為一個因為這種原因被人退婚在村子裏指指點點生活不下去,最後被逼遠走他鄉的女人,她心裏跟吞了蒼蠅一樣噁心。
這又不是古代,搞什麼嘛,還要來個“救命之恩,無以相報,大男人只得以身相許”的戲碼之類的,最讓人看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