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我喜歡狗

第十三章 我喜歡狗

IRS!

全稱是InternalRevenueService,美帝國內稅務局,隸屬於財政部。

這個部門很牛叉,非常牛叉!

眾所周知,在地球上有三件事絕對不能做,那就是在戰鬥民族禁酒、在華夏fan毒、在美帝逃稅。

美帝人有句諺語:世界上只有死亡與交稅是永恆的!

在大美帝,不管是非法收入,還是合法收入,哪怕是混道上的,都得向IRS交稅。

IRS:不管你是幹什麼的,老子的錢一分都不能少!

沒錯,他們就是這麼吊!

IRS在大美帝堪稱無孔不入,被譽為‘美帝最令人聞風喪膽的政府部門’,威懾力遠超國防部和中情局,FBI、CIA、DEA什麼的,在他們面前就是個弟弟。

IRS的起源要追溯到美帝南北戰爭時期,當時南北雙方打得不可開交,軍費一度十分吃緊。林肯總統一看不行,沒錢怎麼打仗,立即讓稅務部門加班加點收稅,好拿來補貼軍用。

苦逼的稅務部門去收稅,卻被人拿着槍指着腦袋趕走,於是乎,在林肯的授權下,IRS應全國中學生第二套廣播體……呸,是應時代的召喚而生。

IRS有武裝討稅的權利,面對暴力抗稅的不合作分子,他們表示呵呵,你有槍了不起,我還有炮呢!

收稅成功,林肯獲得了大量軍費,並贏得了戰爭最後的勝利。

所以,你以為南北戰爭的獲勝是因為大量黑奴補充了兵源?

林肯被刺殺,是因為南方奴隸主不甘心失敗?是階級利益和政治矛盾導致的?

呵呵,你還太年輕!

從此之後,IRS就養成了優良的收稅作風,能動手就絕不BB,一言不合就開槍掃射。11萬工作人員,有4萬是武裝力量,裝備精良,戰鬥力媲美陸軍山地師。

在美帝,第一大武裝組織是美帝陸軍,第二是海岸警衛隊,第三就是IRS。在美帝的影視作品裏,FBI經常被拿出來當做反面教材,用於承托男主角高大上的背景板,但從沒有哪部影片敢拿IRS調侃,這就是他們的威懾力。

拿着前IRS成員十字架給的便利條,羅素順帶敲了2000美刀,就信心百倍上路了。十字架把史密斯先生的逼格吹得那麼高,妥妥的大佬無疑,就算沒有十字架那麼厲害,肯定也相差不遠。

於是乎,羅素在二手車市場租來一輛福特F-150,就朝着隔壁州進發了。因為史密斯先生的電話關機,羅素只好直接上路,以防不必要的誤會,十字架寫了封親筆信,並附上了一枚螺紋彈頭,這是兩個中年男人之間的暗號。

……

史密斯先生居住的城市稍有一段距離,羅素駕車向西南方向行駛,在高速公路上磨蹭了一天,才在夜晚時分到達目的地。

縱然他有精通級別的駕駛技術,也抵消不了性能糟糕的二手福特,或許是很久沒有維護的緣故,福特的輪胎抓地力很差。

大美帝的汽車租賃市場很多,羅素找得是一家和灰色沾邊的租賃公司,說是出租但其實就是直接賣掉。買家不管租車人的身份,也不會尋求複雜的手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乾脆利落沒有廢話。

這些被便宜售賣的二手車幾乎全都來路不明,而且經歷過多次轉手,真實來源不可考察。好比羅素屁股下面這輛福特,如果說汽車是男人的情人,它已是經驗豐富的公交車了。

半路上,羅素有驚無險地遇到了攔路巡查的警察,靠着從小混混手中得到的駕照本,以及歐美人眼中一個模子的黃種人面龐,他輕而易舉便矇混過關。

史密斯先生居住的地方有點偏僻,羅素在一夥好心小混混的指引下才找到,這伙小混混心腸不錯,免費指路不說,還哭着喊着把口袋裏的零錢送給羅素。

正直的羅素斷然拒絕,小混混們一看他不願意,當場嚎嚎大哭,羅素無奈只得收了下來。

大半夜敲響殺手的家門不是明智的選擇,對方很有可能在熬夜碼字,思路被打斷,導致沒能及時更新,後果非常嚴重。

羅素本打算先探個點,第二天拎點水果上門,十字架給了他2000美刀,讓他買些禮物。羅素則認為老美太俗氣了,買點水果就足夠了,禮輕情意重,他準備送上十字架這位老友的誠摯問候。

福特行駛過史密斯先生的住址,位於郊外的一棟廢棄大樓,斑駁的牆壁隨處可見牆磚,估計也只有流浪漢才會住在這裏。

羅素髮現情況有點不對,倒不是說衛生環境很差,史密斯先生既然是個殺手,性格方面肯定謹小慎微,住在人跡罕至的郊外沒什麼不妥。

但大樓前十來輛黑色別克商務是什麼鬼,史密斯先生在開內衣派對?

內衣派對是不可能的,幾個西裝領帶的傢伙守在大樓外,大晚上還帶着墨鏡,不是瞎子就是賣保險的。考慮到他們沒帶導盲犬,賣保險的可能性更大!

很顯然,史密斯先生的處境不是很好,他被人堵上門了。

幾個西裝領帶也發現了鬼鬼祟祟的福特,其中兩個向羅素走了過來,其餘人則將手放進了西裝裏面,他們都帶着槍。

嘭!嘭!嘭……

連續的槍聲從大樓里傳出,羅素暗罵一聲,踏着油門加速離開了。兩個西裝領帶見此,沒有選擇追擊,返回了各自崗位。

羅素並沒有離開,他繞了一個圈,將福特停在大樹的陰影下。樓上的槍聲還在繼續,從一開始的槍聲不斷,到現在的斷斷續續,如果不是仇家在鞭屍,那就說明史密斯剛剛上演了一場大殺特殺。

幾個西裝領帶不再守門,直接從懷裏掏出手槍沖了進去,接下來又是槍聲大作。

羅素沒有衝過去幫忙的想法,他數了數商務別克的數量,如果全部坐滿,那敵人的數量將會相當恐怖,他可不想為一個連面都沒見過的陌生人送命。

大樓里的槍聲再次密集起來,彷彿是高潮之後的停歇,槍聲瞬間停止。

大樓里跑出兩個身影,一男一女,男的身穿黑皮風衣,女的則包裹嚴實,夜色之下看不清兩人的長相。

在兩人跑入旁邊的小巷時,二十多名持槍的西裝領帶跑出大樓,為首矮個男子大罵不止,跟着跑進了巷子。

羅素摸了摸下巴,或許……他可以來個背殺。

逃跑的男子正是史密斯,一個外表冷酷而又充滿神秘感的男人,沒人知道他的過去,但他有着一張‘我有故事’的臉。

史密斯這兩天很糟心,他因為一時心軟,意外捲入了一場陰謀之中。

他並非一個心地善良的人,也沒有成為英雄的想法,但當他看到一個懷胎八月的孕婦被一群持槍匪徒追殺時,還是本能的伸出了援助之手。

在一場混亂的槍戰中,孕婦受到驚嚇提前生產,她本人沒能逃過一劫,只留下了剛剛出生的嬰兒。

史密斯本以為事件會因為女人的死而結束,他也無心繼續摻和下去,但隨後他發現對方的目標並非女人,而是剛出生的嬰兒。不忍捨棄嬰兒送死,他再一次伸出了援助之手,並找到了自己的姘頭求助。

新生兒需要母乳,史密斯沒有那個功能,但她的妓女姘頭昆塔納有,倒霉的妓女被他拖下水,一同帶回了郊外的居住地。

接下來便是敵人上門,史密斯主宰全場的裝逼場面,他憑藉精準的槍法,一己之力對抗50名槍手,帶着姘頭和嬰兒殺出重圍。

躲在陰暗的小巷裏,史密斯本以為會甩開敵人,哪曾想矮個首領早有準備,牽着一條獵犬小跑了過來。

兇猛的犬吠聲在小巷裏回蕩,伴隨着急促的腳步聲,在陰沉的小巷裏,給人窒息的壓抑感。

“打死那條狗,快打死那條狗!”昆塔納壓低聲音說道,不殺掉狗,他們無法擺脫追捕。

史密斯想都沒想就拒絕道:“不,我喜歡狗。”

昆塔納目瞪口呆,你愛狗我沒意見,但狗子它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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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撲街日記】

編輯跟我說,不要熬夜碼字,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這樣的話,當我撲街了,至少還能去工地板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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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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