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夢遊?
“呦,這位是?”春仁嬸和張小豪寒暄一陣之後,這才注意到了我的存在。
“媽,這是二狗子啊,小時候經常來我們家玩的,您怎麼不記得了?”張小豪看着春仁嬸笑問。
我從小到大,相貌沒有發生一點改變,春仁嬸見我本身就面熟,此時聽到張小豪的話后,封存在腦海里的回憶便瞬間給喚醒起來。
“哦哦哦,我想起來了,我想起來了……”春仁嬸雙眼瞪大,看着我時無比地驚訝。
“春仁嬸……”我朝春仁嬸點了點頭。
春仁嬸笑着對我說道:“想不到這才三年沒見,你小子就長這麼高了。”
我朝春仁嬸笑了笑,和她一起進屋。
春仁嬸問着問着,便問到了我爺爺的事情。
想到爺爺,我的眼淚又不爭氣地流了下來。
我把爺爺去世的消息告訴了春仁嬸,春仁嬸聽后也是極盡挽惜。
安慰了我一番之後,春仁嬸便到后廚,說是為了給我接風洗塵,今晚她要親自下廚。
我聽到春仁嬸的話后,也是感動地兩眼的淚水嘩嘩嘩地流了下來。
她家不比從前,現在,她們家的廚房有專門的廚子給它們做飯。
再加上她們請的清潔工和保安,算起來至少有五個人左右。
我都不敢相信,張小豪還能夠有今天這般舒適的生活。
十七歲開豪車,住別墅,還給五個人發工資,而且那些領錢的人還比自己大十來歲,這件事情要是傳出去了,那些新聞媒體還不爭相報道。
“菜來咯……”
就在我和張小豪在沙發上看電視時,春仁嬸端着幾盤熱乎乎的飯菜從廚房裏走了出來。
我看到后,趕緊上前,給春仁嬸幫忙。
春仁嬸看着張小豪嬌嗔一聲:“你看你這孩子,同樣是十七歲,人家二狗就比你懂事地多。”
“嘿嘿嘿,那是,那是,要不然我怎麼會認他做兄弟呢?”張小豪也不矢口否認,反而嬉皮笑臉地回著春仁嬸。
春仁嬸拿了兩瓶酒放在我們的面前,我和二狗把酒瓶的蓋子打開之後,便坐在一起痛痛快快地喝了起來。
我不勝酒力,和張小豪幹了兩杯之後,我有點頭暈腦脹。
可是,張小豪這小子的酒勁卻出奇地好。
在我的印象中,張小豪的酒力是很菜的,沒想到他的酒力現在變地這麼好。
張小豪看到我有點不行,便用手指着我,哈哈大笑起來。
我怕自己喝醉,便沒有和張小豪繼續喝酒。
張小豪吃了一碗飯之後,便趴在桌子上面,昏昏沉沉地睡了過去。
我和春仁嬸見狀,只好把他扶進房間,讓他睡覺。
隨後,我在春仁嬸家裏洗了個腳,和張小豪睡在一起。
張小豪沒洗腳,隔着被子我都能聞到他那雙臭腳的味道。
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就是怎麼也睡不着。
也不知道是不是張小豪那雙臭腳的原因還是其它什麼原因,躺在床上一個小時之後,我仍然沒有一點倦意。
無奈之下,我只好坐在床上,玩起了手機。
就在這時,張小豪躺在床上,突然自言自語起來。
我還以為他丫是和我在說話呢,看到張小豪如此怪狀之後,我被他嚇了一跳。
張小豪自言自語地說了幾分鐘,身體便僵硬地從床上猛地坐了起來。
看到如此驚人的一幕之後,我立即放下手機,觀察着張小豪身上的變化。
此時,張小豪臉上的表情極為怪異,與此同時,張小豪從床上下來的時候,動作都變地非常僵硬。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此時此刻,張小豪的動作和一具行屍走肉已經沒有什麼區別。
我也不能確定張小豪是被鬼魂控制還是夢遊,總而言之,我不能把他叫醒。
在不能判斷的情況之下,我貿然地叫醒他,會害了他的性命。
沒辦法,現在叫是不能叫了,看到張小豪推門出去,我只好緊緊地跟在他的後面。
十多分鐘之後,張小豪出了別墅,帶我來到了別墅附近的一塊荒地。
荒地上面,一陣陣陰邪的怪風時不時地卷着樹葉,從荒地上面刮過。
荒地的周圍雜草不生,顯地空曠至極。
張小豪走到荒地之後,繼續朝荒地的林子裏走了進去。
與此同時,荒地的林子裏正冒出一絲絲裊裊上升的藍煙,那些藍煙似乎是在和張小豪招手。
張小豪走進林子之後,消失在我的面前。
我看到張小豪進去之後,便也硬着頭皮走了進去。
張小豪是我的兄弟,我不能扔下他不管。
進入林子之後,我再次看到了張小豪的身影。
此時,張小豪仍然像行屍走肉一般地向前走着。
不過,林子中有大量的藍色煙霧,透過煙霧,我只能把張小豪的身影模模糊糊地看個大概,張小豪腰以下的部分被藍色煙霧覆蓋,我根本就不能看清。
我繼續跟在張小豪的後面,我倒是要看看,他到底要去哪裏。
幾分鐘之後,張小豪來到了一座墳墓面前。
隨後,張小豪跪在地上,在那座墳墓面前喃喃自語地說了起來。
我與張小豪隔着一段距離,不能聽清張小豪在說什麼。
只是看到張小豪自言自語之後,從懷裏掏出一隻燒雞,把那隻燒雞抓在手上之後,張小豪便在那座墳墓面前開始吃了起來。
“握槽,這小子太不地道了,請我到他家吃飯,他還自己偷偷地藏了一隻燒雞。”看到張小豪把燒雞拿出來后,我在張小豪的身後喃喃自語地抱怨了一聲。
張小豪所在的位置,時不時地飄過來一陣陰風,燒雞的香味順着那陣香風,直接鑽入我的鼻子。
我躲在一棵樹的後面,被張小豪手上的那隻燒雞饞地哈喇子只往下掉。
我把自己滴下來的口水抹乾之後,忽然覺得有點不對勁。
張小豪喜歡吃燒雞,背着我偷吃,這個我都能理解。
可我偏偏不能理解的是,他為什麼要在這座墳前吃燒雞,那麼大老遠地跑到這兒,就是為了在這兒吃燒雞?
即便他小子夢遊,也不帶這麼夢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