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電視公司找上門
其實,《仙劍一》講述的是三代人的愛恨情感糾葛傳承。
姜明、女苑——劍聖、酒劍仙、青兒——李逍遙、靈兒、林月如,這三對。
後面兩對,都在經歷跟姜明、女苑曾經經歷過的階段。
只有拿得起,才能放的下。
沒有拿過,又談何放下?
尤其是劍聖、酒劍仙、青兒——李逍遙、靈兒、林月如這兩對,經歷何其相似,只是由‘兩男一女’變成了‘兩女一男’。
仙迷們對於劍聖的做法也有諸多不同的理解,不過在李諾看來,劍聖是為了幫助靈兒或許還要加上逍遙他們悟明白自己的道。
簡單來說,就是走他跟青兒曾經走過的路。
為什麼這麼說呢?
你只要認真看青兒、劍聖、酒劍仙他們三人之間的感情糾葛就知道了。
劍聖和青兒是戀人,酒劍仙暗戀青兒。
而且劍聖和青兒差點成親,但是劍聖逃婚了。最後,逃婚的劍聖在湖上悟到了自己的道(不知道是守護蜀山還是守護蒼生,偉大點應該是后一個)。
【上善若水】——水有滋養萬物的德行,它使萬物得到它應有的利益,而不與萬物發生矛盾、衝突,人之道,莫過於此。
這便是劍聖的道。
然後青兒過來了,劍聖在湖上引導青兒悟出了自己女媧後人的道(他們倆之間的‘小愛’,和對蒼生的‘大愛’)。
然後,劍聖成為了蜀山掌門,青兒回南詔國嫁給了巫王,制止了白苗和黑苗的戰爭,後來生下來靈兒。但是青兒愛的還是劍聖,只是她明白了大愛,放下了而已。
劍聖要的也是靈兒放下愛情,去走她母親青兒的女媧之道。
女媧族人生下來就背負着救世的責任,這是青兒的道,也是靈兒的道。可惜,靈兒深愛着李逍遙,根本忘不掉,這才給了她一顆‘無名丹’。
他算出如果不把靈兒帶走她就會有危險,女媧是必須活着的,至少在生完下一代女媧之前是不能死的。
雖然這很殘酷!
或許劍聖已經看到了故事最終的結局,他想讓靈兒離開逍遙。如果靈兒和逍遙再繼續呆在一起的話,月如或者是靈兒、逍遙當中會有人發生不測。
他把靈兒囚禁起來,想來阻止這些事情的發生。李逍遙跟林月如湊成一對,美滿的過一生,不糾纏進女媧事件里,他們就不會死去。待到七十年後李逍遙死去,才會將靈兒放出來。
(這裏螞蟻有點兒疑惑,70年,到時候劍聖還活着么?估計早就死了,還怎麼放?保不齊半路就給放出來了。)
可惜,劍聖人算不如天算。道常在,人力無法與之抗衡,該死的人還是會死,該發生的事情也終究會發生。
上善若水,不與萬物發生衝突,這種道也讓他寸步難行,無法出手。
就好像能夠預知未來一般,看到了,卻無法改變。
正如他跟酒劍仙的對話那般——
/你真的這麼想?沒有這個吊墜,這樣的事情就不會發生了?/
/道常在,並不如你所想,是由人走出來的。就算沒有人,道……也在。/
酒劍仙:/難道要發生的事情都會發生?不……不是的……不是這樣的!不……不——/
也正是悟出了這種道,劍聖才不會對拜月出手。
他沒有私心,他的道上善若水,利萬物而己不爭。
這是大道中的大道!
試問這世界上誰不需要水,那花那草那生命都需要水,這水經過雲彩變成雨滋潤萬物,這才是大愛。或許天下蒼生和靈兒選一個,劍聖當然選天下蒼生。
這就是宿命,宿命不可違。
但因為青兒的關係,他也曾經試圖改變宿命,如果靈兒回南詔國,與拜月的鬥爭就必然會令逍遙等人卷進來,也必然會有人犧牲,尤其可能是靈兒。所以劍聖曾試圖改變命運,然而改變宿命的結果卻是更大的犧牲。
道常在,不以人為。
劍聖也只好遵循天意,不再插手了。
“每一次看《仙劍》,我們對其中的人物都會有不同的認知。”李諾笑着說道。
“就比如林月如!”柳雨妃說道。
“對!還記着書評區么?一開始人都在罵林月如是個不知羞恥的小三,可到了現在呢,喜歡她的人已經跟靈兒分庭抗禮了。”
“所以,劍聖……”
“劍聖這個人物,是《仙劍》裏面最有深度的一個角色,極其考驗演員的演技。如果這是一部電影,那麼劍聖演活了足以拿下最佳男配角獎。”李諾說道。
劍聖是一個兩面性人物,複雜的感情交織在他的身上,非老戲骨不能勝任。
原版的郭亮還是太年輕了,演不出劍聖的韻味。
“看來你對劍聖很看重。”
“是吧……唔,有電話了,我先關了。”
“好。”
他跟神仙姐姐視頻聊天一般都是在晚上,白天她要拍戲嘛,這部片子很少有夜戲的。
電話是編輯小圓打來的。
這讓他更加的好奇了。
這都8點了呢,按理說編輯下午六點就下班了。
這麼晚打來電話?
“喂,親愛的編輯大人,這麼晚打電話過來……”
還沒說完就被打斷了。
“螞蟻大大,告訴你一件好事,你的書被慈航傳媒看中了,想要買你的版權。”小圓興奮的說道。
“慈航……是慈航道人開的公司么?”
慈航傳媒沒聽過,慈文傳媒倒是知道,前世製作發行過《花千骨》《楚喬傳》的。
“什……什麼鬼?”小圓有些懵。
因為《仙劍》的版權不在奇點網手裏,而慈航傳媒的人也不知道李諾的聯繫方式,所以只能來通過編輯來傳達了。
“沒什麼!”
這個慈航傳媒倒是蠻聰明的,李諾冷笑。眼力不錯,知道小說就要進入高朝部分了,所以想要提前的拿到版權。林月如一死,不管怎麼樣都會爆炸的。不用想,現在給的版權費肯定不會很高。
“想要我的版權可以,兩千萬的版權費,只有小說版權,沒有歌曲的使用權。版權費看年份訂,這是最低的兩年期限。其次,我要做副導演、監製、製片人……。呃,製片人就算了,但編劇必須是我,而且導演不能更改我的劇本。最重要的一點兒,在有爭執的地方以我為準。”
小圓傻眼:“ ̄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