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物證
“咋?沒有?”
“沒有。”
“那皮包鎖沒?”
“沒鎖。”
“噝--”
任東聽到這裏,倒吸了一口氣,不再言語,心裏卻百思不得其解。晌午飯前,他明明看見荊志國從汪春那車的破鐵架子上用他自個兒帶着的小鑷子撬下來一塊黑乎乎的東西,裝在了一個牛皮紙袋子裏,這咋就沒了呢?難道是他帶在了身上?他住的那屋子,除了酒館兒給住店的人準備的那些個東西以外,也沒啥玩藝兒了,真就沒有能藏下啥的地兒。這小子一定是帶在了身上。
“行,那你回屋睡去吧!”
任東在荊志國從後窗翻出去沒一會兒,也就在酒館那個夥計去了荊志國的客房后,他就悠悠噠噠地走出了自個兒住着的客房,來到了酒館的場子。場子裏,客人早已散盡。櫃枱上,那掌柜還在忙着合帳,看看酒館這一天到底有了多少進項。那掌柜就是這情報站的站長。一算,哪還有啥進項,倒還賠進去了不少!不用說,賠就賠在任東他們那兩桌兒上了!上的都是好酒好嚼貨兒,那兩桌兒夠這酒館忙活兩三天的了!正在苦笑,任東進來了。那掌柜趕緊給任東讓座倒水。任東在櫃外的一張凳子上坐下來。等去了荊志國客房的那個夥計回來,就和那掌柜,啊,也就是那站長了,一塊兒聽完那個夥計說的情況。情況聽完,任東還不走,還坐在那兒等,他在等黃大寶。
到得這時,任東有點兒埋怨起自個兒的那些個手下來了。一幫子酒囊飯袋!說不定那個黑了巴黢的東西就是個有用的物證!那天,在那汪春出事兒現場,一幫子人反來複去地找這找那,啥也沒找着!可人家只看了那麼一會兒!那塊兒黑黢黢的東西就在那破車架子的右前門角兒上,咱那幾個傢伙咋就沒看着呢?想到這兒,他又有點兒怨恨起了自個兒。嘖,當時,咱自個兒也是在那破鐵架子跟前轉了好幾圈的!他用手在自個兒鋥亮的光頭上啪啪地拍了好幾拍。
現在看來,還是功夫未到。
自打有了龍王嶺腳下的那個院落,設在鎮上的情報站就向他作了報告,說這院落是關東洲的一個日籍商人建的貨棧,是經營山貨的。可這貨棧卻始終沒有開張,始終大門緊閉,從沒見過這貨棧經營,也沒見過這貨棧進個貨出個貨啥的。從鎮派出所的人口登記上看,這個院落的主人叫王娟秀,是這個貨棧的老闆,還有一個女人,是王娟秀的姐姐,叫王娟娥,是個啞巴。平常就這倆人兒。可就在這院落建成沒幾天,任東就接到了報告,說貨棧來了客人,來了一輛黑色轎車,但不知道裏面坐了幾個人,因為那轎車的窗子都是用白色的窗紗遮着的。情報站的人不知道那轎車裏面是幾個人,可任東知道。那車裏只有一個人,而且他還知道那個人是誰,那個人是汪春。任東身上擔著確保汪春人身安全的任務,那要是不知道還行!汪春從那縣公署一出來,他就接到了報告。他只是不知道,汪春到這個貨棧里來幹啥。從那以後,任東隔個月兒巴兒地就接到報告,說那輛黑色的轎車又到那院落來了!按說,既然日本人要他任東確保汪春的人身安全,那他發現汪春到了那個貨棧,他就派人進到那貨棧詢問,也是說得出口的。可是,他留了個心眼兒,他想弄清那個院落到底在經營個啥。他想,為啥,建貨棧不建在那龍王廟鎮的鎮子裏,卻要建在遠離鎮子有四五里地的龍王嶺腳下,那要是再聯繫起那貨棧里整天就倆女人,而且其中的一個女人還是個啞巴,那可就更讓人起疑了。那也不安全哪!雖說那院落里養着一條狗。
汪春出事兒的前幾天,那院落里再次來了客人。同樣是一輛黑色的轎車,同樣車窗是用白色的窗紗遮着,同樣不知道車裏面有幾個人,但這台車卻不是汪春那台車--顏色相同,但形狀和車牌都不同。白日裏,情報站的人在那龍王嶺的山頂上是有人盯着的,這時就用望遠鏡往那貨棧裏面看。龍王嶺陡峭,山上的柞樹林因為林深樹密,枝葉肥厚,把那個院落的後半部分遮擋得嚴嚴實實,從望遠鏡里只能看到院落的前半部分,幾乎看不見那位於院落後半部分的小樓兒。也不是那幫子客人還是那樓里的主人,也就是那姐倆兒啦,賊鬼,估計是事先就設計好了的,車站在那院落門前,只是笛笛地干叫,人並不從車裏出來,都坐在車裏面等着院落裏面的人出來開門,院落里的人出來開了門,那車裏面的人也不下車,一直把車開到了那小樓兒向前伸出一塊的門樓下面。從車上下來了幾個人,都是些個啥樣兒的人,一概沒看見。客人一直在小樓里呆了兩天。第二天傍晚的時候,汪春來到了那個院落。這回,汪春沒有在那院落過夜,而是呆了兩三個鐘頭就回去了。第三天早上,先期來到貨棧的那輛轎車出了那個院落,朝東甸山的方向去了。同一天的頭半晌,汪春在河山縣時的幾個朋友到了東甸縣,看望了汪春,由汪春陪着看了東甸山。再後來,汪春出了車禍。現在回想起來,任東有些個怨恨自個兒。日本人在向他交待確保汪春的人身安全這個事兒時,特彆強調,不得出任啥紕漏,可還是出了紕漏。他安排得不夠周密。他對汪春的看護,直白了說叫監視,只是靜態的而不是動態的,只是一個一個的點,在點與點之間,沒有線條相連。比如汪春去了哪兒,應該有人跟着才對。他以為汪春有秘書錢忠,錢忠已經成了他們的眼線,就以為汪春的任啥事兒也逃不過他的眼睛了。他錯了,他確實是出了紕漏了。汪春到龍王嶺腳下的這個貨棧,是自個兒一個人來的,一個人回去的,每回都是。任東沒有想到這路上要是出了點兒啥事兒,那可不就是紕漏嘛!在這樣想着的同時,突然一個念頭出現在他鋥亮的腦袋裏,這樣捋下來,到龍王嶺腳下的那車裏的人會不會就是汪春陪着看山的那幫子人哪?想到這裏,他在心裏佩服起荊志國來了,別說,這小子還真行,一下子就叨中了要害,是得逮着錢忠,這錢忠是汪春從河山縣帶過來的人,那天是他同汪春一起陪着那幫子河山縣過來的人看山的!他當然是見到過那幫子人的啦,說不定還會認識那幫子人也說不定!這樣說來,那幫子人來的那兩天,汪春也到了這貨棧,就應該是來會那幫子人的,那汪春的死會不會跟那幫子人有關呢?現在,問題的關鍵是得先逮着錢忠。
昨兒個這齣戲唱得還行。他任東是啥人?你荊大科長是能耐,可咱任東就是差,也差不到哪兒去!說點兒實在話,昨兒個晚上,他死乞白咧地勸酒,那都是做戲,他還真就怕荊志國喝多了。荊志國要是喝多了,那他任東導演的這齣戲就沒法兒唱了!汪春的事了,出了也就這麼幾天,他任東作為東甸縣警察局的局長,不用說是有責任的,更何況,日本人是把確保汪春人身安全這個事兒交給了他的。不管汪春是好人還是壞人,或是別的啥人,這汪春的事兒得整清楚!任東感到,光這麼挺着到底不是個法子。那貨棧跟日本人有關,既然跟日本人有關,那就是不能隨便碰的。這回好,荊志國來了,咱碰不得,那荊志國倒是可以碰得的,日本人是授權讓他查汪春這個案子的。既然日本人授了權,那他就查吧!任東知道,荊志國能同意到這龍王廟鎮來蹓躂蹓躂,那不會是白蹓躂的,荊志國肯定得採取行動,那就讓他先行動着吧!他告訴黃大寶,夜裏,要把荊志國給咱盯死嘍!他到哪兒你到哪兒,但這個事兒卻不能讓他察覺,更不能讓他發現!這邊兒,任東還安排情報站,一旦荊志國出了客房,馬上就去把荊志國白天裏從汪春車上弄下來的那塊兒黑了巴黢的東西整到手,他還特意叮囑說,就裝在一個牛皮紙袋子裏!當然,咱個當特務的,去誰誰那兒拿啥啥東西,就是那東西的主人不知道,那也不能算偷!還是那句話,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