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宋明
“很好,現在已經有兩個人指控你了,你有沒有要說的。”
“警官,你不要聽他們胡說,我怎麼會殺害我的,殺害董事長呢?”宋明這句話中間有着明顯的停頓。
史不全當然不會放過這個細節,在場的人也都不是傻子。
“剛剛有人說過郭九摔下山崖的時候你可是在場的,請問是這樣嗎?”“我確實跟着董事長上過後山,但是走到中途的時候我就已經返回了。”宋明一下把自己撇的乾淨。
“那有誰能證明呢?”
“沒有。”這是宋明回想了一下再說的答案。
“既然沒有人能證明你在郭九遇害前就下山了那麼你的嫌疑還是最大,你有什麼異議嗎?”
“我和董事長聊完后就下山後,下山後我回到房間回復了客戶的郵件,這個你可以查我的郵箱。”
史不全對這個案子有了初步的了解,從房間密談完后郭九就去了後山,隨行人是宋明,而最後宋明他先行下山了,郭九卻摔死了,所以宋明就成了害死郭九的最大嫌疑犯。郭九是摔死的,想要證明是宋明推下山去就要先證明郭九確實是被人推下山去,而不是自己摔下山去的,否則郭九是他殺都不成立怎麼去懷疑宋明。
“你那邊有什麼線索?”史不全問的是正在組織法醫驗屍的李雲華。
“初步判斷死者死於內臟破裂,符合高處墜落特徵,死者屍斑剛剛形成,指壓後會稍褪色,血管切面血液流出呈血滴狀,應該是12-14小時左右。”
根據屍斑推出的死亡時間來看郭九的死亡時間段對宋明的處境不太友好。
“屍斑顏色呢?”屍斑顏色大多曾紫色,但是有些特殊的毒素能夠改變屍斑的情況,史不全的意思是想問死者有無中毒的跡象。
“屍斑顏色正常,非櫻紅色也非灰褐色,目前只能判斷出並非一氧化碳和亞硝酸鹽中毒,如果有必要還可以做腸胃毒素鑒定,這個需要回警局。”
史不全一邊聽着李雲華的報告一邊拉開屍體的披蓋物近距離的觀察屍體,人都是會撒謊的,但是有一種人確是例外,那就是死人。
正如李雲華報道的一樣,死者多處骨折,頭顱處還能看到近兩厘米的裂口,雙眼外翻,瞳孔聚焦角度不一致,這說明死者是從高處摔落下來。正常人雙眼瞳孔是類似平行直視前方的,鬥雞眼是一種例外,從高處摔落的死者也會有瞳孔不是平行直視前方的可能,那是因為高處摔落腦部受力積壓了眼球改變了瞳孔直視的方向,雖然不常見卻是高處墜落最好的證明。
死者的屍斑也和李雲華描述的一樣,屍斑是因為血液失去心臟供血的動力在毛細血管內淤積而形成的,形成的位置在於屍體下方不受壓擠的血管處,並不像影視作品裏一樣全身都是。郭九的屍斑集中在腰部,這說明郭九摔下山崖后是一直保持正面朝天的姿勢,這也可以側面的推理還原郭九的死亡現場,這都是經驗。
史不全注意到郭九的胸前和脖子有幾處類似屍斑的淤青,他戴上手套用手壓了壓這幾處發現並不會像屍斑一樣擠壓時稍微褪色,再加上死者面部朝上的姿勢胸前是不會形成屍斑的,所以史不全認為這就是淤青,很有可能是證明郭九是他殺的淤青。
“法醫鑒定下這幾處淤青。”史不全需要法醫的證明來作證自己的推測。
很快現場的法醫給出了結果,胸前以及脖子上的淤青形成的時間段與郭九墜落山崖的時間段吻合。
這樣說來,郭九很有可能是被人推下山崖的,而且被推下山崖前還和兇手有過一番搏鬥。
“警官,您是青天再世啊,您一定要替我兄弟抓到真兇啊。”郭五一下子哭了出來,從剛進山莊這個郭五就是這裏態度最強硬的人,史不全沒料到他也會當場哭出來。
吳佩蘭也回來了,看來是把郭瑾送回了房,剛巧也聽到了史不全確認自己丈夫是被人所殺的,與郭五相反這位吳夫人倒是一改之前的陰柔,指着宋明破口大罵起來,吳佩蘭看着挺優雅的一個女人罵起人來怎麼也像潑婦一樣。
從郭五對宋明身世的支支吾吾到現在吳佩蘭罵宋明的內容上看,已經可以確認宋明就是郭九在外的私生子了。
似乎現在的矛頭都在指向宋明,郵件也有可能是他人代發,宋明還是無法證明在郭九遇害前自己已經返回了山莊。真的是宋明乾的嗎?郭九死後他的財產第一繼承人應該是郭瑾和吳佩蘭,其次是他的兄弟郭五,而作為郭九私生子的宋明他雖然享有婚生子郭瑾一樣的繼承權但是這僅僅只是從個人權利上來說的,真的進行遺產分配的時候有人買他這個私生子的賬嗎?郭九如果在世即使是矮子裏面選將軍宋明也比郭瑾更有優勢,郭九會把一個偌大的公司交給一個傻子嗎?從既得利益上來分析宋明應該不希望看到郭九的死,他應該更期待郭九健健康康的活着直到完成權利的交接,而不是在自己根基薄弱的時候去害死自己唯一的靠山。
宋明並不是郭九死亡的最大受益者,那麼誰是獲益最大的人呢?
郭五?不排除這個可能,從目前來看是郭五讓郭瑾報的警。郭九摔下山崖而死肯定會有人懷疑郭九是被害死的,那麼作為最堅定要報警的人會不會是想藉此洗脫自己嫌疑而故做姿態的人呢?郭五確實有作案嫌疑,是他提出把郭九的屍體從現場抬到別墅里的,雖然理由很充分,但是這無法讓它洗脫故意破壞現場的嫌疑。另一個聽說郭五和郭九這兩兄弟並不和,郭五並沒有在郭九公司里擔任要職,而是被郭九分配到分公司去了,有點發配邊疆被邊緣化的意味。
那麼郭瑾和吳佩蘭呢?他們兩個可是郭九死後最大的受益者啊,雖然這樣去懷疑有點過失人倫常理,但是利益面前無父子,更何況是偌大一份家業,有動機就要去查,否則對死者就是不負責任。
郭瑾看起來有些精神疾病,而且坐在輪椅上,平地上行走都不方便,更何況是上山,坐在輪椅上的他即使舉起手也不一定能夠得到他父親的脖子,所以郭瑾是可以先排除掉,那麼最後就剩下吳佩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