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2007年3月4日,T市遭遇歷史上罕見的最大規模降雪。
高級人民法院內。
年僅十一歲的夏曼牽着爸爸李江的手,站在庭證護欄后。
她剛從孤兒院裏被接出來,還未來得及感受家庭的溫暖,就要作為一場縱火案的目擊證人而被帶到這裏。
縱火的人是該別墅的獨子,名叫顧安飛。
二十來歲的年紀,在父母溺愛的環境下長大,長的一表人才卻有到各個高級商場小偷小拿的習慣,用平民百姓的話來說就是優越的生活過多了想找點刺激的。
最後事情鬧大了被自己的父母發現了,這人走了極端,一把火燒了房子,致使自己的父母吸入過多的濃煙昏迷,人躺在醫院裏到現在都沒有醒。
檢察官示意將顧安飛帶出來開庭的時候,夏曼被他瞥過來的兇狠眼神嚇的渾身冰涼,爸爸李江卻是在這個時候鬆開了女兒的手,任由她顫抖着小身子縮在一邊的角落裏。
“被告顧安飛,3月1日夜晚,你用煙灰缸砸傷顧氏夫婦,為掩蓋犯罪事實故意縱火,致使顧氏夫婦生命垂危,逃離現場被追捕到案。以上,被告是否清楚?”
顧安飛:“憑什麼說是我砸的?有監控看見了?”
檢察官看向夏曼:“證人夏曼,1日晚上天目湖別墅區17幢的三號垃圾桶前,你看到的是不是眼前的這個人?”
夏曼不敢看顧安飛,“是。”
“將你看見的再說一遍,不要害怕,將你看見的事實說出來就可以了。”
“我,我看見,看見他,將一個東西扔到了垃圾桶裏面。”
一邊的法庭調查員站起身道:“我們在證人指定現場尋到被棄證物,上面的血跡經法醫驗證確實是屬於顧氏夫婦,那上面也只有顧安飛的指紋。而且,3月1日上午,警方接到一個失竊物報案,經商家證實,這個煙灰缸確實是被竊之物。”
法庭調查員推了一下鼻樑上的眼鏡:“ASHY煙灰缸每個月只會出一個款式,未曾售賣的都會有唯一標記,因此很容易辨認。”
檢察官敲了法錘:“本院認為,被告顧安飛因偷竊行為被被害人發現產生報復心理,不顧被害人勸解以及哀求對被害人實施侵害,縱火併逃離現場,情節惡劣,證據確鑿,對於被告後期進行的上訴不予支持。
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這算什麼人證物證?”顧安飛吼出聲。
現場沒有人理他,檢察官整理好手中的判決書便站起身準備走人,夏曼跟在李江的後面也準備離開。
顧安飛突然跟瘋了一樣掙脫開抓着他的兩名法警,一下子衝到嚇的瑟瑟發抖的小女孩面前:“你為什麼要胡說八道?為什麼要在法庭上撒謊??為什麼所有人都相信你???夏曼,夏曼,我記住你了!”
.....
十年後。
T市男子監獄的大門打開,已近三十歲的顧安飛背着一個簡易包慢吞吞的走了出來。
這十年裏沒有人來看他,更別說有人來接他。
他上了巴士,選了一個靠邊的窗戶,盯着窗外的事物低喃出聲:“十年了,夏曼,你在哪兒呢?有沒有好好吃飯,有沒有長大成人?會不會長成我所喜歡的女人的模樣?夏曼,你有沒有想好我失去的一切,要如何還我?沒關係,欠我的,一定會讓你還上的。我這就來找你,無論你在哪兒,是什麼樣,我一定會找到你。”
PS:初次涉及現言,難免狂撒狗血,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