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精彩的故事
太湖縣,縣衙公堂,“明鏡高懸”四字牌匾之下,端坐着一位面色紅潤體態略顯臃腫的縣官。
堂上站着一個頭髮散亂,滿面病容的青年,只見他手負鐐銬腳戴鎖鏈,衣衫破損,血跡斑斑。
“堂下何人?跪下回話!”只見那縣官高舉驚堂木重重拍下,威不可視。
青年雙膝未動,抬頭望着縣官頭頂的牌匾,如若未聞。
“跪下。”兩名衙役見狀快步上前,一左一右從後面按住那青年肩膀,向他小腿狠狠踢去。重擊之下,青年支撐不住跪倒在地,兩衙役順勢死死按住。
“說。”又一聲驚堂木落案刺耳的聲音響起,堂上一片寂靜。
“大人,你讓我說什麼?”青年目視縣官掙扎着了幾下,未能擺脫身後兩人的束縛。
“堂下所跪何人,所犯何事,如實招來!”縣官手握驚堂木隨時準備拍下。
“大人,你不知我犯了何事,那為何要抓我?乾坤朗朗,明鏡高懸,既然大人相問,草民倒想知道,青天大老爺為何未審未判,先打草民二十大板?”青年又抬頭看了一眼縣官頭頂的牌匾。
“大膽刁民!居然諷刺本官,拖下去重打二十大板。”縣官怒斥堂下疑犯。
兩衙役架起青年的雙臂,就要拖他出去受刑。青年回頭辯駁道,“草民據實相問,何來諷刺?大人未問案情先用刑,有失公允,草民不服。”
縣官聽得此話,略一遲疑,便高聲道,“帶回來。”
衙役聞言將青年帶回,重新押他跪下。
“好,本官今日便要你心服口服。”縣官手指青年,面有得意之色,接着問道,“堂下所跪何人,姓甚名誰,家住何方,來此何事?如實招來!”伴隨着驚堂木落案聲響,縣官看起來甚是威嚴。
青年昂首答道,“草民楊叢義,家住蘄州黃梅縣,途經此地去往臨安。草民也曾讀過幾年聖賢書,平日安分守己,並未做雞鳴狗盜,傷天害理之事,卻不知為何拘押草民在此。”
縣官聞言冷笑,厲聲道,“虧你還敢說,曾讀聖賢書。本官且問你,三日前在小松坡你可遇到一行十二人?你見對方攜帶財物頗多,便下手截殺,手段歹毒,傷人命十一口,可有此事?”
楊叢義聽得此話,大驚,急忙辯解道,“冤枉啊,大人。三天前,草民經過一片密林,確實看到一家十多口人被山賊所劫。那伙賊人搶了財物殺了人,還想將倖存的老人和孩子滅口。草民心有不忍,便拼了性命,救出了老人和孩子。殺人劫財之事,與草民無關,請大人明察!”
“好一張利嘴。取兇器來。”縣官面有怒色。
衙役上前,將一桿長矛立在楊叢義身前。縣官問道,“可識得這兇器?”
楊叢義仔細看了看,點頭道,“這是草民的長矛,但不是兇器,從未沾人血。”
縣官不理他的辯駁,攤開案上一紙,念道,“小松坡劫案驗狀:紹興十五年四月十二日,本縣商販來報,梅山鎮小松坡發生血腥命案。經本官現場查驗,得屍身九具,七男二女。三人,致命傷口在前胸,傷口寬一寸,深五寸,傷口細而深,是為槍矛所傷。其餘六人傷在胸腹,傷口寬三寸至七寸不一,深一寸至八寸不等,經鑒是為刀傷。俱九人皆為利器所傷,失血過多而亡。”
念完驗狀,縣官問道,“還有兩具屍首,你棄在何處?”
聽到這場人命官司,楊叢義嚇的冷汗直冒,急忙大聲叫道,“大人,那些人不是草民所傷,草民是救人,沒有殺人,那一老一小被草民救了之後就自行離開了,去了哪裏草民不知。草民可以對天發誓!”
縣官冷笑道,“不急,本官也沒說那一家人全部都是你親手所殺,這不是只有三人是槍矛所傷嗎。現在你告訴本官,你的那些同夥現在何處,便可免了你的皮肉之苦。”
楊叢義急道,“冤枉啊,大人。草民確實見過那伙匪徒,也看見他們殺人劫財的經過。請容草民細細說來。”
縣官哦了一聲,接道,“既然有冤情,本官不能不聽。那就講來與本官聽聽。”語氣雖溫和,臉上卻依然掛着冷笑。
楊叢義道,“謝大人。”定了定心神,接着便緩緩將當日所見所聞講了出來。
“那日天氣炎熱,草民趕路好幾個時辰,沒有休息,有些疲乏,午時路過一片密林,便想在樹蔭下歇息片刻。草民靠打獵為生,經常會在山林里休息,因此那日在路旁的一株大樹上躺下,不久就睡著了。那日睡的很沉,不知睡了多久,迷迷糊糊的聽到刀兵相交的聲音,不多久又聽到小孩凄厲的哭聲,草民忽然想到此地荒山野嶺,怕是有鬼怪靈異之事,便被驚出一身冷汗,醒了過來。清醒以後,小孩的哭聲聽的更清楚了,草民心中害怕,躺在樹上不敢稍動,就怕一不小心驚動了小鬼,惹上麻煩。”
縣官聽到此處,眉頭一皺肅聲道,“荒唐,朗朗乾坤,本官這大堂之上豈容你說些魑魅鬼怪之事。來人啊,拖下去,重打二十大板,以示懲戒!”兩衙役立即動手拖起楊叢義。
楊叢義急忙道,“大人,且慢,草民說的絕不是鬼怪,容草民把話說完,再打不遲。”
縣官將手輕輕一擺,衙役見縣老爺收回命令,便鬆了手,讓楊叢義重新跪下。
楊叢義免去一頓板子,心中稍定,接著說道,“草民躺在樹上不敢動,仔細聽着不遠處的動靜,發現在哭聲中還有人對話,聽到有人說,他們只是求財,但不合作就要殺人。小孩的哭聲太大,只聽到又有人大聲的說了一句,士可殺不可辱。草民這才知道是遇到打劫的匪徒。草民常在山中與野獸相鬥,多少也有些手段,山野里遇到些歹人卻也不怕,便悄悄下樹摸了過去。潛到近前一看,只見路上已經躺了好多人,血流了一地。草民獵野獸無數,自然是不怕血,當時卻也被眼前的那一幕驚得肚子裏翻江倒海。
接着便看到一老者擋在車前,小孩的哭聲從他身後的車中傳出來的,在老者對面是一群手持兵器的匪徒,約有二十多人,為首的三十來歲,身前立着一桿長槍。看到匪徒人多勢眾,草民心想雙拳難敵四手,肯定打不過那麼多匪徒,說不定還要被他們殺了,那老者我又不認識,非親非故,何必為了一個陌生人搭上自家性命。草民有了退意,心中煩躁,已沒心思聽他們再說什麼,只想儘快離開這是非之地,免得被匪徒發現,殺我滅口。
正決定要走,又聽到小孩尖聲哭喊。草民抬頭一看,見一個小女孩被匪徒從馬車裏拖出來,而那老者倒在地上,猶自掙扎。看着那小女孩哭的十分可憐,草民心有不忍。又聽到那為首的匪徒吩咐手下,要他們斬草除根,殺了老者和孩子,草民心裏激憤難平,就衝上去,救了那對落難的父女。”講到這裏他便停了下來,看着縣官。
縣官見楊叢義閉口,便意猶未盡的問道,“完了?”
楊叢義回道,“是,說完了,這就是事情的經過。”
縣官坐直身子,輕咳一聲道,“你這故事雖講的精彩,煞有其事,可故事始終是故事。好了,你的故事本官聽你講完了,現在告訴本官,你的同夥在哪裏?”
楊叢義道,“大人,草民沒有同夥,就草民一人救了那對父女。”
縣官面露冷色,“本官是問你的匪徒同夥在哪裏?”
楊叢義急道,“大人,你不相信草民剛才所說的話?那就是事情的經過啊。”
縣官手指楊叢義厲聲問道,“那你告訴本官,你救的人現在何處,你殺的匪徒又有幾人?”
楊叢義低聲答道,“草民不知,那對父女要西去江陵,草民去臨安,並不同路,送了他們一程之後,就分開了。至於匪徒,草民實話實說,未殺傷一人。”
縣官道,“那也就是說,你所講的事情無憑無據了?既無人證,也無物證。”
楊叢義答道,“草民所言句句屬實啊,大人。”
縣官高舉驚堂木,伴隨它落案的驚響,怒道,“大膽刁民,你當本官是三歲孩童嗎?就憑你也能從群匪中毫髮無傷救出人來?除非你就是匪徒!”
楊叢義見瞞不過去,只得無奈的低聲道,“大人英明,方才草民所說的事情經過確實有所隱瞞,請容草民再說於大人知曉。”
縣官面無好色,口中蹦出一字,“講”。
楊叢義此時心中矛盾萬分,在這事關多條人命的大案面前,自己的生死全憑眼前這縣官一句話。不把事情的原委說出來,就無法洗清自己的清白,若真要在這糊塗官面前,把事情的經過全說出來,說不定會死的更慘。一時之間,不知如何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