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的溫柔,都給你了
陳滿衝著高立文罵嚷了一句,然後披着件外套,慵懶的走了出去。我的視線跟隨着他的背影,不自覺的又飄到了門口。
霸王花換了一根好看的粉色髮夾,梳了兩根低馬尾,含着笑,不知道說了些什麼。
不過這一次,陳滿的臉卻是衝著我們站着的,我清晰地看見他的嘴型吐出三個字:對不起!
對!我不會看錯,一定是這三個字!
我看見霸王花眼睛裏的星光瞬間黯淡了下去,她垂着頭,轉身消失在了我的視線中。
我突然想,也許一個人所有的溫柔,都只能留給另一個人,那麼對於旁人而言,所能給予的,就只有殘忍。
雖然我知道,他的那個人,不會是我。
我有一個很帥氣,很優秀的同桌,而我,是可以光明正大坐在他旁邊的那一個。
所以呢?關我屁事?
午休的時間總是特別短,短到連走個神的時間都沒有就已經過去了。
我聽着mp3,耳機里放的是陳奕迅的《好久不見》,我聽着歌詞,心裏突然一顫,也不知道為什麼。
我翻箱倒櫃,筆記本上大多都是我心煩意亂時的隨手塗鴉,或者就是龍飛鳳舞抄下的數學公式,找了半天也沒找出來個能留下這一句的本子。
我推推陳滿,他一臉不耐煩的回頭,“幹什麼?”
“把你筆記本給我!”
他擰着眉頭,雖然疑惑不解,但還是給了我,“你幹嘛?開竅了?”
我沒搭話,專註的在筆記本的最後一頁寫下耳機里播放着的每一個字,用我生平最好看的字跡,滿滿當當寫了一整頁。等到再無落筆之處,我才心滿意足的收了手。
他探過頭來瞅了瞅,朝我無奈的嘆了口氣,“你要是能把忙各種雜七雜八的精力放在學習上,說不定都能考全校第二了。”
我不解的回頭看他,“為什麼不是第一啊?”
他得意的笑笑,沖我挑了挑眉毛,“這不有我呢嗎?”
我翻個白眼,活該問這麼個問題。
我載倒在桌子上,欣賞着剛剛寫好的歌詞。他回過頭去,繼續翻開他的習題冊,不過我沒有聽到圓珠筆在演算紙上滑動的聲音,他盯着桌角,不知道在胡思亂想些什麼。
半晌他突然回頭,很認真的問我:“冷苓,你學文還是學理啊?”
“不知道,不是下半學期才報嗎?我還沒想過,不過應該是學文吧!我理科那麼差!你怎麼突然問這個?”
他淡淡的一笑,不知道為什麼這個笑容竟然有點失望的味道。
“沒什麼,就是感覺你挺特別的,和其他女生不太一樣。”
我心裏咯噔一下。
如果有一天有人開始覺得你特別,也同樣意味着,那個說你特別的人,在你心裏,也同樣成為了一個特別的人。
不過緊接着,他又說:“其實你去學文也挺好的,起碼不給理科老師們製造負擔。”他賤兮兮的朝我笑,“你說是吧?”
我白他一眼,然後又杵在桌上。
他是要學理的,我知道,我們終究是要分別的。
我重新戴上耳機,搖搖頭,停止了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
他用筆頭敲敲我的桌板,摘下我一側的耳機,和我說:“等高考結束以後,我們去看陳奕迅的演唱會吧!”
他看着我,周身被陽光照着,眼睛裏閃着金燦燦的光芒,笑容在陽光里化成了一灘暖陽。
我沒有問他為什麼,只是含着笑朝他點了點頭。
在我們誰都無法確定未來方向的時候,我們有了彼此之間第一個約定,一句連承諾都算不上的口頭話語。
在那個年代,五月天,周杰倫,林俊傑、孫燕姿、潘瑋柏、SHE、陳奕迅、蔡依林、朴樹、花兒樂隊已經成了金字招牌,耳機里整天重複播放的都是周杰倫的《菊花台》,花兒樂隊的《嘻唰唰》,SHE的《中國話》,陳奕迅的《十年》。《童話》和《該死的溫柔》早已經成為爛大街的彩鈴。
每到下課,人們互相交換着歌詞本共享着MP3,把喜歡的歌詞抄在喜歡的人的筆記本上,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一種表白?但是我們那個時候都是這樣做的。
很久以後我才發現,原來當年的那首歌詞,已經預示了我們的結果。
清晨的風吹動着課桌上的書本,無意翻開了某一頁,上面寫着:
我來到,
你的城市,
走過你來時的路。
想像着,
沒我的日子,
你是怎樣的孤獨。
拿着你,
給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條街。
只是沒了你的畫面,
我們回不到那天。
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
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會帶着笑臉,
揮手寒暄,
和你坐着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暄。
對你說一句,
只是說一句,
好久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