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2章 終戰!(超級加長版)

第582章 終戰!(超級加長版)

曹雲接過九尾遞過來的卷宗扔到茶几上:“這案子沒得打,證據非常清晰。是一樁非常典型的過失致人死亡罪。”

九尾:“但是?”

曹云:“我沒說但是。”

九尾:“但是我知道你有但是。”

曹雲道:“證據是打不了,喂,你什麼時候回去?”煩死人。

九尾:“我給了工錢的。”說這話,九尾感到萬分委屈。

曹雲不理會,接電話:“你好……王行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近期比較忙。這樣,明天我出庭之後就去貴行……好的,好的,謝謝,再見。”

怎麼這麼煩呢?曹雲相信馬原是想給自己送點錢,可是自己現在真的不在乎百分十或者多少的投資收益。不過馬原也是一片好心,想幫自己打理錢財。曹雲不給銀行面子,也得給馬原面子。

“喂!”高山杏勾手指。

曹雲對九尾做個不好意思的表情,跟高山杏走。兩人出門,一路走向閉關之地:懸崖邊緣。

……

高山杏:“你住在越三尺偵探社……”

曹云:“呵呵,我知道我渣,老闆我知道了。我不是人,我是狗,我是畜生,我不得好死……”

高山杏一巴掌蓋在曹雲後腦上:“你最近幹了什麼?”

曹雲納悶摸頭:“怎麼了?”

高山杏道:“剛才物業保安經理聯繫我,說看監控視頻,懷疑你的車被跟蹤。你先告訴我,你在越三尺的偵探社到底做了什麼?你對越三尺做了什麼就不要說了。”

曹雲問:“老闆不用那麼緊張,我確實做了一些得罪人的事。但一切都在掌握中,我精準把控了每個人的立場和利益。好,我和你解釋說明,不過你得坐下來聽。”

曹雲將情況告知,然後分析厲害關係。高山杏聽的心情跌宕起伏。看,人家做渣男也是有宏偉的理由。不過曹雲說服了高山杏,曹雲確實把每個人都算計的清清楚楚。

曹云:“有人來了……桑尼?這是狗啊?快晚飯了他就來了?”

桑尼看見了曹雲,下車,和風雪說了幾句,風雪進入律師所。桑尼直接走過來:“不是來蹭飯的,不要用這種眼神看我。如果你們非要留我吃飯,我也能同意。”

“……”曹云:“好,請你吃。你餓死了事小,風雪是好姑娘,不能因為你受罪。今天找什麼理由來蹭飯?”

桑尼拿出錄音器:“案子,簡單詢問,最近有沒有見過廣本?”

曹雲和高山杏一起搖頭:“沒有,怎麼了?”

桑尼道:“廣本在大前天下午到達東唐,入住聖蝦酒店。第二天上午八點出門之後,一直沒有回酒店。酒店在昨天報警,鑒於廣本一些特殊身份,所以由本課長親自調查。”

曹雲心中道:你丫把廣本扣了?

桑尼:為什麼是我?

曹云:你要乘勝追擊,或者廣本找到你的把柄了?

桑尼:去死。

曹雲道:“廣本肯定在做壞事……越三尺呢?沒問她嗎?”

桑尼道:“你個畜生,你不知道越三尺出國了嗎?”難道時候兩人沒有任何聯繫。

曹雲一愣:“這和我有什麼關係?”

桑尼:“你們沒談戀愛?”

曹云:“狗才談戀愛。作為我們這樣的有錢人,是不屑談戀愛的。我們只談風花雪月。”

桑尼:“別BB,見你還有件事。你明天要出庭了?”

曹云:“又怎麼?”

桑尼:“這個案子本來最多是社會新聞,類似的案子大家已經見識過,心裏上也接受了法律這條設定。但是明天的辯護律師是你,大家都在看,看你能不能把這類案子給掰了。”

曹云:“我是人,又不是神。你都說有類似的案件,自然是遵循舊案模式判決。歐陽逸知道這件事很難辦,就是意思一下,給親戚一個交代。表示儘力了。”

桑尼:“你騙傻子呢?昨天預審庭你為什麼不認罪?”

曹云:“警察干涉律師辦案,這是違法的哦。”

“我好怕哦。”桑尼:“就我個人來說,我希望你能輸。”

“為什麼?”

桑尼道:“因為你是辯護律師,讓這類案件再次讓大家所關注。在去年回答此類案件法律問題中,最高法已經說明,他們會充分考慮民眾們的普遍認識,加強對保護自己財產行為和見義勇為者的保護。正在研究討論:罪犯在犯罪期間是否享受人身由自權。犯罪期間怎麼定義?也是目前討論的重點。”

桑尼道:“我的看法是:在罪犯還未逃離視線階段,都屬於犯罪階段。因此普通民眾有權使用必要的武力終止其犯罪。刑偵中,作案后逃跑屬於犯罪行動的一部分。”

曹雲對高山杏道:“人證,一課課長要求我明天輸掉官司。”

高山杏驚訝:“這怎麼辦?”

曹云:“這說明晚上外賣有人買單了。”

草!桑尼無語,老子是朋友身份和你探討法律問題。不過曹雲說很有道理,自己這個身份是不能在現在向曹雲說出自己的觀點。

桑尼無奈道:“行,行,我看你明天怎麼贏。”

曹雲真的驚訝:“奇怪,你們為什麼覺得我能贏?”

桑尼道:“不是認為你能贏,你都贏不了,那以後此類犯罪最好直接認罪。”

曹雲左手放在右胸,紳士禮:“謝謝,這是對我職業能力一個極高的評價。”

……

九尾是第一次坐到辯護席上,法律對律師助理沒有嚴格的要求。但如果沒有律師資格證的助理,不能在法庭上發言。

得知對手是曹雲,原本檢控官司馬落突然發燒。司馬落不怕和曹雲打擂台。但是他怕在這類案子上和曹雲打擂台。不僅是勝敗的問題,身心都會被徹底的洗禮。

曹雲今天的對手是一位小姑娘,和曹雲年紀相當,比較起來顯得非常稚嫩。不過初生牛犢不怕虎,也許只有這樣的人才能打敗曹雲。

小姑娘檢控官面色嚴肅,開始開場白。一開場就火力全開。小姑娘先闡述了案發過程,案發事實,重要證詞等。補充說明,三年來發生過類似四起案件,被告都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入刑。

小姑娘原則上同情被告,但是法律畢竟是法律,如果被告願意認罪,她願意向法官求情輕判。

接着小姑娘批判了曹雲,認為作為一名從業很久的律師,應該知道本案的性質。可是曹雲卻在預審庭否認指控,這是一種非常業餘的做法。

曹雲的庭一向不缺觀眾,今天觀眾也坐滿聽審席。小姑娘句句誅心,讓聽審席上的觀眾們嘩然四起。

兩相比較,小姑娘口齒伶俐,鋒芒畢露。似乎不僅要贏官司,還想在曹雲臉上踩一腳。

在小姑娘口水飛流直下三千尺時,曹雲淡淡然坐着。在小姑娘說完之後,曹雲等待了十秒,見小姑娘確實不說了,舉手道:“申請證人出庭。”

本案有三名證人,第一位證人是當時的目擊者,他的出庭意義不大,因為監控拍攝了一切。第二位證人是貨車司機,他的出庭同樣意義不大。第三位證人,是手臂骨折的小偷,沒死的那位小偷。

無論事實多麼明確,辯護律師也有權詢問證人證詞。

曹雲站起來,手伸到袖子內掏啊掏,掏出一個膠袋,膠袋內是幾張被摺疊好的資料。這讓助理九尾看得目瞪口呆,這渣男竟然防備自己這麼緊。自己就奇怪,辯方根本沒有任何準備,怎麼打這官司。

由於人命案,小陪審團列席。根據最新消息,恐怕這類案件是最後一次有陪審團。之後故意傷害,故意殺人等暴力犯罪才會有陪審團。

曹雲走到小偷王二面前:“王二,傷的嚴重嗎?”

王二:“很嚴重。”

曹云:“比起去年你從摩托車摔下來還要嚴重?”

王二:“是的。”

曹雲面向陪審團,有氣無力,疲憊不堪:“第一個問題就開始撒謊,心累。大家可以看醫學鑒定報告,相比他去年的傷勢,完全不是個等級的。”

曹雲再問:“王二,平時做什麼?”

王二:“上網,見網友,上網友。”

曹云:“費用哪來?”

王二自然不能回答偷,這會被累加,王二:“我啃老,怎麼?不服?”

曹云:“你父親在菜市場賣魚,母親在菜市場賣活禽。”

王二:“怎麼?怎麼?怎麼?看不起窮人啊?”態度很沖。

曹云:“不,你誤會了。我查詢了報稅記錄,你不是窮人。你父母是很辛苦,但是收入還是不錯的。從你父親去年平均每月申報的個人所得稅,推算可以得知你父親每月收入三到四萬元。你母親也差不多。你們三口之家,每月有七萬元左右的收入。”

曹云:“看看你身上的配飾,這套白痴……這套時尚服裝最少兩千元。鞋子,限量版籃球鞋,也要幾千元……是正版的吧?”

小姑娘檢控官:“反對,證人經濟情況和本案無關。”

曹云:“當然有關係,請有一點點的耐心好不好?”

法官左右看看:“反對無效。”老熟人了,自己如果做出反對有效的判決,曹雲要和自己開始講道理。

曹雲道:“王二,你高中畢業之後,父母花費了二十萬讓你進入一家專科學校……哇……”

曹雲驚訝:“王二,我們竟然是同行,你也是學法律的?”

王二:“怎麼?怎麼?我不能學法律是嗎?”

曹雲微笑以對,慢吞吞看稿子走到被告店主身邊:“店主,今年幾歲?”

店主回答:“五十二。”

曹云:“店租一個月多少?”

店主回答:“四百。”

曹云:“這麼便宜?”

店主:“是小區的小賣部,柴火房改的小賣部。”

曹云:“這樣?一天能賺多少錢?”

店主:“鄰居們買鹽,醋,煙等都會照顧生意,一天也有一百塊左右的收入。”

曹雲看草稿:“沒錯,低收入人群,報稅單看見了。你孩子呢?”

店主:“只有一個兒子,去年搶劫被抓了。”

曹云:“為什麼搶劫?”

店主:“我兒子有殘疾,在利福院工廠上班。我老婆腰椎不好,常年卧床,他賺的錢都補貼家用。到了年紀了,要結婚了,看上了一個姑娘。姑娘是個好人……”

曹雲道:“也就是沒錢約會?”

店主:“不,不是,姑娘也是利福院的工人,逛商場打壞了一個玉鐲,對方索要幾萬塊。後來專家鑒定,協調之後,賠償三萬元。姑娘是個孤兒,平時也沒有什麼積蓄。拿不出錢就要坐牢,我兒子一急之下就搶了一對情侶的包,手機,手錶和現金。”

曹雲笑:“哈哈!那我得恭喜你,馬上要和兒子團圓了。”

聽審席一片噓聲,法官:“曹律師,請注意場合,不要亂開玩笑。”

曹雲微笑以對,回到自己位置上,站着笑容一收:“本案死者,無業游民,獨生子,父母名下三套房,價值兩千七百萬。本案傷者,無業游民,獨生子,家庭存款一百萬,一套房子無貸款。本案被告,小賣部老闆,無任何房產,收入低微。”

小姑娘打斷:“辯方律師,法律是公正的,不偏袒富裕,也不偏袒貧窮。”

“但是法律就能偏袒壞人嗎?”曹雲臉色一正道:“兩個有錢的年輕人搶劫一個腿腳不便的老人,為什麼搶劫?他們缺這包煙錢嗎?不,他們身上衣服,褲子,乃至一根鞋帶都可以買很多包煙。那為什麼?因為被告好欺負,腿腳不便,不僅是搶劫的快樂,而且還有欺凌弱小的態變心理。”

曹雲指王二:“這位還是學法律的,意味深長!”

曹云:“本案不是盜竊,而是搶劫。偷東西指的是在他人未發現情況下進行盜竊。搶劫,是在別人知道情況下強行拿走財物。嚴格來說,是搶劫中的搶奪罪。”

曹雲走到王二身邊:“看,搶劫犯,穿的光鮮亮麗,站立在莊嚴的法庭證人席上。再看被告,衣裝乾淨,但顯得破舊,他作為被搶的對象,站立在被告席上。如果這也是法律,我希望陪審團你們今天就能改變這惡法。”

曹雲走到九尾身邊,摸了一把九尾的胸,九尾下意識一巴掌蓋過來。

曹雲懵圈數秒:“法官,她打我……她為什麼打我?因為我吃她豆腐,她下意識的打我。店主為什麼追出去?因為他的財物被搶了,他下意識的追出去。他被搶劫后,難道我們還能要求他保持和藹和平靜的心,微笑的目送劫匪遠去嗎?”

曹雲一拍桌子指檢控官:“你老公回家發現我強你后,我逃跑,他是不是應該請我慢走?下次常來玩?別說他追我,他即使敢罵我,我一激動,一生氣,心臟病發作算誰的?還有你!什麼之前案例,之前案例全部是錯的,泯滅人性,泯滅道德的錯誤。作為一個檢控官竟然有臉把這種案子拿出來做例子。拿着納稅人的錢,你摸摸自己良心,看它還在不在?”

曹雲指王二:“還有這等不知廉恥之人,搶劫后竟然還有臉索賠。”

曹雲深吸口氣,疲倦道:“但是,他們卻是對的。他們的臉是法律給的,他們不要臉是因為有法律撐腰。是,我承認,咬文嚼字,被告確實追了劫匪,劫匪確實因為被告追擊而慌不擇路。我也承認,被告追了幾十米,鍥而不捨……”

曹云:“很多人說,是歹毒的人才會為了一包煙把一個年輕人給害死?一包三十塊的煙代表什麼?算什麼?大家認識中都不算。但他算,被告算。一包煙就是他們家庭一天的伙食費。再看一包煙對兩個劫匪代表了什麼?什麼都不是,只是快樂,綁架法律欺凌弱者的快樂。”

曹云:“所以我恭喜被告和兒子團圓,最少在監獄裏,他的溫飽沒有問題。最少不會有人搶他的食物。”

曹云:“這只是一個小案,我知道陪審團很忙,還有下一庭。本案事實清楚,我方全認,不存在疑義。節約大家時間,我已經說完結案陳詞。謝謝。”

靜靜數秒后,聽審席出現了掌聲,然後是一片掌聲,起鬨者喊:“說的好。”

法警立刻維持秩序,法官控制現場,讓現場安靜:“檢控官,做結案陳詞吧?”

檢控官剛才被曹雲罵哭了,好在有時間調整,開始拿了稿子念:“……被告為蠅頭小利,在預見對方可能存在危險情況下,仍舊大聲吶喊,追擊不舍,還朝被告投擲石塊,是導致車禍的最主要原因,鑒於……”

曹雲插口:“你還真不要臉了。”

法官一舉鎚子指曹云:“警告。”鎚子險些扔過去,這句話太傷人了。

曹雲舉雙手,接受警告。

小姑娘強忍眼淚:“鑒於以上事實,請陪審團判定被告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

法官:“休庭十五分鐘,陪審團請給出最後結果。”

給?還給個屁?法官身經百戰,知道陪審團要麼決議不一致,要麼就判無罪。曹雲首先提到一個概念,惡法。這條法律不好,不對,最少在本案不對。曹雲提醒陪審團一個職能,陪審團具備造法功能。

曹雲在本案中始終了極其強烈的對比法進行辯護。這也是檢控官工作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死者雖然父母有很多房產,但父母對其非常失望,每月只給予基本生活費。傷者雖然父母很幸苦,賺了很多錢,但是父母要為其準備婚房和彩禮,每月也只給予他基本生活費。

這兩個年輕人的穿戴都是父母買的。他們確實是沒錢的人。曹雲更換概念,將他們沒錢偷煙,轉變有錢心理畸形搶劫香煙。檢控官對這些細節並不清楚,加之曹雲發動人身攻擊,讓檢控官難以招架。氣勢完全被曹雲壓制。

……

十五分鐘后,陪審團宣佈:“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過失致人死亡罪罪名不成立。”

……

出了法庭,迎接曹雲的是記者,很多記者,曹雲對鏡頭道:“本人曹雲,東唐著名律師,承接百萬委託,低於百萬請不要聯繫我。謝謝。”

記者:“曹律師,請問……”

“問你媽去。”九尾助理開車到達,曹雲拉車門上車:“先不回律師所,去東唐銀行,我約了行長。”

九尾開車:“如果死者是歐陽逸的親戚,那麼?”

曹云:“那對方應該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

九尾無語:“我已經不知道如何評價。”什麼是法律?你曹雲就是法律。

曹云:“那就不要評價。只是一個工作而已。”

九尾:“有什麼可能能讓你滾出東唐呢?我現在認同越三尺所說,你是個BUG,BUG應該被消滅。”

曹雲哈哈大笑:“但BUG的存在符合法律精神。九尾,是法律需要我這類律師,不是我這類律師創造法律。”

九尾不置可否。

……

曹雲已經聯繫過行長,行長親自在銀行門口等待。一樓是營業廳,人不少。二樓是貴賓廳,人很少,一對一的服務。

行長請兩人在半開放辦公室位置就坐,自己也坐下,從自己抽屜中拿出一份資料:“曹律師,資料我已經填寫好,只要你這裏簽個名就可以。”

曹雲終於忍不住:“行長,到底是什麼?辦什麼卡?”

行長有些驚訝,而後恍然,微笑道:“稍等。”

行長走進自己辦公室,打開保險柜,從裏面拿出一個非常漂亮的金屬盒子。將盒子放在曹雲面前。曹雲打開,裏面是一張卡,黑卡,曹雲拿起黑卡眼睛閃爍星星:“這就是傳說中的百夫長黑卡?”

卧槽!這卡厲害了。這卡不能申請辦理,只能邀請辦理。持卡人享受各種特權服務。什麼簽證?根本不算事。據說某持卡人女兒生病時想見明星,聯繫一下,明星就上門探望生病的女兒。一卡在手能讓飛機掉頭,火車讓道,各種民間傳聞都有。

無論傳聞真假,這張卡是一種身份和地位的象徵。曹雲自認為自己的身家和地位是拿不到這張卡的。很顯然馬原做了擔保,或者是幫了很大的忙。

行長似乎看出曹雲所想,解釋道:“馬總邀請信中寫明,邀請曹律師成為頂級貴賓的原因是,曹律師是東唐最好的律師,沒有之一。單憑這一點,曹律師完全有資格持有這張黑卡。”

曹雲不動聲色,簽字,溫和的和行長握手道別。

下到一樓,曹雲拿出卡,語氣略微激動問:“九尾,知道這代表什麼嗎?”

九尾苦笑:“卡。”

曹云:“代表了我的社會地位,代表了頂層人承認我的社會地位,代表了我的職業生涯巔峰。”

九尾被曹雲所感染,終於還是點了頭。曹雲說的完全沒錯,百夫長黑卡直接代表了社會地位,代表了曹雲的成功

曹雲看着黑卡,百感交集。這一步步走來,歷歷在目。

“百夫長黑卡?”一名儲戶看見曹雲手中卡片,不禁驚嘆一聲,周邊一片驚羨。

曹雲很滿意大家的態度,這是虛榮,但這也是肯定。站立巔峰,一覽眾山小,悶騷之人終得大道。哈哈!人生本就應該如此精彩。

曹雲背後一涼,側頭看見了一位晚裝紅髮女子,蕭依依?

蕭依依和曹雲對了一眼,鑽入人群中。

蕭依依?

越三尺……廣本失蹤……王牌……

曹雲腦子從沒有如此的清醒,也從沒有如現在運轉這麼快……

手機短訊里有金庫扣費的通知。廣本到東唐調查,發現金庫號碼,驚動蕭依依。廣本被酷刑之下死。蕭依依不會讓別人威脅自己,所以自己會死!

死?

曹雲突然感覺好好笑。蕭依依本是自己的王牌,怎麼就變成自己的死神呢?最擅長使用雙刃劍的自己,竟然最終栽在雙刃劍上。

哈哈,真是應了那句話:機關算盡太聰明。

往事如同電影快進一般,在曹雲腦海中閃現。而其他人只看見曹雲一手抓住九尾的肩膀,似乎努力要把自己撐立起來,但最終摔跪在地。

曹雲瞪大眼睛,雙手抱住九尾的小腿,身體不停的顫抖着。很快上半身栽倒在地上,一動不動。

……

律師所被高山杏賣了下來,在閉關山崖處修建了一個墓地。曹雲的墓地。在這裏,曹雲可以靜靜的思考,在這裏曹雲可以每時每刻看見海平線。

一年,一年不長,但這一年對很多人來說是人生最重要的一年。曹雲遇害引發東唐地震,這口大鍋蓋在朱蒂社團的頭上。直接將劉浩和馬克被捕事件聯繫在一起。媒體驚呼黑色恐怖。此事引發巨大震動,也造成一系列法律重大變革。曹雲生平主辦案例進入大學,成為法學系學生精研的教材。

曹雲逝世一個月後,蕭依依拒捕,在家中被擊斃。

陸一航放棄檢控官理想,開始專心專職做一名律師。找到和自己職業匹配的立場之後,陸一航成為行內最年輕的耀眼新星。在接下去的歲月中,每當人們恭維他的成功時,他總是說自己的成就和自己的老師教導分不開。

九尾目睹曹雲遇刺精神崩潰。在接受半年治療后,破而後立,辭去檢察官職務,加入高山律師所,成為一位專辦刑案的女律師。

……

越三尺抱着一個嬰兒站立墓前,低聲對嬰兒道:“這就是你爸爸,世界上最聰明最笨蛋的爸爸。”

桑尼走上前,打開手提小冰箱,從裏面拿出一罐冰鎮可樂澆在墳前:“今天有空?”

越三尺:“祭日,帶孩子來看看他。”

桑尼:“呵呵,到現在我還在懷疑他是不是真死了。”

越三尺:“死在人生巔峰,也算一種圓滿。”

桑尼:“如果他再活下去,恐怕沒有人能制衡得了他。”

越三尺:“是的,我都想殺了他。”

桑尼看曹雲墓碑許久:“孩子叫什麼名字?”

越三尺:“曹越。”

桑尼點點頭。

兩人自看墓碑不再交談,回憶故人往昔。

在墓碑上寫着簡單一句話:東唐第一律師曹雲之墓。

(全書完)

PS:新書大概月在本月下旬左右開始連載,堅持都市,希望大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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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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