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普法戰爭(下)

第四十四章普法戰爭(下)

[[[cpw:562h:342a:l]]]在戰役中,俾斯麥注意到,在防歐洲列強之干涉。縱令無干涉及之機會,他亦不欲逆歐洲的公論;尤其是英國之公論視為重要。於是他第一件毀壞法蘭西信用之事,就是給倫敦(泰晤士報)以一副國合併比利時之條約草案(倍列迭逖在1866年交給他手的)。此條約草案登載於1870年7月25日之《泰晤士報》。此文件發表,法人大失英國的同情。英國之格蘭斯頓雖忙於改革內政,不注重外事,至此亦決心保全比利時。因此作於戰爭中與普魯士(8月9日)及法蘭西(8月11日)各訂一條約,約定英國對於侵犯比利時中立之任何國家,當舉海陸軍全力以攻擊之。

法蘭西希望結一歐洲同盟,敵對普魯士之事,全然失望。它完全算錯南部德意志之形勢;南部諸國家之畏法國,過於其對於普魯士之疑忌;而法政府之在1866年要求巴伐利亞及赫塞達姆斯打特領土,與其對待和顯佐列倫候補問題,激起此等國家對法的反感。在普法開戰的時候,南部德意志之瓦顛堡、巴顛及巴威利亞登時會合普軍,致法蘭西作戰計劃根本齟齬。法軍不能取攻勢運動,直入南德意志,以鼓勵奧地利及意大利之協助,而乃不得不沿摩佐耳沙耳戰線取守勢,以御進攻的德軍。在普俄之間,已有協定存在。俾斯麥承認在東方贊助俄國之計劃,而俄宰相科耳恰可夫則約定如奧助法,俄即從背後攻奧,因此使奧不敢輕動。拿破崙赴前敵督戰之時,他尚未能與奧意結成他所久希望的同盟;但三國政府談判結果,產有一個協定,然戰事之急速發展,致此協定不能生效。奧意聲明它們的軍隊非至9月呸能加入戰線,奧意兩政府約定,如法軍在南部德意志取攻勢,它們的軍隊即開赴巴伐利亞及敘列色。意大利且附一條件,拿破崙三世因有羅馬舊教黨及皇后之阻力,仍不肯拋棄羅馬。拿破崙拒絕意大利之條件,法蘭西乃至於獨力以與德意志戰。在7月20日及25日,奧地利及意大利宣告中立。俾斯麥又復算中歐洲之形勢。

普法戰爭於1870年8月2日開始,9月2日,拿破崙三世在色丹舉全軍投降,德軍法全戰勝,戰爭的主要部分實際可謂已告結局。由於普軍在普奧戰爭后至普法戰爭前,對火炮及其作戰使用進行了認真的研究,採取了行之有效的改進措施:首先,普軍在1867年將野戰炮全部換裝為後裝線膛炮,每個步兵營配置35門,發射開花彈,採用特別的引信管,至1870年又換用環狀引信管,使火炮撮大射程增至3500米,命中精度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幾乎比法軍火炮的命中精度高一倍;其次,普軍炮兵在平時經常進行大規模的炮戰演習,根據演習的經驗,擬訂了炮兵在實戰中彈藥補充的方案,以保證炮戰之需;其三,在炮戰的戰術上普軍採取迅速機動與展開,以及集中使用的戰法。

與普軍相反,法軍首先在戰前裁減炮兵,撤消要塞裝備的火炮,採用最大射程只有15002800米的舊式火炮,並且沿襲陳舊經驗,認為用彈道低伸的射程只有2800米的加農炮已是當時射程最遠的火炮,對普軍3500米射程的火炮盲然無知;其次,法軍炮兵在平時缺乏應有的訓練,射手的射擊技能與指揮水平都低於普軍;第三,在作戰時,炮兵之間、步炮之間缺乏協同作戰的觀念,常常各自行動,自行其是,使炮兵陣地暴露在曠野之中,遭受普軍集中轟擊后,眾多火炮未戰先毀。

普法戰爭從1870年8月2日,法軍率先越境向薩爾布呂肯發動進攻開始,到1870年9月2日拿破崙三世在色當向普魯士投降時,法軍的挫敗已成定局。1871年1月5日,巴黎的法軍被圍,幾次突圍無效,便於28日向普軍請求停戰,於5月10日簽訂《法蘭克福和約》,法國賠款50億法郎,將阿爾薩斯全部了與洛林大部工業地區割讓給普魯士,1873年再交15億法郎,戰場所有槍炮等軍用物資盡歸普軍所有。

在1870年的9月4日,法蘭西經一個平和的革命,剛必大在立法院宣告廢黜路易拿破崙及其一家的皇位,而法蘭西宣佈共和政治。後來雖“國防政府”猶繼續在各省從事一種壯烈的戰鬥,堅守巴黎,然大勢已不可挽回。1871年1月,戰爭最後的日子到來。1月28日,“國防政府“與普軍間之休戰條約成立。2月26日法蘭西共和政府之首領鐵耳與俾斯麥在烏塞訂成預備和約。在預備和約之談判中,俾斯麥挾戰勝之威,持強硬態度,其所提出之苛刻條件,絕少談判之餘地,但鐵耳竭盡心力,得使他承認減少賠款及為法蘭西保存倍耳佛特城。

法德之最後正式的和約,於1871年5月10日訂立於佛蘭克弗特。此和約承認烏塞預備和約之條件,而補充其執行上必要的規定,並其他項關於兩國恢復平和關係之要項。依此和約,法蘭西割讓阿耳沙斯羅連兩州於德國,且認賠款5000兆法郎。

色丹戰役之後,南部德意志國家已與普魯士開始談判,準備加入北德意志同盟。巴顛首先向俾斯麥提議,而瓦填堡及巴伐利亞隨之。至11月25日,俾斯麥與南部四國之談判已告完成。依其所協定,巴伐利亞當在聯邦參議院有6個投票權,瓦顛堡4權,巴顛及赫塞達姆斯打特各3權。巴伐利亞所得之權利雖未能完全如它所願,然較之他邦保有較大的獨立地位,而獲得參議院之外交委員會長。此四國依1867年采定的人口比例,得派代表85人於國會。於是北德意志同盟之22邦,今乃增加兩王國,一大公國(其他一邦,即赫塞達姆斯打特,以其緬因以北的領土之關係,原已為同盟之一員),共成25邦。《佛蘭克弗特條約》又為德意志增加一個新分子,即阿耳沙斯羅連;此地雖享用聯邦憲法而派代表於國會,然迄於1911年,在參議院無代表,而以帝國領土之資格受統治於一總督。

11月25日,北德意志同盟與巴伐利亞聯合條約成立,南北兩德意志聯合完成,德意志國民最後政治的統一於以告成;自此日以後北德意志同盟改用德意志帝國名號,而在12月18日請普謙進受帝號。南部諸邦議會,除巴伐利亞以外,即時贊同。巴伐利亞獨遲久不決,延至1月21日始以很小的多數承認。1871年1月1日德意志新憲法實施,而在其尚未得巴伐利亞承認以前,在1月18日,德意志帝國乃於法國之烏塞宮正式宣告成立,普王威廉進登德意志皇帝之尊位。3月21日,德意志帝國之第一次國會在柏林開會。

北德意志同盟變成德意志帝國,其憲法並未修改,不過擴張之而已。同盟之名雖易為帝國,德意志仍是一個聯邦。1867年創立之制度,如聯邦參議院及國會,皆保存未改動,不過人數增加而已。選舉權制度亦未因此改變。帝國之首領仍保存其**的權力。他依其17投票權,在聯邦參議院佔優勢,而帝國宰相受他的指揮。全德意志之軍備均受他的支配。此新造之德意志帝國,於普魯士之主持下,在歐洲大陸形成一個大勢力,不僅侵逼法蘭西,並且根本的破壞歐洲均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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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帝國之一朝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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