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濃茶中放有東西 王洪寶命歸黃泉

第六十七章濃茶中放有東西 王洪寶命歸黃泉

“我故意把你們安排在一個偏僻的地方吃飯,在那裏,沒有人認識我,只要你們不知道我的來處和去處就行了。”

“和你們分手之後,我還在暗中跟蹤過你們。看着你們走進火車站,我就知道你們是沖我來的。你們到山城來,就是想確認一下我是不是王洪寶。等錢和平確認我就是王洪寶以後,你們的調查也就結束了。”

“我做夢都沒有想到,你們還是從我的身上發現了破綻。我以為你們不會再來找我了。當你們再次突然出現在我面前的時候,我傻眼了。我沒有想到甘羽蒙從我的牙齒上發現了問題。”

接下來,降央交代了殺害王洪寶的全過程。

自始至終,降央嘎亞和王洪寶都沒有照面,降央嘎亞一直躲在暗處。

“十三營並不大,你和王洪寶同時出現在十三營,你難道就不怕十三營人心生疑惑嗎?兩個長相完全相同的人同時出現在十三營,應該能引起人們的好奇,你難道就不怕王洪寶有所察覺嗎?”

“十三營的人和王洪寶是不會發現的,王洪寶更不會察覺。”

“為什麼?”

“我喬裝易容了。”

“喬裝易容?”

降央嘎亞以前也曾喬裝易容過。

“你把殺害王洪寶的過程交代一下,交代的越詳細越好。”

下面是降央嘎亞的交代:

當王洪寶決定結束京西的生意,並做着離開的準備的時候,當王洪寶得知寧雁南有了身孕之後,並把自己的家底交給寧雁南的時候,降央嘎亞覺得下手的時機到了。

四月十二號的晚上六點鐘,王洪寶回到馬婆婆庵,自從王洪寶和寧雁南住進馬婆婆庵的以後,會平師傅交給王洪寶兩把鑰匙,一把是三樓禪房的鑰匙,一把是寺院後門的鑰匙,馬婆婆庵的前殿和後院是分開的,王洪寶和寧雁南每天進出寺院,都走後門。

王洪寶的傢具店在馬婆婆庵的東邊,走出寺院的後門就是秦南河的河堤,沿着河堤向東,步行一兩里地的樣子,然後拐向南,走七八百米的樣子,就是街口,王洪寶的傢具店就在街口——前面,筆者已經交代過了,十三營的街口是一個丁字形的街口。

王洪寶在街口賣了兩樣滷菜,半隻鹽水鴨,三兩五香鴨腸,寧雁南從寺院的伙房端來了兩盤蔬菜:一盤韭菜炒雞蛋,一盤滷水豆腐——寺院裏面的四個尼姑吃的是素菜。

王洪寶推門進屋的時候,寧雁南已經把酒和菜擺好了。王洪寶每天晚上回到家,都要喝兩杯酒——一兩一杯。

桌子上還有一杯濃茶,這也是王洪寶多年養成的習慣,他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喝茶。

寧雁南將兩樣滷菜倒進盤子裏面;王洪寶則端着茶杯喝水——他喝了半杯茶。

此時,在屋子裏面藏着一個人——他藏在床肚底下——他就是降央嘎亞,他的手上緊握着一把菜刀,上衣的口袋裏面放着幾卷細鐵絲。

“王洪寶什麼時候離開傢具店?”

“五點四十左右——天天如此。”

“這時候,天還沒有黑,你們就動手了。”

降央嘎亞和寧雁南把下手的時候放在黃昏之時應該是有原因的。

“你們為什麼選擇在黃昏之時動手呢?”

“我們只能在這時候下手,二樓——在王洪寶的樓下,住着一個女香客,她每天吃過晚飯以後會到河堤和西華門去散步,六點鐘左右出後門,七點左右上樓,準時的很,除此以外,她絕大部分時間都貓在觀音大殿和禪房裏面。”

難怪這個女人沒有聽到特別的動靜呢?

半杯茶喝下去以後,王洪寶就倒在榻上睡著了。降央嘎亞從床肚裏面爬出來;寧雁南將小桌子,連同桌子上的酒菜搬到牆角處。

兩個人將一床被子墊在王洪寶的身下——主要是胸口以上的部分。

“為什麼要將被褥墊在王洪寶的身下呢?”

“我們怕血流到榻上和地板上。”

降央嘎亞舉起菜刀,這一刀落下去,王洪寶的身體突然挪動了一子,血就是在這時候流到榻上和地板上的。因為王洪寶挪動身體的時間和降央嘎亞落刀的時間恰好在同一個節點上,降央嘎亞的手哆嗦了一下,所以,力量被分解了許多。

因為菜刀是從后脖頸砍下去的,這一刀並沒能使王洪寶斃命,相反,王洪寶使出渾身的力氣,做了唯一一次無謂的掙扎,降央嘎亞用膝蓋壓着王洪寶的身體,接連在王洪寶的后脖頸上又砍了兩刀,王洪寶才氣絕身亡。

降央嘎亞的交代和屍檢的結論是吻合的。

“既然王洪寶已經被麻翻,你完全可以用細鐵絲把他勒死,為什麼一定要用菜刀呢?”

“用刀砍才能解恨——我等這一天等的太久。”降央嘎亞面目猙獰、咬牙切齒道,“我把對王家人的仇恨全積攢在那把菜刀上了。”

降央嘎亞用菜刀將王洪寶的頭顱割了下來,然後用被褥將王洪寶的身子和腦袋裹了起來,裹起來的目的是用被褥吸干創口處流出來的大量的血。

寧雁南則用床單將榻上和地板上的血擦乾淨,然後用舊衣服浸水將床板和地板上的血擦洗了一遍。

但沒有擦洗完,因為樓梯口就傳來了腳步聲——住在二樓的女人突然提前回來了——她出去不久,天空中就飄起了小雨。兩個急於下手,也是由於這個原因。

“包裹身體和腦袋的被褥和擦洗地板的床單在什麼地方?”

“我讓寧雁南用剪子剪碎,扔進了茅廁。”

“茅廁在什麼地方?”

“就是馬婆婆庵的茅廁。”

“一床被褥不是小物件,剪碎了以後,面積應該比較大,你們不怕別人發現嗎?”

“發現不了。”

“為什麼?”

“我用棍子將剪碎的被褥沉到糞坑下面去了——那個糞坑有兩米深。就是不沉到糞底,幾個老尼姑也看不見。”

“為什麼?”

“馬婆婆庵的茅廁口小坑深,茅廁裏面的光線非常暗,人站在上面,根本就看不見下面。但為了謹慎起見,我還是用棍子將剪碎的被褥沉到糞坑下面去了。”

趙子蒙當即派項代沫、馬建平、蕭路含和陸千驅車前往馬婆婆庵。我們見縫插針,將這段內容提前交代一下。

茅廁在寺院的東北角上,具體的位置在觀音大殿的後門東邊一百米處——在東圍牆邊。

一個師傅拎來一盞馬燈。

在會平師傅的指點下,四個人掀開了茅坑上方的石板——四塊石板蓋住糞坑的五分之四,中間一塊石板中間有一個長五十公分,寬三十公分的坑洞——人就是蹲在這塊石板上方便的。

平時,師傅們只有掀開中間的蓋板,才能取到坑裏面的糞水,四個尼姑在寺院的東圍牆邊開了一片菜地。會平師傅說,她們隔很長時間才會從糞坑裏面取糞水,從四月份到現在,她們只取了兩次糞——取糞水的時候只用糞舀子舀,所以,沒有在意糞坑下面的異物。

會平師傅找來了一根長竹竿,並在竹竿的頭部綁上一個鐵鉤子。

幾分鐘以後,項代沫果然從茅坑裏面撈上來十幾團棉絮狀和幾條布條狀的物體,因為物證的特殊性,無法直接取證,所以,用水簡單沖洗過後,馬建平對棉絮狀和布條狀的物體進行了現場拍照。

項代沫一行四人到馬婆婆庵取證算是一個小插曲,讓我們回到審訊室。

“那天深夜,住在樓下的女人聽到樓上擦地板的聲音,這是怎麼回事情?”

“屋子裏面的血腥味很重,地板有些地方坑坑窪窪,而住在二樓的女香客回寺院比較早,我們沒有清理乾淨床板上和地板上的血跡,寧雁門不放心,又仔仔細細地擦了一遍,有些血已經滲透到地板縫裏面去了,所以,給你們留下了一個重要的證據。”

“你們把屍體弄下樓,難道就不怕住在二樓的女人聽見嗎?她可是一個非常敏感的女人。”

“把王洪寶的屍體扛下樓的時候,我們倆沒有穿鞋子,一步一步地往下挪,她是不會聽見的。再敏感的人,也有睡得沉的時候,十一點半鐘前,正是人睡覺最沉的時候。就是她聽到腳步聲,也沒有問題,因為在第二天早晨,王洪寶照樣活蹦亂跳地出現在他的面前。只要不弄出特別大——或者特別古怪的聲音,女香客是不會特別在意的。”

事實確實如此,這個住在二樓的女香客確實沒有提供多少有價值的信息。那天夜裏,她除了聽到寧雁南給王洪寶洗腳修腳指甲和擦地板的聲音之外,沒有聽到其它古怪的聲響。

“你為什麼要等到十一點鐘以後才開始拋屍呢?”

“這條河上有一個姓范的打魚人,他每天夜裏十一半點鐘左右下絲網,一點鐘左右收絲網。”

“你為什麼一定要選擇在這個時間段沉屍呢?”

“此人收絲網的時候,接着再下絲網,過一段時間再收,每隔一個半小時下一次,收一次,一直到天亮之前才收網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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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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