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處是沒名堂――沈小紅與王蓮生的“最不…
“最不可及”之愛
張愛玲對沈小紅與王蓮生的戀愛評價很高——其實是對作者韓邦慶能寫出這樣的戀愛故事評價很高,未必是指這段戀愛本身——謂是“最不可及”,因為“在愛情故事上是個重大的突破”,意指是以前中國傳統小說裏面從未有過的、一段非常具有現代感的戀情。
的確,就是擱到現在,加上些時尚元素,也絕對能夠打動都市男女一大片。大概可以這樣概括:
他們相愛,卻又老是鬧彆扭。他們各自找了其他人,然而其實他們最愛的人是對方。
……但也許事實並非如此。
沈小紅,曾經“上海灘數一數二的紅倌人”,王蓮生把她摘到手,想必是花了大錢,更兼無數賣力地討好——看她那脾氣就知道,在小說上半部,就沒事兒她也是見他一回就嗆他一回,只不過正好他好的就是這一口,還笑,挺受用。
他對她說:我同你也三四年了……然而第十回她當著他的朋友和他掐架算賬時又說“王老爺在這兒做了兩年半”云云。也就是說其中有一年多時間大概都是在追求中。按照“一個人對一段感情的在乎程度和他付出的多少成正比”的規律,他當然是愛她的。就衝著付出那麼多也得珍惜,哪能說了斷就了斷?“不想做其他人的生意就別做了。”“以後么,我撐你場面。”“還有什麼債,我來還。”這些話,在熱火朝天柔情蜜意之際說出來也是自然而然的(也正是這些話,成了後來她敲他的把柄,他居然也認賬)。
他也算說到做到。她果然不大接其他生意了,還能維持她和她父母兄弟一大家子生活,她還能有閑去泡帥哥。然而他並沒有完全做到,他還留了一手:沒有幫她還債。她對他留的,不用說,更多。也許她總不能忘記自己是要“賣”的。要見到足夠的好處。而他,大約也總不能忘記他是來“買”的,有權先驗貨。感情與生意攪活在一起,這些算計都只能積存於心卻說不出來,這麼多“枝枝葉葉”——可能還不止這些——難怪他們要鬧彆扭,同心卻又離心了。痴男怨女大約就是這樣練成的。
就這樣到小說之中,他們的故事開始之時,沈小紅第一次“亮相”,是這樣的:洪善卿問:(小紅)先生呢?娘姨答:不在,坐馬車去了。再問:那王老爺呢?答:幾天沒來了。後來我們知道沈小紅是和戲班帥哥武生小柳兒一起坐馬車去了,而王蓮生新做了張蕙貞,新鮮屎正熱,正幫她張羅搬置。
王蓮生的“外遇”很快被沈小紅知道了,捉住他與張蕙貞同游的機會,帶了娘姨和大姐,當眾把張蕙貞一頓暴打。王蓮生心中愧怕——當然這首先是因為他愛她,有愛才會有怕,沒有愛,老婆都不一定怕,“男人花心天經地義”,何況一個倌人——百般低頭向她請罪。沈小紅大鬧之餘,倒也抓住這個機會,利用他的內疚,狠狠敲了他一記:終於讓他幫她把債還了——也許她不顧臉面打人鬧事的目的也正在於此,這招叫作“豁出一博”。對他的態度卻也並沒有因此好起來。反更凜冽了。王蓮生完全到了“花錢買罪受”的地步,卻仍對她念念不忘。當然王蓮生也並沒有斷了和張蕙貞的關係——既然此事處理“好了”,索性公開兩頭跑了。
到後來,沈小紅那頭的“姦情”也被王蓮生髮覺了,氣得他在她房子裏亂砸一通。賭氣娶了張蕙貞——還不忘請沈小紅赴喜宴來羞辱她。他以為他贏了,最後終於知道他也並沒有贏。因為他仍對她不能忘情。而且,他發現那個對他千依百順的張蕙貞居然也偷人。他和沈小紅的關係倒好些了。當然,一切都不可能恢復到從前那樣。就這樣也維持不下去——他要離開上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