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節 言信13
吳懿打下的交趾,也只是一座城而已,最多就是個郡,而不是整個交州。
一個交趾城,和蜀中隔着山水,路途遙遠又難走,根本就沒多少用處。
如果說西域對涼州來說,是一馬平川,那交趾對南中對蜀中來說,那就是不是山就是水不是水就是森林了。
這個時候弄交趾,就是個雞肋。
想要的話,治理起來又會很花力氣,扔掉的話,又覺得有些可惜。
不是交趾不好,而是交趾現在在劉璋手裏很雞肋。
“吳懿去交趾,這個應該是他臨時起意的。這個等吳懿回來以後,我們再詳細問他不遲。至於交趾,對我們來說,確實有些不太好辦,要麼我們以交趾為據點,攻略百越,全據交州,要麼就放棄。我們現在蜀中的軍力,很難支持在交州進行大規模的軍事行動。我們現在要追殺趙韙,勢必要和荊州交惡,以目前蜀中的兵力,已經捉襟見肘了,更不要說去經略什麼交州了。”
徐庶說的都是實際情況。
蜀中眼下名義上有三個軍,漢中李嚴的新五軍,巴郡嚴顏的新二軍,以及成都的新三軍,然而,實際上真正能放手使用的,可能只有嚴顏的新二軍。
漢中是軍事要地,新五軍以防守為主,重點是監視長安的。漢中作為連結蜀中和西涼的關鍵節點,而且還有大量的軍工單位,絕對不容有失,所以新五軍是不可能被大規模調用的。
至於成都的新三軍,這次叛亂元氣大傷,本身人員損失,加上嘩變的,再加上要轉到衛尉署的,已經超過了三成,能看好自己門戶就不錯了。成都也是要地,光一個成都學府,日常就需要至少一個校的新軍常備駐守。所以,新三軍也抽不出多少力量。
也就剩下嚴顏的新二軍了。可是新二軍要直面荊州方面的壓力,肯定抽不出多餘的力量,來去經略什麼交州。
“看來我們的兵力還是太少了。”
……
兩個人密談到深夜,談了很多很多。
劉璋和徐庶密談后,第二天,劉璋出現在了臨時州衙,而徐庶則沒有出現。
劉璋到了州衙以後,宣佈的第一件事:徐庶因為身體原因,要休息幾天,這段時間,需要徐庶決策的事情公務等,可以直接來找他劉璋。
這條消息一出,大家立即覺得是不是外間傳聞的謠言坐實了,劉璋和徐庶之間的矛盾,是不是表面化了。都覺得外間傳聞的兩人大吵了一架很可能是真的了。
就在大家以為徐庶要完,馬上要倒台了,就在這個時候,劉璋又發佈了一條聲明:徐庶在蜀中所有戡亂的行為,都是得到過劉璋正式許可的,所有的行動都是合理合法的,沒有任何逾矩的地方。
這條消息一出,大家又糊塗了,又迷糊了,搞不清楚到底這兩個人是怎麼回事了。
劉璋所以要專門發佈這個聲明,是為了要和徐庶綁定,共同分擔責任和風險。
劉璋沒有給大家更多的時間,去解讀這中間的奧秘,劉璋緊接着又發佈了一連串的政令和軍令。
第三條,是政令:宣佈自即日起,成都叛亂戡亂結束。
這一條一出,大家又開始懷疑徐庶的地位不保了。
第四條,是軍令:宣佈自即日起,新軍各部,凡三十歲以上的軍卒,將自動除役,各部要做好軍兵退役后安置工作,重點以衛尉署方向為主。另,新軍士卒的服役期,由原來的十年,改為八年,八年後自動退伍。低級軍官為十五年,中高級軍官才是職業軍人。
這一條的意思,很明顯是要用退伍軍人,來充實和領導各地的衛尉署。
而且,是要保障軍隊的年輕化。
第五條,也是軍令:擬將原新軍各部,在原有基礎上,擴編為軍團建制。具體為:
新一軍擴編為第一軍團,轄新一軍,新十一軍,新二十一軍,各軍另配一暫編騎旅;
新二軍擴編為第二軍團,轄新二軍,新十二軍,新二十二軍;
新三軍擴編為第三軍團,轄新三軍,新十三軍,新二十三軍;
新軍第四軍擴編為第四軍團,轄新軍第四軍,第十四軍,第二十四軍,各軍另配一暫編騎旅;
新五軍擴編為第五軍團,轄新五軍,新十五軍,新二十五軍。
另每個軍團,將配三個都的無當飛軍,歸軍團編製,原則上,一個軍配一個都的飛軍。
餘下的無當飛軍,由甘寧直接指揮,直接對劉璋負責。
要求各部,根據各自需要,上報編製配額,不允許超編。
這條消息就厲害了,這是要大規模擴軍啊,而且一下子要擴編為原來的三倍。
這條消息一出,大家發現,還是把徐庶請回來好些,這個劉璋就是在胡鬧,哪有這樣的,說擴軍就擴軍,還要一下子擴編為原來的三倍,你是瘋了吧。
實際上還不止三倍。
因為你前面還要把三十歲以上的都退役,這樣一算,遠不止三倍了。
然而,後面還有更勁爆的。
第六條,是政務消息:通報關於即將公開發售聯行股份的消息。
因十三家聯行中,有九家參與了成都叛亂以及後來的擾亂錢糧券市場穩定的非法活動,這九家在聯行的股份,官府依法收回,將擇日面向社會,公開發售。具體發售事宜,請大家靜候通知。
十三家聯行,其中蔡家加上劉璋,這是代表的官府這一方,剩餘的十二家,都是蜀中的世家大族。這次被徐庶一下子抄了九家,剩下的幾家,如吳家,如張家,也正瑟瑟發抖,正等着命運宣判呢。就是這個檔口,劉璋宣佈戡亂結束了,而且宣佈要公開發售被抄沒收回的股份。
這是一條重磅消息,這條消息一出,前面的什麼徐庶會不會倒台,要不要大規模擴軍,等等等等,大家都不關心了。
第七條,也是個消息:通報了關於將擇日公審張松涉嫌成都叛亂一案,主審官劉璋。
第八條,是個追殺令:關於責成軍、情等密切配合,誓將趙韙追殺到底,繩之以法的命令,任你跑到天涯海角,神擋殺神,佛擋殺佛。
這兩條一出,大家剛剛鬆弛的神經,再次繃緊。
戡亂看似結束了,其實還遠沒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