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揚帆的自白

俞揚帆的自白

九歲那年,我被媽媽帶到鄉下讀書。

這是我們俞家的傳統,每個孩子必須在鄉下待一段時間,學會打理自己的生活之後,才能回到城市。因為,白手起家的爺爺非常信奉這一條: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我是俞家最小的孩子,深得爺爺寵愛,可是他照樣不顧我的哭鬧反抗,扔下我便一走了之。為此,我整整半年沒有跟他說話。

新到一個環境,不適應是肯定的。這還是其次,最令我難熬的是,因為我不理人,所以常常被班上的男孩子們追着打。在農村,小孩子打打鬧鬧很正常,老師基本上不管,我偏又倔得很,不肯向媽媽求援。

進學校不到一個月,我就被打了七次。第八次,男孩子們又將我堵在學校操場,圍在我旁邊不停地起鬨、打罵,我抱着頭蹲在牆角,終於忍不住嚎啕大哭起來……

“小狗子,你又打人!”

一道兇巴巴的聲音從外圍傳來,接着,一個頭髮亂糟糟的小女孩奮力推開男孩們,叉着腰擋在我面前。

“啊——莫老大!”

“老大來了……”

男孩們突然一鬨而散。一會兒功夫,空蕩蕩的操場上只留下我,以及這個什麼老大。

“男孩子還哭,”她很不屑地斜視我,用手刮著鼻子,“羞羞羞!”

我瞪大眼睛,眼淚汪汪地瞅着她。瘦瘦小小的身子,舊的花襯衫、舊褲子、舊布鞋,但是看上去很整潔。唯一不好看的地方,就是辮子太亂,像剛被誰揪抓過。

“你是……老大?”我拖着哭腔問。

“我叫莫莫,老大是他們亂叫的。”她抓了抓辮子,蹲到我面前,“你叫什麼?”

哦,我明白了。為什麼她的辮子那麼難看,就是因為自己常常揪它。

“俞揚帆。”

“魚?大魚還是小魚?”

我張大嘴巴。

“你幾歲了?”她又歪着頭問。

“九歲。”

“哦——我比你小,你做我哥哥好了。哎呀你放心啦,現在你變成了我哥哥,他們都不敢再打你了,只要報上我的名字,保證沒人敢欺負你!哦,對了,‘俞’字怎麼寫的?真的是大魚的魚嗎……”

她嘰嘰咕咕說了一大串,又是拍胸脯,又是咧開嘴大笑,手舞足蹈、東倒西歪,沒有一點女孩子應該有的矜持。

可是,我彷彿看見了一個天使。那一天,我多了一個七歲的天使妹妹。

*****

她叫莫惜情,很奇怪的名字。

她也覺得彆扭,所以只准別人叫她莫莫,就連她爸爸也不例外。莫莫有一個整天樂呵呵的爸爸,還有一個漂亮溫柔的媽媽。我常想,這麼好脾氣的爸爸和優雅的媽媽,怎麼會生出一個這麼粗魯的女兒?

當然,這些話我從來不敢說出來,因為——

我怕打。

她小小年紀就很強悍,因為看不慣男孩子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強盜行為,曾經不怕死地衝上去跟他們對打過幾回,那個“老大”的光榮稱號,就是這樣得來的。

莫莫問起我家裏的情況,我告訴她,我爸爸在城裏打工,城裏開銷太大,所以媽媽帶着我回鄉下住。我不是故意要騙她,我只是怕她因為我的家庭與別人不同而不理我。

那個時候,我就應該開始喜歡上她了吧。所以,當有一天我看到她跟一群男孩子玩得不亦樂乎時,頓時火冒三丈,放學后就把她扯到操場一邊。

“你不要老是跟他們一起玩!”

“為什麼?”

“因為……以後我要娶你的。”說完這句話,我差點咬着了自己的舌頭。

“啊,你發燒了?”她緊張地瞪大眼睛,抬起手貼在我額頭。

“我是說真的。”我反而鎮定下來,認真地說,“長大以後,你給我做老婆好不好?”

“不好不好!”她叉着腰大聲說,“哥哥跟妹妹是不能結婚的!”

這是什麼理論?我們又不是親兄妹!

“我就是要娶你,”我跳起來大嚷,“就是要,就是要——”

“碰!”

我捂着鼻子退後幾步,看見她咧開嘴,洋洋得意地揮舞着拳頭。從此,我再也不敢提起這個話題。

沒想到,過後不久居然又被她打了一次,因為“茉莉”兩個字,那是她媽媽才能叫出來的兩個字。

莫莫的媽媽很美,美得就像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子,她不愛笑,話也不多,總是孤零零地站在家門口,目光悠遠地望着遠處,不知道想些什麼。只有當莫莫出現在面前時,眼神才會變得溫暖柔和。

“茉莉,我的小茉莉。”她輕聲召喚,聲音像嘆息。

這時候,莫莫的笑容總是特別甜、特別美,就像一株真正的茉莉花。我很嫉妒,我也要叫她“茉莉”,讓她對我那樣笑。

“以後我叫你茉莉。”我對莫莫宣佈。

她愣了愣,眉毛漸漸擰在一塊兒。

“不行。”

“讓我叫你嘛,你媽媽都能叫,為什麼我不能叫?”我不服。

“只有我最喜歡的人,才能叫我茉莉。”

“你不喜歡我嗎?”

“喜歡啊,可是也不能叫!”

“我不管,”我皺着眉頭大嚷,“我就是要叫你茉莉!茉莉,茉莉——”

“碰!”

我再一次捂着鼻子退後幾步,看見她咧開嘴,又洋洋得意地揮舞着拳頭。從此,我再也不敢提茉莉兩個字。

*****

後來,莫莫的媽媽生病了,病得很重,整天躺在床上起不了身。一個電閃雷鳴的夜晚,她悄悄地飄走了。我從不認為那樣美麗縹緲的人會死,總是固執地猜想,是因為老天嫉妒她的完美才將她收了回去。

莫莫的爸爸開始迷上賭博,賭技又不好,總是欠債,到後來只好帶着莫莫東躲西藏。這樣的結果就是,她讀書的地方老是換來換去,有時候我們只能在寒暑假才能見上面。可是不管見面的機會有多少,我還是一直待在鄉下,父親三番五次要接我回家,我都拒絕了。好在爺爺比較開明,不過多干涉我的決定,於是我在鄉下一待就是十年。

考上大學的那一年,我拿着通知書興高采烈地去找莫莫,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她。

“哇,你好厲害,考上了重點大學呢!”她笑得比我還開心。

“是啊,學校離家不遠,就在隔壁城市呢。”

“真的嗎?那你以後可以經常回來……”她嘀嘀咕咕了半天,忽然又皺起眉,“揚帆哥,你考了多少分?”

“呃……六百三十五。”

“這麼高?!”她蹦起來,“都可以上清華了!你以前不是說要考清華的嗎,怎麼填了這麼個破學校?”

我呆了呆。雖然學校名氣沒有清華的大,可也不能用“破”來形容吧?

“呃,以前是以前啦。莫莫你不知道北京有多遠,風沙有多大,而且氣候又沒這邊好,我肯定不能適應那邊的生活。還是這個學校好,離家裏近,坐汽車三個小時就到了,以後想回來就回來……”

我列舉了很多理由,一邊說,一邊看着她的臉蛋氣得變形。糟糕!

“就是因為距離遠不能經常回家,所以你選了這麼個破學校?!”她大着嗓門嚷。

“是……啊。”

“碰!”

我第三次捂着鼻子退後幾步,看見她擰着眉,氣急敗壞地揮舞着拳頭。萬幸啊萬幸,幸好沒有告訴她,我還收到了三封國外知名大學的錄取通知書。

唉。我只能哀嘆一聲,怎麼會喜歡上莫莫這樣的女孩呢?她的缺點實在太多了!

她視錢如命,看見孔方兄就雙眼發亮,永遠比誰都跑得快;

她斤斤計較,常常為了一分錢,跟五大三粗的菜販子吵得天翻地覆;

她愛說大話,常拍着胸脯說,揚帆哥,等我賺了錢,我讓你吃香喝辣!結果,總是炒一碗莫氏蛋炒飯給我,或者請我吃一碗素麵條;

她油嘴滑舌,最愛說的一句話就是:你真是個大好人!你的大恩大德,莫莫我沒齒難忘!一轉身,就忘得一乾二淨;

她小毛病不少、脾氣頗大、性子倔強、爭強好勝、常用拳頭解決問題,沒有一點女孩子應該有的樣子……

可是啊,這樣的莫莫,獨一無二。

*****

我總以為,莫莫一定會是我的莫莫。可是有時候,我不得不承認,人生的際遇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

莫莫高考結束沒幾天,放高利貸的人居然追到了村裡,那時候莫叔叔已經躲了出去,把她留在鄉下托我照顧。我本想帶着她去我家,或者直接去城裏投奔父親,結果她想也不想地拒絕了,拎起行李就跑得老遠。

她一直都是這樣。習慣了這種東奔西走的生活,習慣了不給我添麻煩,習慣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解決。

後來我常想,如果那一天,我堅決讓她躲到我家去,她是不是就不會遇見那個人?如果我早點告訴她我喜歡她,她是不是就不會再喜歡上那個人?如果……

這世上,沒有那麼多如果。

隔了幾天,莫莫給我打來電話,說她遇上了一個好心人。從此,那個好心人成了她最常聊起的話題,那個人救了她,那個人給她介紹工作,那個人留她在別墅里住,那個人長得多麼帥,那個人多麼有錢……

那個人,叫方哲。

方哲。我還記得這個人,跟我有相同的身份,雖然很早就去了美國讀書,但是我仍然記得他的名字。

莫莫喜歡上他了嗎?我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她。

“我最喜歡的就是老爸跟揚帆哥啦!”這句話讓我開心不已。

原來莫莫跟他只是鬧着好玩呢,我放心了。暑假裏的事情太多,我也沒有那麼多時間整天圍着莫莫打轉,只好任她繼續留在那根金條身邊。終於有一天,我在街頭做社會調查時,三個人碰面了。

那根金條,真的就是我認識的那個方哲。

他也認出了我,但是並沒有點破。聊了幾句之後,莫莫把我扯到一邊咬耳朵,全都是關於他的話題。他脾氣大,他挑食,他不愛吃胡蘿蔔……

我的心,一點一點往下沉。

莫莫在不停地數落他的缺點,可是,我明明看見她眼中的光彩,還有嘴角顯而易見的笑容,那樣的神情,是我從來沒有見到過的。

直到最後,當我聽到方哲叫她一聲“茉莉”時,我的心沉到谷底。

莫莫,不再是我的莫莫了。

*****

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很出乎我的意料。

暑假還沒過完,莫莫就搬回了鄉下,這一次她告訴我,她和方哲分手了。她在我面前放聲大哭,一邊哭,一邊說她不難過,說她討厭方哲。我從來沒有見她這麼傷心過,除了幾年前莫媽媽去世那一回。

其實,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多麼喜歡那個人。

就像她不知道,我有多麼喜歡她。

學校開學了,我不得不告別莫莫去上學。這期間發生的事情,她一點兒都沒有告訴我,等到我得知她爸爸做了手術時,她已經準備好,要跟隨莫媽媽的好朋友去南方。

我趕回來送她,眼睜睜地看着她跟隨另一個男孩子走遠。

我還沒來得及告訴她,我愛她。

可是我也知道,她不愛我。

大三的那個寒假,我去了南方找莫莫。見到她時,她正捧着書坐在杜家別墅的草坪上,笑容很燦爛,那些傷和痛似乎都已經離她遠去。

“我要去美國了,下個星期就走。”我說。

“啊?下個星期就走啊,怎麼這麼突然,事先都不跟我說一聲……”她嘟嘟囔囔埋怨了很久。沉默了一會兒,突然緊盯着我說,“你要去美國?是美國嗎?是嗎?真的是美國?”

我有些發楞。

美國。

是了,那個人,方哲,他就在美國。

“不是,是去英國,你聽錯了。”我笑着說。

“哦……那恭喜你啦!”

她也笑起來,抓住我的雙手直搖晃,笑得兩眼彎彎。可是我笑不出來了,我從她的眼底看到了失望,還有,藏不住的濃濃的傷痛。

莫莫,他都已經走了,你為什麼還這麼固執?

回到家,我不顧父母的反對,執意撕掉了美國大學的通知書,然後重新申請了另一所大學。幾個月之後,我登上了去英國的飛機。

我在那邊待了六年,直到家裏人越催越緊,才回到闊別多年的家鄉。回國之後,我選擇了不再見她,偶爾在她的信箱裏留一條消息,或者上MSN聊一會兒,每次說不上幾句話就急急忙忙地下線。

我想,我們就這樣繼續下去吧,淡淡的一聲問候,足夠。

*****

從英國回來之後不久,在一場大型的宴會上,我見到了方哲。他意氣風發,身邊陪着一位美艷的女郎,兩人之間的動作很親密。

他忘記從前了。

是的,方哲已經忘記莫莫了,至少在那時,我是這樣認為的。他有很多女朋友,報紙雜誌上經常有他跟某某的花邊新聞,女主角的名字時常變化。如果說,他的朋友李雲霄是江北排名第一的花花公子,那麼,他可以排在第二位。

我們一直是點頭之交,甚少談話。我從不提起莫莫,他也從不,似乎生命中從未出現過這樣一個女孩。

我相信他忘記了。忘記也是一種開始,就讓他繼續自己的生活吧。

幾個月後,父親委派我參加方家老爺子的八十壽宴。我很少參加宴會,因為不喜歡那種喧鬧虛假的場面,可是這一次,我一口答應下來。

不明白為什麼,只是下意識地。

宴會上政界名流雲集,熱鬧非凡,不像是一場壽宴,倒像人們互相攀比、互相炫耀的無聊酒會。夜逐漸深了,大廳里還是杯光交錯,我漸漸感到無趣,端了酒杯退到花園裏。

遠處的一個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悄悄走了過去。

那晚的月亮特別圓、特別大,銀白色的月光撒在他身上,莫明地,顯得格外孤寂,甚至空洞,讓人心底忍不住發涼。

那是方哲,倚在亭子一角,喃喃地念着一首詩。

“莫惜三更坐,難銷萬里情。同看一片月,俱在廣州城。淚逐金波滿,魂隨夜鵲驚。支頤鄉思斷,無語到雞鳴……”

反反覆復地念,一遍一遍地念。我不禁啞然失笑。現在不是八月十五,這兒也不是廣州城,念這首詩有什麼意思?我走過去,聞到一股很濃的酒味,才發現他似乎喝醉了。

“我送你回去休息吧。”我說。

他輕輕喚了一聲“雲霄”,看樣子的確喝醉了,連我都沒認出來。我走過去準備扶起他。

“雲霄,你說錯了,這世上縱然有萬紫千紅,我也只要那一朵。”

他的聲音很低,也很含糊,可是我聽得清清楚楚。

我怔住。順着他的目光往前看,朦朧的月色下,一株茉莉花靜靜地開放。

一霎那間,我恍然大悟。很多不甚明朗的事情都漸漸清晰起來。

他從不邀請別人去山邊的那棟房子。

他中秋節都是一個人過。

還有他身邊所有的女朋友,總能從她們身上找到某個人的影子,比如蓬鬆的頭髮,比如翹翹的小下巴,比如透着狡黠的大眼睛,比如用左手吃飯……

原來這世上,固執的人不止一個。

這一年,是他們分開的第八年,我卻早已料到結局。

*****

第十年,莫莫終於回來了,帶着仇恨殺回了江北。她不再是當初那個瘋瘋癲癲的小丫頭,她變成了風情萬種的莫惜情,遊刃有餘地周旋在無數男人身邊。

我彷彿又找到了一個不見面的理由,只是悄悄的站在角落裏看着她。

那一次舞會上,我看見她捉弄鑫隆房產的葉總,故意朝他拋媚眼,氣得他夫人紅了眼,扯着丈夫到一旁呵斥。而她自己則躲在一邊偷偷地樂,眼裏閃動着熟悉的狡黠。

原來,她還是那個調皮搗蛋的莫莫啊,頑皮起來什麼都不顧。我不由自主地邁開腳步走過去,輕輕地叫了她一聲。

然後,終於又聽到了熟悉的埋怨和嘮叨,她在我耳邊喋喋不休,怪我不該隱瞞自己的身份,訴說她這幾年的經歷,問我這些年的生活……跟從前一樣聒噪。

我只是笑,真心實意地笑。

那一刻,我發現自己無論做出多大的努力,都沒辦法遺忘她,沒辦法不愛她。

漫長的十年,我和她,從來都沒有改變。

所以,當方哲突然出現在大廳入口處,她露出驚惶失措的神情時,我一點兒也不驚訝,只是很平靜地幫她扶正杯子,然後提議出去走走。

我跟莫莫,又回到了十年前,她在我面前完全拋掉了莫惜情的嬌媚,重新做回那個天真可愛的小女孩,繼續嘮叨、說大話、傻笑、撒嬌、耍小心眼,甚至哭泣,一聲又一聲地叫我“揚帆哥”。

是啊,我是她哥哥。

什麼時候,莫莫能叫我一聲“揚帆”?

那天她在酒吧喝醉了,我將她送回家,她一直抱着我不鬆手,喃喃說著要我吻她。壓抑許久的渴望終於戰勝了理智,我瘋了一般地親吻她,解開她的衣服。激情中,我聽見她輕輕叫着一個人的名字。

方哲、方哲、方哲……

她把我當成他。

我差一點就能完全擁有她,我想要她,可是我不願意做那個人的替身。

莫莫,永遠不知道我有多麼愛她。

她不知道,為了能多見她一次,我去了最不喜歡去的舞會;她不知道,為了讓她嘗到我親手做的菜,我苦苦練習了好幾個月;她不知道,每次她在我面前為了那個人哭泣時,我的心有多痛;她不知道,我只能在她酒醉的時候,輕輕喚一聲“茉莉”,她不知道,我也會彈鋼琴,也會唱那首《Tiamo》。

甚至,她不知道,我不愛吃胡蘿蔔,她的莫氏蛋炒飯我卻一直吃下去。

她全都不知道。

我常常想,為什麼我們青梅竹馬的十年,敵不過她和方哲萍水相逢的兩個月?沒有答案,這世上所有的愛情,永遠捉摸不定。

我和莫莫,不是不愛,只是,相遇太早。

九歲那年,我被媽媽帶到鄉下讀書。

這是我們俞家的傳統,每個孩子必須在鄉下待一段時間,學會打理自己的生活之後,才能回到城市。因為,白手起家的爺爺非常信奉這一條: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我是俞家最小的孩子,深得爺爺寵愛,可是他照樣不顧我的哭鬧反抗,扔下我便一走了之。為此,我整整半年沒有跟他說話。

新到一個環境,不適應是肯定的。這還是其次,最令我難熬的是,因為我不理人,所以常常被班上的男孩子們追着打。在農村,小孩子打打鬧鬧很正常,老師基本上不管,我偏又倔得很,不肯向媽媽求援。

進學校不到一個月,我就被打了七次。第八次,男孩子們又將我堵在學校操場,圍在我旁邊不停地起鬨、打罵,我抱着頭蹲在牆角,終於忍不住嚎啕大哭起來……

“小狗子,你又打人!”

一道兇巴巴的聲音從外圍傳來,接着,一個頭髮亂糟糟的小女孩奮力推開男孩們,叉着腰擋在我面前。

“啊——莫老大!”

“老大來了……”

男孩們突然一鬨而散。一會兒功夫,空蕩蕩的操場上只留下我,以及這個什麼老大。

“男孩子還哭,”她很不屑地斜視我,用手刮著鼻子,“羞羞羞!”

我瞪大眼睛,眼淚汪汪地瞅着她。瘦瘦小小的身子,舊的花襯衫、舊褲子、舊布鞋,但是看上去很整潔。唯一不好看的地方,就是辮子太亂,像剛被誰揪抓過。

“你是……老大?”我拖着哭腔問。

“我叫莫莫,老大是他們亂叫的。”她抓了抓辮子,蹲到我面前,“你叫什麼?”

哦,我明白了。為什麼她的辮子那麼難看,就是因為自己常常揪它。

“俞揚帆。”

“魚?大魚還是小魚?”

我張大嘴巴。

“你幾歲了?”她又歪着頭問。

“九歲。”

“哦——我比你小,你做我哥哥好了。哎呀你放心啦,現在你變成了我哥哥,他們都不敢再打你了,只要報上我的名字,保證沒人敢欺負你!哦,對了,‘俞’字怎麼寫的?真的是大魚的魚嗎……”

她嘰嘰咕咕說了一大串,又是拍胸脯,又是咧開嘴大笑,手舞足蹈、東倒西歪,沒有一點女孩子應該有的矜持。

可是,我彷彿看見了一個天使。那一天,我多了一個七歲的天使妹妹。

*****

她叫莫惜情,很奇怪的名字。

她也覺得彆扭,所以只准別人叫她莫莫,就連她爸爸也不例外。莫莫有一個整天樂呵呵的爸爸,還有一個漂亮溫柔的媽媽。我常想,這麼好脾氣的爸爸和優雅的媽媽,怎麼會生出一個這麼粗魯的女兒?

當然,這些話我從來不敢說出來,因為——

我怕打。

她小小年紀就很強悍,因為看不慣男孩子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強盜行為,曾經不怕死地衝上去跟他們對打過幾回,那個“老大”的光榮稱號,就是這樣得來的。

莫莫問起我家裏的情況,我告訴她,我爸爸在城裏打工,城裏開銷太大,所以媽媽帶着我回鄉下住。我不是故意要騙她,我只是怕她因為我的家庭與別人不同而不理我。

那個時候,我就應該開始喜歡上她了吧。所以,當有一天我看到她跟一群男孩子玩得不亦樂乎時,頓時火冒三丈,放學后就把她扯到操場一邊。

“你不要老是跟他們一起玩!”

“為什麼?”

“因為……以後我要娶你的。”說完這句話,我差點咬着了自己的舌頭。

“啊,你發燒了?”她緊張地瞪大眼睛,抬起手貼在我額頭。

“我是說真的。”我反而鎮定下來,認真地說,“長大以後,你給我做老婆好不好?”

“不好不好!”她叉着腰大聲說,“哥哥跟妹妹是不能結婚的!”

這是什麼理論?我們又不是親兄妹!

“我就是要娶你,”我跳起來大嚷,“就是要,就是要——”

“碰!”

我捂着鼻子退後幾步,看見她咧開嘴,洋洋得意地揮舞着拳頭。從此,我再也不敢提起這個話題。

沒想到,過後不久居然又被她打了一次,因為“茉莉”兩個字,那是她媽媽才能叫出來的兩個字。

莫莫的媽媽很美,美得就像不食人間煙火的仙子,她不愛笑,話也不多,總是孤零零地站在家門口,目光悠遠地望着遠處,不知道想些什麼。只有當莫莫出現在面前時,眼神才會變得溫暖柔和。

“茉莉,我的小茉莉。”她輕聲召喚,聲音像嘆息。

這時候,莫莫的笑容總是特別甜、特別美,就像一株真正的茉莉花。我很嫉妒,我也要叫她“茉莉”,讓她對我那樣笑。

“以後我叫你茉莉。”我對莫莫宣佈。

她愣了愣,眉毛漸漸擰在一塊兒。

“不行。”

“讓我叫你嘛,你媽媽都能叫,為什麼我不能叫?”我不服。

“只有我最喜歡的人,才能叫我茉莉。”

“你不喜歡我嗎?”

“喜歡啊,可是也不能叫!”

“我不管,”我皺着眉頭大嚷,“我就是要叫你茉莉!茉莉,茉莉——”

“碰!”

我再一次捂着鼻子退後幾步,看見她咧開嘴,又洋洋得意地揮舞着拳頭。從此,我再也不敢提茉莉兩個字。

*****

後來,莫莫的媽媽生病了,病得很重,整天躺在床上起不了身。一個電閃雷鳴的夜晚,她悄悄地飄走了。我從不認為那樣美麗縹緲的人會死,總是固執地猜想,是因為老天嫉妒她的完美才將她收了回去。

莫莫的爸爸開始迷上賭博,賭技又不好,總是欠債,到後來只好帶着莫莫東躲西藏。這樣的結果就是,她讀書的地方老是換來換去,有時候我們只能在寒暑假才能見上面。可是不管見面的機會有多少,我還是一直待在鄉下,父親三番五次要接我回家,我都拒絕了。好在爺爺比較開明,不過多干涉我的決定,於是我在鄉下一待就是十年。

考上大學的那一年,我拿着通知書興高采烈地去找莫莫,把這個好消息告訴她。

“哇,你好厲害,考上了重點大學呢!”她笑得比我還開心。

“是啊,學校離家不遠,就在隔壁城市呢。”

“真的嗎?那你以後可以經常回來……”她嘀嘀咕咕了半天,忽然又皺起眉,“揚帆哥,你考了多少分?”

“呃……六百三十五。”

“這麼高?!”她蹦起來,“都可以上清華了!你以前不是說要考清華的嗎,怎麼填了這麼個破學校?”

我呆了呆。雖然學校名氣沒有清華的大,可也不能用“破”來形容吧?

“呃,以前是以前啦。莫莫你不知道北京有多遠,風沙有多大,而且氣候又沒這邊好,我肯定不能適應那邊的生活。還是這個學校好,離家裏近,坐汽車三個小時就到了,以後想回來就回來……”

我列舉了很多理由,一邊說,一邊看着她的臉蛋氣得變形。糟糕!

“就是因為距離遠不能經常回家,所以你選了這麼個破學校?!”她大着嗓門嚷。

“是……啊。”

“碰!”

我第三次捂着鼻子退後幾步,看見她擰着眉,氣急敗壞地揮舞着拳頭。萬幸啊萬幸,幸好沒有告訴她,我還收到了三封國外知名大學的錄取通知書。

唉。我只能哀嘆一聲,怎麼會喜歡上莫莫這樣的女孩呢?她的缺點實在太多了!

她視錢如命,看見孔方兄就雙眼發亮,永遠比誰都跑得快;

她斤斤計較,常常為了一分錢,跟五大三粗的菜販子吵得天翻地覆;

她愛說大話,常拍着胸脯說,揚帆哥,等我賺了錢,我讓你吃香喝辣!結果,總是炒一碗莫氏蛋炒飯給我,或者請我吃一碗素麵條;

她油嘴滑舌,最愛說的一句話就是:你真是個大好人!你的大恩大德,莫莫我沒齒難忘!一轉身,就忘得一乾二淨;

她小毛病不少、脾氣頗大、性子倔強、爭強好勝、常用拳頭解決問題,沒有一點女孩子應該有的樣子……

可是啊,這樣的莫莫,獨一無二。

*****

我總以為,莫莫一定會是我的莫莫。可是有時候,我不得不承認,人生的際遇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

莫莫高考結束沒幾天,放高利貸的人居然追到了村裡,那時候莫叔叔已經躲了出去,把她留在鄉下托我照顧。我本想帶着她去我家,或者直接去城裏投奔父親,結果她想也不想地拒絕了,拎起行李就跑得老遠。

她一直都是這樣。習慣了這種東奔西走的生活,習慣了不給我添麻煩,習慣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解決。

後來我常想,如果那一天,我堅決讓她躲到我家去,她是不是就不會遇見那個人?如果我早點告訴她我喜歡她,她是不是就不會再喜歡上那個人?如果……

這世上,沒有那麼多如果。

隔了幾天,莫莫給我打來電話,說她遇上了一個好心人。從此,那個好心人成了她最常聊起的話題,那個人救了她,那個人給她介紹工作,那個人留她在別墅里住,那個人長得多麼帥,那個人多麼有錢……

那個人,叫方哲。

方哲。我還記得這個人,跟我有相同的身份,雖然很早就去了美國讀書,但是我仍然記得他的名字。

莫莫喜歡上他了嗎?我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她。

“我最喜歡的就是老爸跟揚帆哥啦!”這句話讓我開心不已。

原來莫莫跟他只是鬧着好玩呢,我放心了。暑假裏的事情太多,我也沒有那麼多時間整天圍着莫莫打轉,只好任她繼續留在那根金條身邊。終於有一天,我在街頭做社會調查時,三個人碰面了。

那根金條,真的就是我認識的那個方哲。

他也認出了我,但是並沒有點破。聊了幾句之後,莫莫把我扯到一邊咬耳朵,全都是關於他的話題。他脾氣大,他挑食,他不愛吃胡蘿蔔……

我的心,一點一點往下沉。

莫莫在不停地數落他的缺點,可是,我明明看見她眼中的光彩,還有嘴角顯而易見的笑容,那樣的神情,是我從來沒有見到過的。

直到最後,當我聽到方哲叫她一聲“茉莉”時,我的心沉到谷底。

莫莫,不再是我的莫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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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很出乎我的意料。

暑假還沒過完,莫莫就搬回了鄉下,這一次她告訴我,她和方哲分手了。她在我面前放聲大哭,一邊哭,一邊說她不難過,說她討厭方哲。我從來沒有見她這麼傷心過,除了幾年前莫媽媽去世那一回。

其實,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多麼喜歡那個人。

就像她不知道,我有多麼喜歡她。

學校開學了,我不得不告別莫莫去上學。這期間發生的事情,她一點兒都沒有告訴我,等到我得知她爸爸做了手術時,她已經準備好,要跟隨莫媽媽的好朋友去南方。

我趕回來送她,眼睜睜地看着她跟隨另一個男孩子走遠。

我還沒來得及告訴她,我愛她。

可是我也知道,她不愛我。

大三的那個寒假,我去了南方找莫莫。見到她時,她正捧着書坐在杜家別墅的草坪上,笑容很燦爛,那些傷和痛似乎都已經離她遠去。

“我要去美國了,下個星期就走。”我說。

“啊?下個星期就走啊,怎麼這麼突然,事先都不跟我說一聲……”她嘟嘟囔囔埋怨了很久。沉默了一會兒,突然緊盯着我說,“你要去美國?是美國嗎?是嗎?真的是美國?”

我有些發楞。

美國。

是了,那個人,方哲,他就在美國。

“不是,是去英國,你聽錯了。”我笑着說。

“哦……那恭喜你啦!”

她也笑起來,抓住我的雙手直搖晃,笑得兩眼彎彎。可是我笑不出來了,我從她的眼底看到了失望,還有,藏不住的濃濃的傷痛。

莫莫,他都已經走了,你為什麼還這麼固執?

回到家,我不顧父母的反對,執意撕掉了美國大學的通知書,然後重新申請了另一所大學。幾個月之後,我登上了去英國的飛機。

我在那邊待了六年,直到家裏人越催越緊,才回到闊別多年的家鄉。回國之後,我選擇了不再見她,偶爾在她的信箱裏留一條消息,或者上MSN聊一會兒,每次說不上幾句話就急急忙忙地下線。

我想,我們就這樣繼續下去吧,淡淡的一聲問候,足夠。

*****

從英國回來之後不久,在一場大型的宴會上,我見到了方哲。他意氣風發,身邊陪着一位美艷的女郎,兩人之間的動作很親密。

他忘記從前了。

是的,方哲已經忘記莫莫了,至少在那時,我是這樣認為的。他有很多女朋友,報紙雜誌上經常有他跟某某的花邊新聞,女主角的名字時常變化。如果說,他的朋友李雲霄是江北排名第一的花花公子,那麼,他可以排在第二位。

我們一直是點頭之交,甚少談話。我從不提起莫莫,他也從不,似乎生命中從未出現過這樣一個女孩。

我相信他忘記了。忘記也是一種開始,就讓他繼續自己的生活吧。

幾個月後,父親委派我參加方家老爺子的八十壽宴。我很少參加宴會,因為不喜歡那種喧鬧虛假的場面,可是這一次,我一口答應下來。

不明白為什麼,只是下意識地。

宴會上政界名流雲集,熱鬧非凡,不像是一場壽宴,倒像人們互相攀比、互相炫耀的無聊酒會。夜逐漸深了,大廳里還是杯光交錯,我漸漸感到無趣,端了酒杯退到花園裏。

遠處的一個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悄悄走了過去。

那晚的月亮特別圓、特別大,銀白色的月光撒在他身上,莫明地,顯得格外孤寂,甚至空洞,讓人心底忍不住發涼。

那是方哲,倚在亭子一角,喃喃地念着一首詩。

“莫惜三更坐,難銷萬里情。同看一片月,俱在廣州城。淚逐金波滿,魂隨夜鵲驚。支頤鄉思斷,無語到雞鳴……”

反反覆復地念,一遍一遍地念。我不禁啞然失笑。現在不是八月十五,這兒也不是廣州城,念這首詩有什麼意思?我走過去,聞到一股很濃的酒味,才發現他似乎喝醉了。

“我送你回去休息吧。”我說。

他輕輕喚了一聲“雲霄”,看樣子的確喝醉了,連我都沒認出來。我走過去準備扶起他。

“雲霄,你說錯了,這世上縱然有萬紫千紅,我也只要那一朵。”

他的聲音很低,也很含糊,可是我聽得清清楚楚。

我怔住。順着他的目光往前看,朦朧的月色下,一株茉莉花靜靜地開放。

一霎那間,我恍然大悟。很多不甚明朗的事情都漸漸清晰起來。

他從不邀請別人去山邊的那棟房子。

他中秋節都是一個人過。

還有他身邊所有的女朋友,總能從她們身上找到某個人的影子,比如蓬鬆的頭髮,比如翹翹的小下巴,比如透着狡黠的大眼睛,比如用左手吃飯……

原來這世上,固執的人不止一個。

這一年,是他們分開的第八年,我卻早已料到結局。

*****

第十年,莫莫終於回來了,帶着仇恨殺回了江北。她不再是當初那個瘋瘋癲癲的小丫頭,她變成了風情萬種的莫惜情,遊刃有餘地周旋在無數男人身邊。

我彷彿又找到了一個不見面的理由,只是悄悄的站在角落裏看着她。

那一次舞會上,我看見她捉弄鑫隆房產的葉總,故意朝他拋媚眼,氣得他夫人紅了眼,扯着丈夫到一旁呵斥。而她自己則躲在一邊偷偷地樂,眼裏閃動着熟悉的狡黠。

原來,她還是那個調皮搗蛋的莫莫啊,頑皮起來什麼都不顧。我不由自主地邁開腳步走過去,輕輕地叫了她一聲。

然後,終於又聽到了熟悉的埋怨和嘮叨,她在我耳邊喋喋不休,怪我不該隱瞞自己的身份,訴說她這幾年的經歷,問我這些年的生活……跟從前一樣聒噪。

我只是笑,真心實意地笑。

那一刻,我發現自己無論做出多大的努力,都沒辦法遺忘她,沒辦法不愛她。

漫長的十年,我和她,從來都沒有改變。

所以,當方哲突然出現在大廳入口處,她露出驚惶失措的神情時,我一點兒也不驚訝,只是很平靜地幫她扶正杯子,然後提議出去走走。

我跟莫莫,又回到了十年前,她在我面前完全拋掉了莫惜情的嬌媚,重新做回那個天真可愛的小女孩,繼續嘮叨、說大話、傻笑、撒嬌、耍小心眼,甚至哭泣,一聲又一聲地叫我“揚帆哥”。

是啊,我是她哥哥。

什麼時候,莫莫能叫我一聲“揚帆”?

那天她在酒吧喝醉了,我將她送回家,她一直抱着我不鬆手,喃喃說著要我吻她。壓抑許久的渴望終於戰勝了理智,我瘋了一般地親吻她,解開她的衣服。激情中,我聽見她輕輕叫着一個人的名字。

方哲、方哲、方哲……

她把我當成他。

我差一點就能完全擁有她,我想要她,可是我不願意做那個人的替身。

莫莫,永遠不知道我有多麼愛她。

她不知道,為了能多見她一次,我去了最不喜歡去的舞會;她不知道,為了讓她嘗到我親手做的菜,我苦苦練習了好幾個月;她不知道,每次她在我面前為了那個人哭泣時,我的心有多痛;她不知道,我只能在她酒醉的時候,輕輕喚一聲“茉莉”,她不知道,我也會彈鋼琴,也會唱那首《Tiamo》。

甚至,她不知道,我不愛吃胡蘿蔔,她的莫氏蛋炒飯我卻一直吃下去。

她全都不知道。

我常常想,為什麼我們青梅竹馬的十年,敵不過她和方哲萍水相逢的兩個月?沒有答案,這世上所有的愛情,永遠捉摸不定。

我和莫莫,不是不愛,只是,相遇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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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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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揚帆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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