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章:故事的背景

正文 序章:故事的背景

歷史的疑問:

朱明定鼎,奪取天下,是朱元璋天命所歸,還是有人拱手相讓?

朱明代元,到底是胡人氣數已盡,還是另有玄機?或者背後有更大的背景和博弈?

朱元璋死前,到底將江山傳給了誰?建文帝為何一登基便急於削藩?是單純的鞏固皇權還是心裏有鬼?

小明王墜江,他有後人嗎?如果有,他的後人甘心稱臣?他的其他舊部心甘情願聽朱重八號令嗎?那些忠於小明王的舊部,他們後來都是怎麼辦的?是密謀奪回江山,還是有其他算計?

宰相胡惟庸謀反被殺,功臣被屠戮,到底是胡惟庸真的有二心?還是有人在背後興風作浪掀起政潮?

北平府庫被掏空,大軍糧餉不濟,到底是貪腐,還是有更大的陰謀?

震驚全國的貪腐巨案,是誰在幕後操縱,巨額的贓款去了哪裏?這裏有什麼驚天陰謀?

眾多的疑問,歷史的謎團,全新的闡釋角度,隨着情節的推進,隨着故事的展開,希望這次不一樣的思路,會給您不一樣的啟發。

故事的開端從大名洪武十三年開始寫,這一年,宰相胡惟庸,謀反。

大明行政與人力資源部門在事後下達了關於胡案的處理公告:胡惟庸及其利益集團,利用職務之便,違反集團相關規定,組織黑澀會性質的團伙,不服從集團領導對集團業務的相關決定及指令,蓄意攻擊集團董事會,惡意造謠中傷董事會領導,公然挑戰董事會權威,抹黑董事會形象,意圖顛覆董事會對集團公司的絕對領導。胡惟庸及其團伙的行為,性質惡劣,不僅給集團業務造成重大損失,更給集團的公眾形象造成惡劣的影響,有鑒於此,集團董事會果斷做出英明決策,監察部門立即出擊,一舉搗毀了胡惟庸及其利益團伙,溯本清源,凈化了集團整體環境。

對搗毀胡惟庸團伙的正義行為,大明集團的各級社團及組織,都公開發表了主旨報告及宣講,報告及宣講的主要內容都圍繞如何批判胡氏團伙展開,並進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評與反省,社團組織的代表紛紛踴躍發言,表示除掉胡氏集團的行動,是一次偉大的行動、勝利的行動、催人奮進的行動、發人深省的行動,是引領大明集團走向下一個勝利的行動。代表們在發言中還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要以胡惟庸及其團伙為戒,戒驕戒躁,力爭團結奮進,為開創大明集團的華彩新篇章努力奮鬥。

按照現代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相關法則,首惡必辦之餘,其他相關責任人也必須要承擔責任;按照法家的治國理念,懲治參與者要採用連坐之法,誅九族或夷三族;按照近代某位反動頭子的說法,叫“寧錯殺,不放過”。總之,胡CEO的案件被無限放大了,涉案人員竟然有一萬多人。

我們主角的美好童年,被這個案件徹底的打破了,他的監護人,就是在這次集團公司的高層震動后被牽連進去的。當然了,主角監護人的遭遇,除了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勒令即刻離職並交接(其實是炒魷魚)之外,最終的結果同其他涉事嫌疑人差不多,其家屬和家產也要被集團直屬的監察機構(當時沒有東西南北四面八方那麼多廠,只有錦衣衛)審核、審查、審計。

受胡惟庸謀反案株連的人甚多,甚至包括明朝的開國第一功臣,大明控股早年和初期創業合伙人、淮西集團的前任領袖、胡惟庸的前任、大明控股的上一任CEO李善長,絕大多數的後世史學家都把注意力和研究重點,集中在了那些被卷進去的開國的功臣和重臣們,是不是真的參與了謀反,史學家重點關注哪些重臣是不是因為平時因為與Mr胡有瓜葛而被誤殺(都在Mr胡的領導下推進工作,哪個能沒瓜葛),沒人會在意一個千戶級別的官員是否真的參與了謀反,是否冤枉。這就像大集團公司里,人們最關注的往往是總監等高層人事的變動,高層主管間的鬥爭才最引人注目,下面小員工的去留基本沒人在意。

當然了,我們的主角本人,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養父是否被冤枉了,因為被抄家的時候,他還只是個“毛沒退凈”、“乳臭未乾”的小屁孩(已經不撒尿和泥了),等他長大之後,多數的知情人都已不在人世,當年的很多詳情和細節經過也已經無法考據,所以這個謎團在他的心中也困惑了多年。

(插一句:按照唯物主義歷史觀,朱家同以往控股中原的劉家、李家、趙家大股東一樣,是農耕文明社會體制中地主階級的代言人,雖然他們本人是持股最多、擁有控股權的大股東,但那時全國還有無數的持股數量不一的中小地主,這個朱家大股東有三大特點,第一是把集團公司徹底私有化變成了家族式企業,雖然他們在創業之初曾經說過要跟所有合伙人同甘共苦共享富貴的,但和歷史上其他大股東一樣,朱老闆在創業成功后也是把這些承諾都選擇性健忘了。第二點是姓朱的老闆也很少開股東大會,公司決策獨斷專行,這也為一兩百年後公司的業績不佳和最終退市打下了伏筆,第三就是他們也基本不分紅,這點其實會造成社會的分配不均,這也是為什麼後來接替朱家掌握公司的愛新覺羅家族會被中小股東投票踢出局的根本原因。說多了,導致括號有點大了,抱歉了讀者老爺們,回到故事裏來吧。)

是否真的冤枉,不僅主角自己不知道,當時的大明王朝控股集團的控股股東、董事局主席兼總裁朱總諱元璋同學,其實並不關心胡惟庸案中其他的涉案員工是否被冤枉,他只關心他和朱氏家族對集團控股權是否能得到保障,基於這個邏輯,任何他認為有能力威脅他掌控集團的人都將被清洗,而且集團內部獨立的監察和審計部門(錦衣衛)掌握了胡惟庸及其同黨太多無(真)可(真)辯(假)駁(假)的證據,肯定包括直接的證據和間接的證據,最後起到作用的,一定是能夠證明胡惟庸有罪的證據(就像美國一定認為薩達姆和敘利亞窩藏了大規模殺傷武器一樣,中情局只把有罪證據上報,白宮也只選擇有大規模化物的證據公示,這樣出兵打仗就有了足夠的正當性和理由,我們中國人把這種選擇性出示證據叫師出有名。)

監察審計部門(錦衣衛)通過嚴謹的調查取證和編織羅列,得出的結論是胡案中涉案的所有人,沒人是冤枉的。負責查案的部門經理(錦衣衛的老大官級不高,不能叫總監)也就是錦衣衛指揮使應該就是這麼給領導打的報告:“經過科學嚴謹的調查取證和反覆審核,所有相關人員證據確鑿,根據《大明集團管理制度》第001章至第9527章、《員工行為規範手冊》第1-2587章、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相關補充條例第1-250章所列條款,建議處罰情形如下,請領導審閱批示。”

這是一篇成功的方案、是勝利的方案、是揭穿隱藏在公司內部階級敵人的戰鬥的方案,這篇報告的PPT底板選擇了大明控股標準的紅色,字號是領導在投影儀里看着舒服的18-20號大小,字體是藝術氣息濃厚且官方指定的瘦金體,整篇報告圖文穿插、虛實結合、立意高、視野廣、包涵深度的戰略思考和極強的落地可行性,作為給領導的另一種選項,在落地執行階段,還給出了一旦主推方案推進受阻情況下的備選執行方案。同時在方案的最後,附有方案執行階段所需的具體人員安排、時間排期表、費用預算等。整體上,作為一個專項提案,這個報告是非常成功的,足以作為後世類似方案的範本。

其實和其他的大的提案一樣,這樣大的方案,是由很多人分段撰寫並最終合稿的,作為提案人-錦衣衛的部門經理,他並不參與方案的直接撰寫(雖然在方案的後面署名的是他,提案人也是他),當然也更他不會每一個案子都複查核實,指揮使大人對自己的定位是準確的,自己是一個管理者,是部門負責人,不能陷入到具體的技術細節中,自己要把握全局,把控方向,具體的事情,交給下面的人去辦就好了。

更何況他沒那個精力更沒那個心思去挨個核查查證,反正他揪出來的同黨越多,他自己的功勞就越大,在朱老闆面前就越得臉(是的,我這裏用詞是得臉而不是得寵,此中差別,請讀者老爺們細細體味),年終獎就能拿的越多,以後升職的機會就越大,說不定干好了還能進董事會。

謀反大案,或者擴大為其他的大案,不管是政治性案件還是經濟性大案,只要是查完案件,就一定有下一個快速推進的環節-先抓起來、同時抄家。此時重要的涉案人員會被有關部門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抓起來,鑒於錦衣衛的特殊職能和權利,他們既是監察調查機構,又是執法機構,所以大明集團控股公司的關押地點,多數選擇在錦衣衛的員工宿舍樓(詔獄,在這個宿舍樓里,絕無跳樓自殺的可能),待案情有了進一步的進展,興許能攀咬出更多的下線。

下面說抄家,歷史上所有的抄家,有一點應該是有共性的,就是負責執行抄家任務的人或者說官吏們,多少要從被抄的人家裏卡點油水,要麼偷偷私藏一些財物,要麼看見某個美女后動了歪心思,挖空心思把這個美女從名單上抹去,弄到自己家裏去,總之,賊不走空。自己要不先趁機撈點油水,等過後全都交上去了,都登記造冊了,就跟自己沒關係了。

這涉及到一個問題,監守自盜,當然了,這樣說可能有點過分,但大家要注意,大明集團是不給員工們交五險一金的(這裏指的是普通員工,那些有爵位有祿田的除外),如果你在大明控股面試成功並正式入職,如果不能在退休前撈到足夠的養老金的話,你的退休生活將無比悲慘(參照著名清官海瑞和于謙,保衛北京那個,不是說相聲那個)。所以,所有抄家的人都會想方設法的中飽私囊。

歷史告訴我們,腐敗問題是否會成為封建王朝的主要問題,並不取決人性在面對誘惑時是否足夠自律,而取決於反貪部門是否有效率,是否有相對獨立的監察權。因為貪官都是飽讀聖賢書的人,而很多巨貪發家的第一步都是去抄別人的家(賊喊抓賊的事屢見不鮮,韋小寶同學就是在抄了鰲拜家時積累人生的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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