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市長走市場 尋找走出魔沼之路(1)
根據淮河水利委員會等部門的推薦,我們採訪了江蘇省徐州市三
八河污水處理廠,這個企業採用BOT方式,探索出了一條“多贏”
治污之路。
按傳統統計口徑,徐州是淮河流域“超百萬人口”最大城市之一,
僅次於鄭州(淮河幹流最大城市是淮南)。也是較早擁有污水處理廠
的城市。
“長期以來,我國環境基礎設施,一直被當作公益**業來看待,
完全依靠國家背着和政府養着。由於大量基礎設施需要建設,結果是
國家背不動,政府養不起,致使城市治污工程開開停停。”徐州市政
府領導這樣總結傳統模式的弊端。因此,他們探索採取BOT方式建
設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最先從污水處理廠開始。
BOT是一種項目融資方式,興起於20世紀80年代。政府通
過出讓建設項目一定期限的經營權、收益權來吸納民間資本投資建
設。而項目的投資者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結束后,要將該項目產權和
經營權完好地無償移交給當地政府。三八河污水處理廠是江蘇省淮河流
域第一家採取BOT方式建成投運的治污工程。建成投運的三八河污
水處理廠,日處理城市污水3萬噸,由徐州源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融
資建設並經營運行,經營期限為25年。在這期間,徐州市政府將以
每噸污水0.8元的價格,給運營商支付污水費。該公司利用這一條
件,順利吸納了民間資本,使江蘇省淮河流域這一重點治污工程,很
快於2002年4月10日開工建設,2003年3月28日通過預
驗收並投入運行。從運行一年的實際情況來看,處理能力、出水水質
等都達到了設計指標,較好地解決了徐州東部地區的水污染問題。
徐州市環保局副局長劉廣民介紹:運用BOT方式融資進行城市
治污設施建設,使城市污水處理由過去的公益無償型變為經營收費
型,不僅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而且加快了城市污染治理的進程,提
高了城市治污的總體能力。對於政府來講,用每噸0.8元污水處理
費作為槓桿,在政府不需要投入巨額建設資金的情況下,調動了社會財
力,給企業提供了生財之道。運營時也大大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
BOT的模式也為政府職能的轉變和強化監管創造了條件。按照
徐州市政府部門與三八河污水處理廠承辦單位《合同》規定:政府監
管部門對污水處理情況進行考核,當日出水水質監測指標有一項不合
格時,監管部門要對污水廠處以罰款,罰款數額按當日污水處理費的
30%-100%不等。在這樣的規定下,三八河污水處理廠工程投
運以來,對出水水質1萬多次化驗分析,均未出現過不達標現象。而且
各項指標都優於一級排放標準。僅此一項,也大大減少了政府環保監
督成本。而流域裏的其他政府管理的污水處理企業,“走過場”,甚
至連“過場”都不走的,比比皆是。
另外,BOT的運作模式有利於形成投資約束機制,節省工程建
設費用和治理成本,同時還能促進企業引進先進的設計、管理理念和
技術,提高全社會環保科技創新的力度。
江蘇省建設廳城建處高級工程師何伶俊認為:“城市污水處理廠
的建設面臨的最大困難是資金困難、運營機制不成熟的困難。三八河污
水處理廠做了成功探索,BOT的運營方式應該說是目前比較有效的
途徑,對於經濟不發達的沿淮地區來說,值得借鑒”。
據了解,這類探索在蘇北還有一家,相對較為成功。
但此類探索必須得“用市長”。一是市長作為城市負責人在這方面
下功夫、動心思,因地制宜想辦法;再是要有重大事項的決定權力。
基礎設施涉及城市的未來,涉及上百萬居民的生活,決策責任非同小
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長”花了功夫,敢於探索,在市場中
會找到出路。
從另一個側面看,淮河流域一般家庭的月開支,燃氣費在60元
左右,電費80元左右。水使用量約30立方米,每立方米處理成本
不超過1元,加收1.5元污染處理費,到2.5元/立方米,應在承
受範圍之內。關鍵是作為城市管理者,不能讓老百姓多交錢、交冤枉
錢。要透明運作。
非常欣慰的是,在我們有關污水處理廠模式探索的內參刊發不到
兩個月時間,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專門帶隊考察了徐州市三八河污水
處理廠。安徽省則公佈了《關於全面推進城市污水處理產業化的實施
意見》。提出城市污水處理不能再是政府獨家經營的“賠本買賣”。明
確要求:現有城市污水處理廠要與政府主管部門脫鉤,2004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