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市長走市場 尋找走出魔沼之路(1)

用市長走市場 尋找走出魔沼之路(1)

根據淮河水利委員會等部門的推薦,我們採訪了江蘇省徐州市三

八河污水處理廠,這個企業採用BOT方式,探索出了一條“多贏”

治污之路。

按傳統統計口徑,徐州是淮河流域“超百萬人口”最大城市之一,

僅次於鄭州(淮河幹流最大城市是淮南)。也是較早擁有污水處理廠

的城市。

“長期以來,我國環境基礎設施,一直被當作公益**業來看待,

完全依靠國家背着和政府養着。由於大量基礎設施需要建設,結果是

國家背不動,政府養不起,致使城市治污工程開開停停。”徐州市政

府領導這樣總結傳統模式的弊端。因此,他們探索採取BOT方式建

設環境保護基礎設施,最先從污水處理廠開始。

BOT是一種項目融資方式,興起於20世紀80年代。政府通

過出讓建設項目一定期限的經營權、收益權來吸納民間資本投資建

設。而項目的投資者在規定的特許經營期結束后,要將該項目產權和

經營權完好地無償移交給當地政府。三八河污水處理廠是江蘇省淮河流

域第一家採取BOT方式建成投運的治污工程。建成投運的三八河污

水處理廠,日處理城市污水3萬噸,由徐州源泉環保工程有限公司融

資建設並經營運行,經營期限為25年。在這期間,徐州市政府將以

每噸污水0.8元的價格,給運營商支付污水費。該公司利用這一條

件,順利吸納了民間資本,使江蘇省淮河流域這一重點治污工程,很

快於2002年4月10日開工建設,2003年3月28日通過預

驗收並投入運行。從運行一年的實際情況來看,處理能力、出水水質

等都達到了設計指標,較好地解決了徐州東部地區的水污染問題。

徐州市環保局副局長劉廣民介紹:運用BOT方式融資進行城市

治污設施建設,使城市污水處理由過去的公益無償型變為經營收費

型,不僅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而且加快了城市污染治理的進程,提

高了城市治污的總體能力。對於政府來講,用每噸0.8元污水處理

費作為槓桿,在政府不需要投入巨額建設資金的情況下,調動了社會財

力,給企業提供了生財之道。運營時也大大減輕了政府的財政負擔。

BOT的模式也為政府職能的轉變和強化監管創造了條件。按照

徐州市政府部門與三八河污水處理廠承辦單位《合同》規定:政府監

管部門對污水處理情況進行考核,當日出水水質監測指標有一項不合

格時,監管部門要對污水廠處以罰款,罰款數額按當日污水處理費的

30%-100%不等。在這樣的規定下,三八河污水處理廠工程投

運以來,對出水水質1萬多次化驗分析,均未出現過不達標現象。而且

各項指標都優於一級排放標準。僅此一項,也大大減少了政府環保監

督成本。而流域裏的其他政府管理的污水處理企業,“走過場”,甚

至連“過場”都不走的,比比皆是。

另外,BOT的運作模式有利於形成投資約束機制,節省工程建

設費用和治理成本,同時還能促進企業引進先進的設計、管理理念和

技術,提高全社會環保科技創新的力度。

江蘇省建設廳城建處高級工程師何伶俊認為:“城市污水處理廠

的建設面臨的最大困難是資金困難、運營機制不成熟的困難。三八河污

水處理廠做了成功探索,BOT的運營方式應該說是目前比較有效的

途徑,對於經濟不發達的沿淮地區來說,值得借鑒”。

據了解,這類探索在蘇北還有一家,相對較為成功。

但此類探索必須得“用市長”。一是市長作為城市負責人在這方面

下功夫、動心思,因地制宜想辦法;再是要有重大事項的決定權力。

基礎設施涉及城市的未來,涉及上百萬居民的生活,決策責任非同小

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長”花了功夫,敢於探索,在市場中

會找到出路。

從另一個側面看,淮河流域一般家庭的月開支,燃氣費在60元

左右,電費80元左右。水使用量約30立方米,每立方米處理成本

不超過1元,加收1.5元污染處理費,到2.5元/立方米,應在承

受範圍之內。關鍵是作為城市管理者,不能讓老百姓多交錢、交冤枉

錢。要透明運作。

非常欣慰的是,在我們有關污水處理廠模式探索的內參刊發不到

兩個月時間,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專門帶隊考察了徐州市三八河污水

處理廠。安徽省則公佈了《關於全面推進城市污水處理產業化的實施

意見》。提出城市污水處理不能再是政府獨家經營的“賠本買賣”。明

確要求:現有城市污水處理廠要與政府主管部門脫鉤,2004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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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淮河污染真相:暗訪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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