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里三公(1)
安徽省的省會合肥,古稱廬州府。自秦嬴置縣,已逾兩千年。這是一座有着悠久歷史的古城了。
合肥城東南十五里,史書上稱其為“公城鄉公城裏東村”,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這裏就叫它合肥市郊區大興公社雙圩大隊黃泥坎村生產隊。現在雖說它已是黃土裸露,幾無樹木,在以前卻是草木葳蕤,松柏森然。其周遭皆為開闊的平疇之地,惟獨兀兀然隆出一個緩緩的崗頭,這崗頭雖不似峻拔的山嶺,亦無峭崖矗削的驚心動魄,然而卻也地勢高亢,氣宇非凡。
就在這氣勢非凡的崗頭之上,長眠着聞名天下的“包青天”包公。
一千多年來,歲月延宕,戰亂不斷,黃泥坎屢遭兵燹,包公墓也早就被破壞得殘碑斷碣。但歷朝歷代又都不乏修繕之人,每每又使其幡然一新。歷史上這裏似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大凡廬州府知府或是合肥縣知縣來此赴任,頭一件要辦的事,便是前往護城河邊的香花墩上拜謁包公祠。這既是為了順應民意,更是為給自己的臉上貼金。而且,每年的春秋兩季,府學教授和縣令也都少不了親率全體師生出城祭掃包公墓。
公元一千九百六十五年,當姚文元拋出《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之後,一場以批臭清官發端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便急風暴雨般地席捲而至。在那場關於清官的大辯論中,批判的結論有三:一,清官比貪官更壞;二,清官具有更大的欺騙性;三,清官實際上起到鞏固封建統治的作用。說清官比貪官更壞,這實在是千古以來最大的荒謬。歷史上的清官,當然不止海瑞一個,除海瑞而外,尚有于謙、況鍾、彭朋、劉墉、于成龍、施士倫和劉統勛等等。而影響最大、最有光彩的當數包公。一時間,包公受到海瑞的牽連,也就成為眾矢之的,合肥市包河公園中的包公祠被洗劫一空,包公塑像被粉身碎骨,包公後裔世代相傳保存下來的包公畫像和《包氏宗譜》被付之一炬。研究包公的專家學者隨之也犯了彌天大罪,遭到殘酷的批鬥。
“紅色風暴”中,負責保護文物的文博幹部在“上山下鄉”的號召中被驅逐出城市,安徽省博物館更名為“**思想勝利萬歲展覽館”,簡稱“萬歲館”。文物安危無人過問也無法過問,作為“省級文物”理應受到保護的包公墓,自然就在劫難逃,很快遭到了令人髮指地踐踏。先是墳頭被扒開,地宮上的條石被撬壞,幾場風雨後,墓室內便有了黑洞洞的一池污水。接下來的是盜墓者,他們將可能殘留的零散碎片,也掃蕩一空。
到了一九七三年的春上,合肥二鋼要建石灰窯,在《安徽日報》登出了《通知》,要讓在此長眠了九百七十四年的包孝肅公挪挪地方。
《通知》全文如下:
合肥市革委會冶金建設指揮部因建設需要,在東郊大興公社雙圩大隊徵用土地一片(包公墓處),東起合肥造紙廠道路,西至黃泥坎土路,南自鐵路專用線,北到雙圩大隊辦公室,上述範圍內墳墓急需遷移,希各墳主於一九七三年三月十二日至三十一日前,持當地革委會證明前往大興公社雙圩大隊辦公室辦理遷墳事宜,逾期按無主墳墓處理,特此通知。
《通知》的內容是十分明確而又不容置疑的。這個《通知》以“冶金建設指揮部”的名義出面,就一點也不奇怪。奇怪的倒是,遷墳的範圍已通知得那麼具體了,偏偏又要用括號特地註明“包公墓處”,其用意當是不言自明。“冶金建設指揮部”要墓主遷走的,顯然不僅是包公之墓,而是包公整個家族的墓群。
在中國,最忌諱的莫過於“挖祖墳”,可今天這裏要挖的,又將是一個不剩!
合鋼二廠的頭頭們還算清楚,報紙上對清官開展的批判與老百姓心裏所想並不一樣,還是怕招惹出什麼麻煩。他們也還知道包公墓曾經被列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怕有人注意不到《通知》,就又主動與省“萬歲館”取得聯繫。
當時留城堅持工作的文博幹部吳興漢,出差剛剛回到館裏,聽到鋼廠要求遷移包公墓的消息,不禁吃了一驚。“文物保護單位怎麼可以隨便說遷移就遷移?”他在文物方面的整個思路,絲毫沒有受到運動的影響。
包公墓要動遷,吳興漢感到不可思議。他起個大早,乘坐從市政府廣場開往東郊大興集的班車,然後心急火燎地攆到黃泥坎。到了包公墓地,吳興漢一路上懸着的那顆心,竟好像被誰猛地從胸腔中掏了出來,又重重地摜在崗頭上。他無論如何想像不到,眼前竟是一片凄涼而又狼藉的景象:雖然尚有十幾座大小不一的土墳丘仍原封不動地凸現在那兒,包公的墓丘卻分明已經被挖開,墳頭不見了,原來是墳頭的地方,現在成了一個面目猙獰而醜陋的大坑,坑裏盛滿了骯髒不堪的穢水。
這情景看得吳興漢的眼睛止不住一熱,差點落下淚來。
問附近的農民,農民說,這包公墓早在五年前就被人挖開了。
看來,包公墓已無法實施保護,包氏家族的其他墓丘被破壞也只是遲早的事。惟一還可以去做的,就只有對包公墓群進行一次科學清理,以保護好其中的文物,并力所能及地獲得比較完整的發掘資料。
從大興集黃泥坎回來之後,吳興漢就上上下下地忙活開了。不幸中之大幸,省“萬歲館”的領導小組對這事十分重視。他們很快向上級寫出了報告。當時安徽省的黨政一把手李德生,不僅做出正式的批文,還撥出三萬元專款,明確指示由省“萬歲館”、市文化局、合肥鋼廠、大興公社以及包公後裔聯合成立一個“包公墓清理髮掘領導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