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包公兒媳其人其事(1)

第九章 包公兒媳其人其事(1)

清理工作繼續在進行。

被標為“七號墓”的墳墓,是位於整個墓地中軸線東南側下方左起的第一座。挖開后發現是一座用石條砌成的、分為南北二室的夫妻合葬墓。兩室均為紅糙石砌牆,青石板作蓋板,條石上滿布着密集的斜條形鑿紋。

北室的面積較大,按照“男尊女卑”的傳統,該是男方墓池;南室較小,應為女方墓室。

北室的南壁,和南室的北壁,共為一牆。石牆是用長方形的石條由底向上平砌,到了墓口處用石板平鋪而成。

清理時發現男方墓室的蓋板已經不全,從塌陷到墓底的四塊殘斷蓋板的面積推算,還應該有八塊蓋板不翼而飛。再從北牆大部崩塌、條石破碎、位置凌亂的現象分析,此墓已被盜掘過。

兩個墓室中的人骨架均已腐爛,只有頭蓋骨的碎片混於墓底的亂石與淤泥之中。陪葬的東西因被盜掘過,無從知曉了。在男方墓室中清理出漆果盒一件,殘破得無法復原,只依稀可辨木胎內部髹着黑漆,外表髹着紅漆。蓋子上和底子上似乎是以十二個蓮瓣形成,就其形象推測,當年肯定是一個相當精美的漆果盒,為墓主生前十分喜愛的一件器物。此外,還找出了殘損陶器三件,屬於陶罐、陶壺之類;再就是銅錢四枚,“乾元重寶”和“皇宋通寶”各一枚,其餘二枚經泥土長期的腐蝕,字跡不清。女方墓室的墓口蓋板卻較為完整,沒受到多大的破壞。但煞費苦心地搜索隨葬的遺物,最後找到的也只有一枚“元豐通寶”的銅錢。

但是,就在這種看似枯燥無味的搜索中,奇迹又一次發生了!

看上去好像“一貧如洗”的女方墓室,發現了一合墓誌。這合方形墓誌居然與包拯的墓誌同等大小;墓蓋上的篆字竟也和包拯墓誌蓋的一樣,都是出自當時著名書畫家文勛的手筆;撰寫墓誌的,想不到還是翰林大學士錢勰所為,志石上的文字也是當朝宰相文彥博之子文及甫的手書。

男方墓室之大,表明着他的高貴,卻空有一方石槨;女槨雖較男槨要小,但非凡的墓誌卻讓人刮目相看,顯示着她生前的顯赫!

男槨沒留下丁點兒文字,女槨的墓誌蓋上卻清清楚楚標明了墓主的身份:宋節婦永嘉郡君崔氏。崔氏的墓誌出土時,兩面的文字相當吻合併立於墓室的西牆之處,底部墊土夯實,志石仍十分平穩,刻文幾乎沒有受到絲毫的損壞。

從墓誌上得知,原來這是包公長子包繶和長媳崔氏的合葬墓。

崔氏的墓志銘記述了一個十分美麗而且感人的故事。崔氏家住荊州(今湖北省江陵市),母親姓呂,外公是當過三朝宰相的呂蒙正。因此,崔家與包家,算得上門當戶對。她十九歲與包公長子包繶結為伉儷。包繶因包公官居高位,受到特殊的“蔭補”,很小就獲得“太常寺太祝”的官銜,但還未上任便於婚後的第二年病故。崔氏悲慟欲絕。誰知,禍不單行,幾年以後,好不容易已經長到五歲的兒子包文輔又夭折。

包公和董氏失去了惟一的兒子,心如刀絞,但他們畢竟是開明的人,不希望崔氏在家守節,念及她太年輕,勸她重新建立一個新的家庭。崔氏卻執意不從,認為公婆失去獨子已夠悲傷,她再離開豈不叫老人更添一層痛苦。便說:“公公是天下敬慕之人,我能夠代替丈夫奉養公婆,就已經心滿意足了。”

其實,崔氏是個有心人,她已發現包公身邊的媵女孫氏,突然被包公打發回了娘家,而孫氏是懷有身孕的。飽嘗喪子之苦的崔氏,於是背着公婆,暗下里不斷派人去孫氏家問寒問暖,送去錢財、衣物和食品。天遂人願,後來孫氏生下一個男孩,崔氏又偷偷把男孩抱養在自己的房裏,名為長嫂,實為養母。一年之後,在包公六十大壽之際,把孩子抱了出來,送到包公面前,說:“這是公公的小兒子!”不僅包公開懷大笑,已經痛失了愛子的董氏,也樂得合不攏嘴。

包公遂將這個一歲多的小兒子取名包綖。

包公去世之後,崔氏陪着婆婆,抱着五歲的包綖,護送着包公的靈柩從開封回到合肥。包家人剛把包公安葬完畢,崔氏的母親呂氏也從荊州趕到合肥。母女多年未見,自然格外親熱,但小住數日之後,呂母便向崔氏道出這次來的意圖,原來,她已為女兒找了個有才有貌的郎君,要崔氏跟她一道回去。

可是崔氏決心已定,她說:“我已守節數年,如果想改嫁,就不會等到今天了。”呂母一次次地開導女兒:“‘在家從父,出門從夫,夫死從子’,大家都是這樣做的。如今你丈夫去世多年,兒子又死了,還有什麼可守的呢?”

崔氏說:“從前我沒有離開包家,主要是為了公婆。現在公公雖去,婆婆年事已高,還有一個小弟弟,如同我自己的兒子,包家的門戶全靠我來撐持,我怎能在他們最困難的時候,丟開他們不管呢?”

呂氏生氣了,衝著女兒道:“我也老了,為了你,我千里迢迢,不辭勞苦地趕過來,你不跟我回去,我就呆在這裏不走了!”

崔氏耐心地勸說著母親:“如果陪伴母親回去,順便看看舅舅、舅母,這些都是我樂意做的;但您千萬別勉強我去做不願意做的事。”

幾天之後,崔氏打點行裝,只帶了幾件隨身換洗的衣服,金銀首飾一件不拿,連箱櫃的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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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何處埋忠骨:包公遺骨記(精彩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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