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敗統治在台重演(2)
國民黨接收台灣后,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內戰,開始對台灣進行大肆搜刮,造成島內社會秩序混亂,物價飛漲,糧食奇缺,失業嚴重,民不聊生,怨聲載道。
國民黨到台後,將從日本人手中接收的237家企業、600多個單位,全部納入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屬的27家公司來經營。另外,沿襲日據時代的專賣制度,國民黨當局不僅將樟腦、火柴、煙、酒等物品全部納入專賣,由官辦的專賣局經銷,還將鹽、糖、石炭等許多民生物資也由專賣局之外的機構來統一承辦,如鹽的專賣由“財政部”台灣鹽務管理局直轄之台南鹽業公司來承辦。甚至連毛筆、文具、教科書等都由省教育處主辦的台灣書店專賣,各機關團體若不從該店買文具書籍,會計處不予報銷。此外,與專賣局互為表裏的貿易局、運銷局、燃料調劑委員會等官方機構壟斷了全島工業產品的購銷與輸出,舉凡樟腦、米、糖、紙張、木材等重要物資,只有貿易局可以運銷島內外,進口貿易亦然,以致一些違法官商可以從中牟取暴利,受害、受剝削的乃是廣大的老百姓,從而極大地激化了台灣民眾與國民黨政權的矛盾。
1947年7月,蔣介石開始發動全面內戰,為準備內戰物資所需、徵集軍糧,將台灣大米輸往大陸,加之奸商的囤積倒賣,國民黨來台不久,台灣就鬧起米荒。最先始於台北市,然後逐漸波及北部各地,之後就是中、南部,一眨眼之間全島各地都鬧起米荒。到了11月底,第二期稻作收成后,不但形勢沒有好轉,反而更趨嚴重。1937年以前,台灣的大米每斤為011元,抗戰期間為016元(配給價格),但國民黨接管台灣后,由於實行掠奪性的“田賦徵實”政策及將大批大米運往大陸,致使糧價急劇上漲,到1947年1月,大米1斤漲至134元,到2月20日竟漲至40元,國民黨接收台灣僅1年4個月,糧食價格上漲250倍,因無米可炊全家自殺之事常有發生。對於台灣米荒的狀況,戰後初期被派遣來台的記者王思翔於1951年12月在上海出版的《台灣二月革命記》中這樣寫道:“台灣本來是穀倉,1946年的年產量超過89萬噸,供本省人口糧尚有餘,但因軍用米佔了很大的比率,所以今春的米價反而比上海還高,甚至發生饑饉現象。苛斂誅求的結果,加速了農村的破產。被飢餓所迫的人們,年輕的成為小偷強盜,女人當了娼妓,光是盜竊就使牢獄超滿額,收容人數超過平常的三四倍。”
據統計,1946年,台灣兩季稻收成共640萬日石,台灣本省所需食米為500萬日石左右,剩餘的足可以應付任何意外或災患。出於內戰的需要,國民黨政府把從台灣徵收的大米和用肥料從農民手中換來的大米,全部運往蘇北和華北充軍糧了,這才是造成台灣2月中旬米價再次暴漲與危及人民生存的根本原因。由於米價暴漲,大鬧米荒,台北出現了一個“反對抬高米價行動團”,在“2·28事件”的前二周(2月13日),即發生了台北市千餘人,聚集於華龍山寺口,整隊出發遊行請願,要求解決米荒問題。
受大陸通貨膨脹的影響,台灣也發生了嚴重的通貨膨脹。陳儀接管台灣后,雖然採取特殊政策,繼續使用原有舊台幣,讓它和大陸幣制隔離,以避免受大陸經濟混亂的影響。然而,實際上,台灣無法斷絕與大陸間的經濟關係。戰前台灣銀行發行鈔票約8000萬元,1945年8月戰爭結束時,台灣銀行總發行額為143億元。陳儀來台兩個月後,發行額劇增至208億元,1946年5月增至294億餘元,1946年底增至533億餘元,也即台灣銀行的發行額,自1946年6月至同年年底增加18倍。隨着紙幣天文數字般的泛濫,物價當然也就猛漲起來。台北市50種商品的批發物價指數,1946年比1945年增加260%,1947年又比1946年增加360%。台北市一斤白米的價錢由1945年8月的二毛錢漲到同年11月的12元,再漲到1946年2月的168元,再漲為1947年1月的80元。1945年11月至1947年1月,食品價格上漲63倍。其中最慘的是農民,肥料價格上漲高達270倍。另外,由於當時台幣與法幣採取的是固定匯率,即1元台幣兌30元法幣,於是貪官污吏、不法奸商和黑社會分子,便從各種渠道將法幣兌成台幣,在台套購物資,運回大陸高價售出,使台灣的物資更加匱乏。
百業蕭條伴隨的是失業人口增加。由於統制經濟,剝奪了民間企業的經商自由,加之官吏昏聵無能、貪污舞弊,致使大批官營企業或民營企業破產、關門,直接導致了經濟形勢的惡化。到1946年底,台灣官營、民營工廠,已有90%停工,造成大批工人失業。據1946年統計,台灣失業勞動者已達80萬人,佔全島人口的10%以上。另外,1946年以後,約有數十萬的留日學生、退伍軍人、軍屬陸續返台,使得失業問題更加嚴重。失業人口的激增,形成了社會的重大壓力,社會治安迅速惡化,被生活所逼而淪為盜賊的日益增多,“2·28事件”爆發前的二三周,僅台北市大同區一個星期之間發生的偷盜案就有數十件之多。
物資的缺乏,尤其是米糧的短缺,造成民生痛苦與社會不安。此外,國民黨當局還漫天要價地向台灣同胞徵稅,更使人民群眾怨聲載道。1947年2月中旬,由於糧食缺乏,各地發生了“搶糧暴動”。同時,島上街頭巷尾還出現了嘲笑國民黨政權的漫畫及宣傳。民間開始對國民黨的官員或士兵到酒樓、飯館白吃白喝進行抵制,甚至出現在大街小巷毆打“阿山”(外省籍的貪官污吏)及在偏僻處搶奪軍人槍支事件,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發生在蘇花公路上的一樁慘案。1947年初的一天,在蘇澳至花蓮的臨海公路上,一輛公共汽車在半途遇上一群軍人,這批軍人蠻不講理,要旅客下車,讓他們乘坐。司機和旅客不允,這些軍人便毒打司機,威脅乘客。司機見狀忽然改變態度苦勸旅客下車,司機駕駛滿載軍人的汽車急速沖向幾百丈深的懸崖絕壁,掉進太平洋。群眾集體反抗事件越來越多。如1946年上半年發生在高雄市郊區灣仔區內的農民集體抗租事件;1946年10月各地頻頻發生勞工“反對解僱”的示威罷工,如台灣鋼鐵公司、高雄制鹼廠、高雄水泥廠、台北煙草公司、汽車司機等紛紛舉行罷工。甚至連公務員也為要求改善待遇、反對政府拖欠薪金而進行罷工或遊行、請願。學生們則進行罷課,學生的領導者甚至主張用實力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