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謝霆鋒的驚魂36小時(1)
謝霆鋒被廉署拘捕的消息透露后,全港輿論大嘩,他身邊的人,也是措手不及。
英皇老闆楊受成和公司的律師迅速出現在廉政公署,一方面,他需要了解情況,另一方面,大概也有斡旋之意。事後,他對記者說,謝霆鋒在應訊時態度很配合,表現也相當冷靜。其他方面的話,他不置一詞。謝賢也在第一時間趕到廉署,他考慮的自然是兒子在留置時的生活,所以,帶去了一大堆物品,包括衣物、香煙等。其後,又擔心兒子會哮喘發作,第二次返回廉署,送上藥物。
此次,廉署拘傳謝霆鋒,主要是獲得他的口供。
後來,媒體公佈了這份據說是現場記錄下的供詞,主持訊問的警員名叫林健明,謝霆鋒主動承認說:“其實駕車是我的,是我撞的,但沒撞到人,只是撞到欄。我覺得沒事,所以我之後打電話給我助手阿定,叫他幫我拖走那輛車。因為我還要趕往飛機場搭飛機去泰國,撞車之後,根本就無任何差人(警察)在場,我也沒給過任何人利益給差人。”
林健明問:“當時撞車的時候,是誰開的車?”
謝霆鋒答:“我開的。”
林健明再問:“有沒有其他人在車裏?”
謝霆鋒:“只有我一個人。”
這次訊問持續21分鐘之後,楊受成帶着律師以及英皇高層相關人士趕到,著名律師清洪也受雇介入這一案件。律師到場后,訊問中止。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律師要求和謝霆鋒單獨談話,他們在隔壁房間交談26分鐘后,謝霆鋒不再繼續給廉署留口供,也不願在已經提供的供詞上簽字。
據說,被拘留期間,謝霆鋒被安置在廉署羈留室內休息。羈留室的設備異常簡陋,裏面僅僅只有私人洗手間、浴室以及睡床,與謝霆鋒自己的卧室,自然是千差萬別。飲食方面,自然也不可能有額外照顧,只能通過相關服務人員向廉署的食堂叫外賣。廉署食堂通常提供的食物都是盒飯,並且會附上一杯咖啡。
這種例行供應,使得廉署的咖啡聞名全港,從而形成了一個固定名詞,任何人被廉署請去,媒體不提羈押或者逮捕,只說被廉署請去“飲咖啡”。
第二天繼續訊問時,謝霆鋒的父親以及母親也都到場。
被留署36小時后,謝霆鋒被允許取保候審。4月13日下午2時許,早已得到消息的媒體等在廉署門前,當時,他面對記者,一言不發。回到家時,發現門外早已有很多記者在守候。他一度想從後門離去,但記者們窮追不捨,他只好又回到舊山頂路的寓所。其後,謝霆鋒父子在家中和數名律師長談數小時,律師離去時,被記者圍住,但是,不曾得到任何消息。
英皇以及張柏芝的律師,分別就此事發表聲明。英皇的聲明稱,謝霆鋒是前往廉政公署協助調查一宗交通意外事件,英皇集團已經安排律師提供專業協助,謝霆鋒因為表現合作,相信事情將會儘快解決。張柏芝的律師則代表她聲明說,張柏芝是被邀往廉政公署協助調查,她會盡市民責任,協助廉政公署調查。
事後,謝霆鋒接受自己能信得過的香港某周刊獨家採訪,首次談到自己被廉署拘留期間的心情。他說,當時自己並沒有受驚,只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感覺。身處廉署的一間拘留室內,他感覺思緒十分迷惘,印象最深刻的是拘留室有3個窗口。他說,最左邊的一個可以望見他的家,當時很難過,為何自己會坐在這裏望自己的家呢?後來,自己的家人來了,父親滿面笑容地安慰他,對他有很大的安慰。在拘留室停留了兩個晚上,謝霆鋒說,他常常有一種“冷”的感覺,長夜漫漫,沒有胃口吃東西,而且中途他的哮喘病還發作了。他坦言,當時第一次體會到失去自由的感覺,那種感覺是真的好特別。他第一次知道,自由是一種什麼東西,自由是何其寶貴,他真的好想立即就獲得那以前覺得微不足道的自由,好想快一點見到自己想見的人,並且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一切。
4月23日,司機成國定接受調查時,改變了最初自首時的說詞,他向警方提供說,事發當時,凌晨5時55分,他在深水灣寓所收到謝霆鋒打來的電話,告之自己的汽車出事。成國定稍稍了解之後,得知當場並沒有警員,便對謝霆鋒說,你現在離開,一切由我來處理。隨後,成國定搭乘出租車趕往灣仔東方188商場的停車場,取回停在那裏的公司麵包車,約6時30分趕到出事現場,當時已經有數名警員在場。由他出面同警員交涉,雙方達成協議,由他出面頂罪,並且和警員合作錄下假口供。到達警署后,警員曾要求進行酒精測試,但成國定表示,他當晚飲過酒,一定無法通過測試,警員只是將儀器在他面前象徵性地晃了一下,便指着上面的零說,沒問題,測試通過。這番證詞,將處理事故的警員和謝霆鋒推到了非常嚴重的程度。如果法庭認定他的證詞屬實,則表示,謝霆鋒肇事逃逸並且請人頂包罪成立。如果再能證明謝霆鋒指使成國定行賄警員的話,罪行就更重了。
成國定在承認自己的罪行時,已經同意擔任控方的污點證人。但在後來的聆訊中,成國定所提供的證詞,出現了前後不一。接受控方律師盤問時,成國定說,當晚,他接到謝霆鋒的電話后,立即讓謝霆鋒離開現場,他自己駕車趕到。現場已經有好幾名軍裝警員,成國定向其中一名警員表示謝霆鋒已經走了,自己願意頂罪。那名警員劉志偉問成國定:“你身上有沒有錄音機?”成國定表示沒有。劉志偉檢查現場后又問成國定:“你不會把謝霆鋒交出來?”成國定肯定地說不會。於是,劉志偉將他帶回警署錄口供。成國定還提供說,錄完口供,從警署出來,他立即給謝霆鋒打過電話,告訴他,事情已辦妥。其後,成定國曾親自前往謝家見謝霆鋒,原因是警署要求提供車主的身份證明文件。謝霆鋒由泰國返港后,他帶着相關證明書找到謝霆鋒,要求他在文件上簽名並且蓋上車主“謝氏兄弟香港有限公司(肇事車由謝賢以及兒子謝霆鋒共同執牌的公司持有)的印鑒”。當時,謝霆鋒只顧着打遊戲機,根本沒時間理會這件事,所以,成國定自己蓋上了印章,並且由謝霆鋒的助手周柱輝代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