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老四(圖)
我們童年的小名大多是用排行來稱呼的,這些約定俗成的稱呼,通常會伴隨我們直到成年,甚至一生。一般稱小二子、小三子、小四子、小五子、小六子、小七子、小八子、小九子,有的會加上姓,比如說張小三、李四子、劉五子,或者馬老二、孫老三、錢老四等等。吳老四是在我們都長大了之後,他爸、他媽把他生出來的。他爸是工程師,有文化,不喜歡前邊幾個孩子,前邊的三個孩子不像他希望的那樣學文化,其中一個還屢次參與各種各樣的鬥毆,還未長大,臉上就帶監獄相了。吳老四生性聰明,長得也煞是可愛,人人都喜歡逗一逗這個可愛的孩子。大人們最喜歡的逗法是叫住孩子,說,吳老四,把褲子褪下來,把小雞放嘴裏吃了,吳老四搖頭。這時大人們便拿出一個小本本,說,我是公安局的,你吃不吃?小小的吳老四馬上褪下褲子,揪一下小雞,作勢往嘴裏一放,作咀嚼狀,大人們馬上一片鬨笑。老四的爸爸想讓老四早點上學,可能是四歲多點兒就託人送進了學校,上一年級。結果有一次上課緊張,居然在老師批評他的時候,下意識地表演了一次吃小雞,被勸退學。吳老四的爸爸、媽媽瘋狂地愛着他,吳老四一天天地長大,當然誰也不會再讓他吃小雞了。大概是一九九七年,吳老四的那個被判處十年徒刑的哥哥刑滿釋放才兩年,剛滿十八歲的吳老四夥同他的幾個同齡的鄰居攔路搶劫,買煙、下館子,事發,吳老四作為首犯,被判處十年徒刑。吳老四的爸爸、媽媽痛心疾首,變賣了家當,在兒子服刑的農場門口搭了一個窩棚,養一些鴨子和雞,只為能經常地看一看自己的兒子吳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