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段(1)
當世界各地的球迷朝聖般地以擁有一雙經典款的喬丹二代或者印有45號的限量版喬丹11代鞋為榮時,也許沒有人會更多地想起“飛人”這個名字的由來。一個籃球場上的“飛人”同時也是商場上的“飛人”,他的理想不僅僅是要人們以他為榮,他更願意人們的生活中時時刻刻能有他的影子在,而JordanBrand給了他這樣嘗試的機會。
1984年。波特蘭。
一切都要從耐克說起。
這一年,喬丹參加了洛杉磯奧運會,奧運會的賽場也成了喬丹表演的舞台,雖然他並不是奈特教練眼中最好的隊員,雖然美國隊沒怎麼費勁就拿到了籃球的奧運冠軍,但他仍然成了隊中得分、籃板和助攻三項的第一;這一年,他還如願地加盟NBA,成了芝加哥公牛隊的一員。
這一年,美國本土的體育用品製造商耐克剛剛度過第12個年頭,面對老牌本土籃球鞋品牌匡威和有將近50年製鞋經驗、來自德國的阿迪達斯還有英國新興勢力銳步的挑戰,他們正忍受着銷售業績下滑、股價下跌的煎熬。他們太需要一場豪賭,要麼一飛衝天,要麼一敗塗地,但事實證明,耐克總裁羅伯特·斯特拉塞幾乎有些“毒”的眼光,不僅贏了這一場賭局,同時也造就了喬丹和耐克兩個巨大的商業神話。
要知道,那時候,沒有誰願意為一個剛剛加盟NBA的新手付出那麼大的代價:每年250萬美元,用於獎金、年金和專利權費用,合同期為5年。這是巨大而充滿風險的一單,而且耐克公司裏面幾乎沒人有運動鞋方面的任何經驗。任何公司都不願冒這樣的風險,因為儘管喬丹在奧運會上表現出色,還是沒有任何人敢斷言他今後的職業生涯就一定會光彩奪目。
喬丹本來對耐克並沒有太大的興趣,甚至都不願去參加與耐克的談判,即使耐克非常有合作的誠意,他還是對每個人說他不想去參加談判,更不想飛到俄勒岡的波特蘭去和耐克簽約。
這時候,她的父母開始勸導他:“孩子,這很重要,你應聽聽大家的建議。”
他最後還是聽從了父母的勸導,去了俄勒岡。
喬丹在那裏見到了耐克公司的高層們,他們都討論着要在他身上將整個運動鞋工業重新下定義。
耐克總裁羅伯特·斯特拉塞對他說:“考慮一段時間,然後把想法告訴我們。”
喬丹雖然嘴裏答應,但心裏卻完全不是那樣想。因為他還一直寄希望於同阿迪達斯合作,因為在大學裏,他一直穿着三葉草的球鞋打比賽,他心裏一直對它有好感,他在心裏默念:“我最終還是會和阿迪達斯簽約的。”
但與阿迪達斯的談判似乎沒有什麼進展,喬丹和阿迪的老闆談了幾次之後,他們也沒有拿出任何實質性的方案來,顯然,阿迪達斯並不願意冒風險,為一個剛剛在NBA冒尖的新手投入那麼大的本錢。
那個時代,在美國的籃球場上,球員們穿的最多的球鞋品牌是匡威、阿迪達斯和耐克,而這其中要數匡威最有影響力,那個時代的黑白雙雄“魔術師”約翰遜和“大鳥”拉里·伯德都是為匡威代言的。
與阿迪達斯談判不成,喬丹的經紀人法爾克希望喬丹能夠穿上匡威,而他們等到的,同樣是漫長的等待和拒絕。
後來的結果很簡單,喬丹選擇了耐克,這在當時也許只是無奈之舉;而耐克選擇了喬丹,則成為整個耐克品牌發展壯大的一個開端,喬丹給他們帶來了契機。
在簽約后的第二年,耐克就推出了以喬丹名字命名的喬丹一代氣墊鞋,這款鞋當年即為耐克創下了億美元的營業額。到第二年9月,這款鞋已售出230萬雙。
為這款球鞋起一個好聽又耐記的名字,着實讓喬丹的經紀人法爾克和耐克的策劃人員費了不少勁,他們不想就只是在鞋子上寫上“MichaelJordan”的名字,因為那樣的話,很可能就和太多人一樣流於庸俗,而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他們想到了氣墊鞋的英文單詞Air,於是AirJordan的名字誕生了;而隨着喬丹在比賽當中一次又一次地獻上精彩的“飛行”表演,由這個詞而衍生出來的“飛人”綽號,也成為億萬喬丹迷使用最多的稱呼。
也正是從這個時候起,那個經典的飛人logo也成為喬丹忠實擁躉和球鞋收藏家們的頂尖印記。
一年後,耐克就成為了運動品牌中的翹楚,而奠定耐克江湖地位的正是喬丹。
1986年,耐克公司的銷售額突破10億美元;1990年成為世界體育用品製造業的龍頭;1994年銷售額達到40億美元……耐克公司這些年僅從銷售喬丹服裝鞋帽上的盈利就達26億美元。
直到現在,耐克公司還在從喬丹的廣告效應中得到巨額利潤,“JordanBrand(喬丹品牌)”也從一個簡單的運動鞋的品牌發展成為一個全球性的集運動和時尚於一身的商業符號,其內涵遠遠超越了球鞋這樣一個單一產品。
摩根·斯坦利諮詢公司的分析員布萊恩·麥克高什曾經說過,耐克公司的成功簡直就是一個奇迹。統計出的數字錶明,喬丹品牌的耐克產品僅在2003財政年度的銷售額達到億美元,比2002財政年度同期上升了近40%。而自1998年以來,喬丹品牌的耐克產品累計銷售額大約為11億美元。1998年喬丹的第2次退役,不僅沒有像一些業內人士預計的那樣使耐克喬丹品牌的產品出現滯銷,反而讓這些產品比以往賣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