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大家庭的“蔡媽”:蔡心(1)(圖)

國際大家庭的“蔡媽”:蔡心(1)(圖)

1994年,我在北京上大學的時候,就已經是一個半工半讀的廣告人了。

剛開始,我做廣告業務員。因為是窮學生,為了省下錢來坐地鐵、請客戶,我對自己的日常消費很苛刻。記得忙完廣告業務回到學校的時候,通常已經是吃晚飯的時間了,很多同學都會在宿舍樓的門口買煎餅果子吃。當時一個煎餅果子賣一塊錢,而我卻往往捨不得買。我對自己說,等我將來有錢了,我可能會守着煎餅攤子吃個夠。在我眼裏,煎餅果子是最好吃的小吃。後來我有錢了,我並沒有真的守着煎餅攤子吃上十個八個,但我每每看到煎餅攤子,總會回憶起過去的情景。直到現在,我偶爾也會想要吃煎餅果子,我甚至提倡公司的員工吃。我覺得吃煎餅果子是件特美的事兒。

做了一段時間的廣告業務,我又開始做廣告創意,後來又做廣告片製作的副導演……就這樣,在無意間,我從廣告業又涉足到了影視圈。還是在無意間,我認識了一個人,她使我有緣接觸到了“經紀人”行業,這個人就是演員——王姬。

認識王姬以後,我又多了一份謀生的職業——經紀人。

1995年,國內已經有了一些音樂“經紀人”,基本上都是“穴頭”性質,而影視“經紀人”還沒有出現,更沒有固定給某一個演員做經紀人的。現在看來,那是我入行的一個階段。我和王姬沒有簽約,我也是在很短的時間裏嘗試了“經紀人”的工作,只是覺得好玩兒,順便做一做,並沒有把“經紀人”當作一個固定的職業。

大概在1995年的年底,我掙到了自己的小小的第一桶金。我賣掉了建國門一帶的一塊路牌廣告,拿了四萬多塊錢的傭金。因為有錢了,也覺得有必要,於是我花了兩萬多塊錢買了一個“大哥大”。也是從那時起,我搬出了大學的集體宿舍,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了。

當年,不論是“廣告”還是“經紀”,好像工作中沒有什麼能難倒我的事情,我自我感覺還不錯。因為有錢掙,所以我的生活條件比較好。我是一個“煙民”,做窮學生的時候,只能抽兩塊錢一包的國產煙。有了收入以後,我就開始抽四塊五一包的希爾頓——抽希爾頓還是受了我乾媽李婉芬的影響,她常年抽希爾頓,也經常會給我一些,所以我也就抽上了希爾頓。直到認識王姬以後,因為她要戒煙,就把好幾條摩爾煙給了我。當時摩爾是七八塊錢一包,這讓我的所謂“消費質量”一下子上去了。好在我做事還算是比較爭氣,自己有能力買好煙,所以,從那以後我的“消費質量”就沒有下降過。

1997年大學畢業之後,我去香港訪友。本來只是去那兒玩,沒有想太多,但機緣又給了我在香港影視公司工作的機會。我開始跟香港的藝人打交道,為他們做經紀,把他們向國內推介。其間,我還為像鮑方、朱紅這樣的老牌藝人打理業務。這份工作讓我熟悉了香港的環境,也為我日後的創業積累了一些資源。

如果我可以長期在香港工作,如果我是香港居民,我相信我現在可能還在香港,但是,命運偏偏沒有這樣安排。短短几個月之後,由於我是商務簽證,很難長期在香港居留,因此,我不得不選擇了離開。

我來到靠近香港的深圳,應聘了幾家大公司廣告主管的職位,希望能夠找到一份工作。但搞不清楚是什麼原因,我所有的自薦最終都是杳無音信、不了了之。也許是我這個二十一二歲的大學畢業生的資歷,沒有足夠的說服力吧?

求職的碰壁,給了我自己做老闆的選擇。1997年底,我在深圳成立了彩心文化公司。“彩心”是我名字蔡心的譯音。當時有朋友開玩笑說:“你就別‘彩心’了,直接叫‘花心’得了。”

“彩心文化”是我自己的第一家公司。因為我有商務簽證,可以在內地和香港兩地行走,於是,我就利用香港的人力資源,從事廣告製作業務。公司承接了很多廣告,其中有不少是房地產項目,我請香港的導演過來拍廣告,跟香港的藝人合作做活動。我也為包括趙雅芝、翁紅在內的藝人做代理,幫他們處理一些項目。後來,趙雅芝成為我第一個正式合作經紀的藝人,也是第一個與我正式成為藝人和經紀人關係的香港藝人。算起來,從1997年到現在,趙雅芝跟我已經合作了將近八年的時間。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明星課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明星課
上一章下一章

國際大家庭的“蔡媽”:蔡心(1)(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