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與通俗文學(2)

流氓與通俗文學(2)

神宗年間,京師偏重元宵三五佳節,燈光花市盈路,王侯貴戚女眷多設帷幕觀燈,傾城士女通宵出流,沒有禁忌。有名叫做“雕兒手”的,一起有十來個人,專趁着熱鬧時節,在人叢里做不本分的勾當,鼠竊狗盜、誘拐孩子、強姦婦女。當時,有個宗王的女兒叫真珠姬,年十七歲,未曾許嫁人家,容貌明艷,服飾鮮麗,耀人耳目,以當今的標準卻也性感純情。元宵之日,在帷幕里被流氓假冒其姨娘相邀,哄上轎子一溜煙地抬進冷僻的古廟中。真珠姬走了轎子,不見親人,只見古廟兩廊遍立着鬼卒十餘個,各持兵杖。中間坐着一神道,面闊尺余,鬚鬍滿頦,目光如炬,肩臂搖動,大聲說:“我與你有夙緣,故使神為攝你至此。”真珠姬見神道能說話,愈加驚怕,放聲哭起來,旁邊兩個鬼卒,走來扶着,又一鬼卒把一杯熱酒,向真珠姬口中一灌而盡。真珠姬頓時感到一陣天旋地轉,倒在地上不知人事。神道與鬼卒各卸了裝束,除下面具,攢將攏來,原來他們是一夥偷盜、強姦的流氓,把真珠姬騙來從大到小依次**。可憐金枝玉葉之人,純潔神聖之軀,零落在狗黨孤群之手。

這個流氓集團還進行拐騙幼兒的活動。有一個流氓,見曾任樞密副使王韶的兒子南陔打扮得齊齊整整由家人王吉馱在背上去看燈,就一路尾隨着來到宣德門樓下,乘挨擠喧鬨之際,從王吉背上將南陔溜將過來,背了就走。等到王吉清醒過來。四下里已找尋不到小衙內的蹤影。

宋四公流氓盜竊集團,也是“三言兩拍”中描寫得極成功的一個。宋朝年間東京開封府,有個積祖開質庫的張員外,綽號“禁魂張”,平時雖沒有過多的劣跡,卻是有件毛病,非常吝嗇,甚至想在虱子背上抽筋,鴛鴦腿上割股,古佛臉上剝金,黑豆皮上刮漆,淡唾留着點燈,援松將來炒菜。

有一天,一個乞丐手持笊籬沿門乞討,張員外家主管動了側隱之心,向笊籬內扔了兩文錢,恰被張員外看見,痛得就像割了他身上的肉,趕上去抓住笊籬,把笊籬內的錢傾在土堆里,還打了他一頓,此情此事,被鄭州奉寧軍人的小番子閑漢宋四公在一旁看到,大為不平,當即解囊給了乞丐二兩銀子。當天夜裏三更前後,宋四公來到張員外門前,飛身跳過圍牆,在廓屋裏截住一個使女,問清楚去倉庫的路徑及倉庫中的機關后,就一刀殺了;又葯死兩條狗,用悶香擺翻了倉庫看守人,一下子覓了五萬貫錢。臨走前,宋四公從嚇中取出一支筆,用津唾潤濕了,在牆壁上寫道:“宋國逍遙漢,四海盡留名,曾上太平鼎,到處有名聲。”之後,宋四公和師弟趙正、修興、王秀等四人勾結一起,專門偷盜、殺人、裁贓,捉弄得吝嗇成性的“禁魂張”被拘捕到官,逼勒賠償錢大王府失物。最後,“禁魂張”又惱又恨,自縊而死。

在“三言兩拍”之中,流氓及其集團都是鞭撻對象。無論他們的手段如何巧妙,本領如何高強,所作所為如何大膽潑辣,作者歸根到底是將他們的手段作為歹徒加以描繪、批判的。而《宋四公大鬧禁魂張》一文,禁魂張強奪乞丐的錢財,固然可惡;而宋四公卻能同情、幫助窮人,主動贈給乞丐二兩銀子。有人據此以為《宋四公大鬧禁魂張》,以幾個偷兒作的主人公。這幾個小偷,那麼機智,那樣富有正義感,他們幫助被迫害的窮人,憎恨和蔑視那些鄙吝貪婪的財主和兇惡而又愚昧的官府;特別是,在他們那裏,偷竊已經成為向壓迫者剝削者抗議和報復的一種手段了。因此,這幾個小偷形象也便富有了特殊的思想意義。

廣闊的社會生活為文學作品提供了豐富的素材,一部綿延幾千年的中國流氓史也影響了文人的寫作,不同的流氓形象、故事反映在其中,以至於到了現在,還有人寫的文學作品的名稱為《我是流氓我怕誰》。當然,這裏所謂的流氓是帶諧謔意味。

2.通俗文學對流氓意識和文化的影響

中國歷史上的流氓、局騙、嫖賭、訛詐、劫掠等多樣病毒,在危害社會秩序、悖離傳統道德諸方面,造成了潰瘍般的惡劣影響,這種影響自然可以在社會政治經濟方面尋找源頭,但歷史上通俗文學(主要是小說)潛移默化的形塑亦不容忽視。

《三國演義》、《水滸傳》、《西遊記》、《封神演義》等古代白話小說,通俗易懂,為民間老百姓所喜聞樂見,但是其不良影響卻也不容忽視。魯迅在談到小說的社會影響時說:中國人的江湖思想,妖巫湖鬼思想、堪輿、相命、卜筮、迎神賽會等等陋習劣行都來自小說,因而要進行小說革命。

而各種小說中,《三國演義》和《水滸》對下層民眾的影響尤大,即便普通的農民,對此書也愛不釋手,百般模仿。如明末的張獻忠,“日使人說《三國》、《水滸》諸書,凡埋伏攻襲咸效之。”在封建統治的**制度下,這些通俗小說迎合了普通百姓的心理欲求,於是其不僅在社會上流傳極廣,而且浸染到社會內部,如魯迅曾說過的那樣,中國社會有“三國氣和水滸氣”。

小說對流氓群體的影響,有一個從遊俠之氣始逐漸過渡的過程。《三國》、《水滸》中的人物的豁達豪爽、行俠仗義、為民除害成為人們模仿的對象,但由於遊俠之風的衰微,流氓行俠仗義的成分越來越少。“俠”字漸消以後,起而代之的是“強盜”之輩,他們雖也是俠之流,但反對的奸臣,不是皇帝老子,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將相。後來,就連有“俠氣”的流氓,也不敢再有盜心,不敢指斥奸臣,就跟着一個好官員給他保架、替他捕盜,所謂《施公案》、《彭公案》、《七俠五義》反映的正是此過程。最後,俠客終成了流氓。“和尚喝酒他來打,男女通姦他來捉、私娼私販他來凌辱,為的是維持風化;鄉下人不懂租界章程他來欺侮,為的是看不起無知,剪髮女人他來嘲笑,社會改革他來憎惡,為的是關愛秩序,他後面是傳統的靠山,對手又都是浩蕩的強敵,他就在其間橫行過去”。(魯迅:《流氓的變遷》,《魯迅選集》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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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史:流氓的歷史(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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