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的社會文化基礎

流氓的社會文化基礎

作為一個社會階層,流氓的主體仍屬於處在社會下層的平民、貧民階層,他們也有自己的意識及文化興趣。儘管流氓是平民、貧民中的不良分子,即他們時常違法犯禁,與朝廷維繫封建統治秩序的傳統教化倫理格格不入,他們的文化興趣倒是與一般平民趨於一致。這就是說,他們與滲透於平民階層的俗文化相親合,而與士大夫的雅文化較為疏遠。當然,不排除有的流氓頭子,一旦成為暴發戶以後,附庸風雅,藉此進入上流社會。一般來說,流氓受教育有限,識字不多,有些甚至大字不識幾個,所以,其文化興趣必然受到下層大眾文化心理的影響。他們對朝廷所確定的以儒家倫理規範百姓的做法極為反感,不願做一個以耕織為生的“順民”,而是希望擺脫土地的羈鎖與束縛,到處遊逛,自由自在。基於此,他們又容易沾染上不少市井階層無賴的不良習氣,酗酒、賭博、嫖娼等吃喝嫖賭樣樣俱來,而且在處事上不乏油猾、刁鑽,有時帶有幾分狡黠、詭譎,更甚者則野蠻粗暴。

可以看到,傳統的農民意識在流氓群體中根深蒂固,儘管他們擺脫了土地的束縛,但終究無法脫離農民意識的拘束。流氓與傳統的農民在文化興趣上有諸多雷同之處,他們雖不願對朝廷規範的官方祭祀活動表示尊敬,卻與農民一樣,對民間的宗教祭祀活動表示出極大的興趣,佛道信仰及民間的宗教信仰在這些人中間仍十分流行;他們對儒家經典雖無多少好感,對孔孟或儒家的先賢不屑一顧,卻對流行於民間的戲曲小說及民歌興趣盎然,對梁山泊眾綠林好漢肅然起敬,對關雲長這樣的俠義英雄頂禮膜拜。

同時,流氓意識及其行為特點又與中國傳統文化中某些內容有密切關係。

流氓文化將傳統文化中的某些內容劣質化,變為適合自己胃口的東西,此處可舉幾點加以說明。

其一是中國歷史文化傳統中的山頭、幫派、鄉土意識與流氓的幫伙觀念互相契合。中國自古以來具有的農業生產經濟結構和地域隔離狀態,使其社會政治盛行山頭主義、幫派思想和鄉土觀念,朝廷中的朋黨、商業的行幫、秘密社會中的幫會、流氓無賴中的幫伙,都是這些思想觀念的表現和延伸。流氓的幫伙觀念以中國社會盛行的山頭主義、幫派思想和鄉土觀念等社會意識為大背景,同時又具有自己的特點。這就是,他們的幫伙觀念是建立在反社會、反理性,謀求極狹隘的私利的思想基礎上的。正因為如此,幫伙內部發生背信棄義的事情便是司空見慣了。

其二是傳統民俗文化的影響,中國傳統民俗文化主要是下層民眾的文化,作為下層民眾一部分的流氓群體,深受中國傳統民俗文化的影響,同時又把自己所接受的傳統民俗文化改造得充滿流氓特點,如綽號、隱語、歃血結盟、祖師崇拜、鬥雞走狗等,本來都是中國傳統民俗的重要內容,但一受到流氓的青睞,一被流氓“拿來”,就變得流氓味十足,成為流氓習俗的重要組成部分了。

其三是中國傳統無賴的復仇觀念。中國古代復仇觀念很盛,復仇被視為一種神聖的義務。《周禮》對於復仇曾給予種種規定,復仇有法定的手續。(參見瞿同祖:《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戰國時代復仇之風極盛。遊俠風氣下有專門為人報仇的刺客,越王勾踐卧薪嘗膽被後代傳為美談。“君子報仇,十年不晚”,更是流傳極廣的俗諺。可以說,流氓的復仇觀念是以中國社會上普遍流行的復仇觀念為大背景的。但是,流氓的復仇觀念有自己的特點,這就是,極自私、極狹隘,毫無正義性,且極具兇狠性、狂暴性。

其四是墨家精神中崇尚勇武剛烈的影響,以死為能,面對強敵,敢於赴湯蹈刃,死不旋踵。俠客出於墨,故常常有“墨氣”,俠客是墨家的末流,故其“墨乞”常走偏和異化。流氓與俠關係頗密,所以與墨頗有瓜葛。流氓的崇尚勇武和暴力的觀念,亡命也死的觀念,既包含有墨家精神的影響,同時又大大歪曲了墨家精神。墨家之勇,基於“兼愛”主義原則,有損己為人之美德;流氓之勇,則是惡勇,惡霸之勇,墨家之不畏死,是以政治原則為基礎的,流氓之敢死,則是為了錢財女色等極狹隘的私故,只能是亡命之徒。

流氓意識有其社會文化基礎,但一旦形成,便有自身的特點。流氓大多來自破產的農民,屬於流民,因而流氓意識的突出特點是遊民的劣根性,具體表現為山頭主義,土匪意識,見利忘義與雇傭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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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史:流氓的歷史(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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