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的經濟基礎

流氓的經濟基礎

經濟是社會政治的基礎和集中體現,根據馬克思主義唯物論:社會意識和現象歸根結底可以從經濟基礎當中尋求根源,因而我們可以看到,流氓之存在有其經濟動因和基礎,這一因素從中根本上決定了流氓的基本要旨;另一方面,社會現象和存在對其產生的基礎也有反作用,因而,流氓對經濟與經濟組織的滲透亦使得我們關注。

首先,社會物質生產達到一定水平,是脫離生產勞動的流氓得以能夠採用不正當手段佔有社會勞動成果並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前提。流氓群體的發展興衰和歷史上社會經濟的發展遲滯緊密地相聯結。

流氓群體最早出現於周代,除了當時生產發展水平外,也與當時商品經濟及由此導致“城市”的出現密切相關。夏商時期的“市”,僅是一種政治和軍事性質的堡壘,而到了西周時期,從《周禮》等記載中可以看到,鎬京中的前朝後市的景觀已具有相當規模,嚴密周全的市場管理制度既展示了商品交換活動及由此顯現的社會物質的頻繁,也從另一個側面傳遞了可稱之為古代流氓的先軀們混雜市間活躍不已的歷史信息。遊民、“氓民”夾雜其間,由於相對密集的人口而獲得了一定的相對穩定的安全環境。

與之相反,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商品經濟凋敝的直接結果,就是流氓的衰微。

兩宋時期的商品經濟達到空前的繁榮,甚至可以說是帶有些畸形的繁榮,包括手工業、國內商業、運輸業和對外貿易業等各個門類的整個兩宋商品經濟發展水平,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從而為流氓群體的大量發生、發展創造了有不利條件。

以京都開封和杭州為代表,商貿和消費水平都堪稱空前的商業性大城市成批地在兩宋時出現了。一些市場模式和市場機制,被全面突破。如從西周時起,再大規模的商品交易市場也都得圈劃在高大的坊牆之內,而居住在里坊內的居民則一律被禁止向沿街方向開門辟窗,典型的事例是後周時曾發生過“民侵街,千為舍”,至於馬路邊的“場外交易”,則不僅僅可能犯有偷漏稅收的罪名,更要緊的是被當作犯罪的嫌疑為“巡捕”所捉拿。

但到北宋時期,政府的一道敕令,破牆開店之風迅速興起,街邊房子身價暴漲,相伴着坊市制度的迅速解體,難計其數的店鋪在大街兩邊競相開設。進一步的變化是,日中為市日暮宵禁的僵化機制也緊隨此後被瞬間沖毀了,夜市使得一座座喧鬧了一整天的都市,進入不夜城。與此相伴而生的是“茶坊”、“歌館”的大量繁生,到處都是,不可遍數,而美麗騷情的女郎們,則“莫不靚妝迎門,爭妍賣笑,朝歌暮弦,搖蕩心目。”

上演粉紅色的文化之急劇發展,與都市商品經濟的快速繁榮,是一種伴生關係,色情業等特種娛樂業不僅是推動飯菜、服裝、遊藝娛樂乃至典當賃鋪各等行業發展的積極力量,而它本身則是一張張培養流氓及其行為的溫床。這種相互伴生、相互促進的運動,不僅造成了足以使資本擁有者趨之若鶩的“投資環境”,同時也造成了有可能使大批農業人口進城轉入工商業服務業甚至是企事業的條件。雖然這種轉入並不必然導致經商致富的現實,但是業已形成的銷金場所和奢靡風氣仍有可能為眾多失敗者提供其他方式的謀生機會,這種情況也是客觀存在的;同時也是破產農民和手工業者繞開鋌而走險之途的另一種生活出路,這些機會和出路自然給了流氓的一些生存之地。這種由“色情業”和“特種娛樂業”異常發達而支撐起來的“繁榮”,也恰是促使流氓及其行為愈益成為某種“社會需要”的基礎。

至明末清初的中國封建社會後期,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萌芽開始發端,市場開拓和商業繁榮之速度和規模,超過歷朝歷代。而明清時代市井型流氓的質量和數量,更遠甚於以往任何一個朝代,也正是藉此為歷史條件的。商品經濟更加高度發展並通過流通渠道向傳統道德觀念和行為規範進行強烈腐蝕,金錢勢力神氣活現地崛起,超前消費**極度膨脹。然而,此時的封建倫理道德卻漸趨僵化,不足以應付此一挑戰。在缺乏挑戰勝力量的背景之下,流氓意識和流氓行為以超乎尋常的速度向社會的各個層面和群體擴散滋長,虛偽詭詐、欺瞞謀騙的氣氛與商品經濟市場交易結下了良緣,也從這個領域向全社會各個領域瀰漫擴散開來,又有一夥伙游手無賴以種種方式在局騙、搶掠等行為上極逞能事。

到清朝中後期,人口增長和土地兼并的勢頭幾乎同時發展,再加上商品經濟發展加速和勞動力市場競爭激烈以及吏治癒趨**等因素,所帶來的後果是民眾意識中悲觀失望情緒普遍滋長,破產和失業隊伍惡性膨脹。商品經濟發展也正是秘密社會、幫會和會黨日趨流氓化的推動因素之一。

1840年以來,伴隨着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化進程的加深,商品經濟畸形發展,而流氓群體也開始滲透至幫會,使流氓幫會獲得異乎尋常的大發展。

社會物質生產水平與商品經濟發展僅是流氓群體、意識及其行為存在和擴張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只有在與政治、經濟、社會的不同條件結合起來之後才可能充分解釋流氓及其群體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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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史:流氓的歷史(選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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