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與土匪(1)(圖)
土匪響馬所謂土匪,就是一批佔山為王,靠搶劫、綁票為生的江湖人。在漢、唐律書中,只有“賊”、“盜”與“強盜”的稱呼,而無“土匪”一稱。在中國古代,“土匪”這個字眼可以用來咒罵一切偷盜行為:從雞鳴狗盜之徒到聚眾作亂的江洋大盜,從微不足道的行竊到政治叛亂,其結果是把所有這一切都用一個詞混為一談。直到清朝,官方的記載當涉及土匪問題時還多用“盜”、“賊”和“寇”等詞語。但是到清朝末期,一個新字“匪”出現了。最初“匪”主要用來指與之同時代的白蓮教,隨着清朝越來越注重其存在的政治合法性,“匪”字也用得日益廣泛,並常常合成為“盜匪”、“匪徒”和“土匪”。實際上,這些表達法並無太大區別。它們都是在指某些或某一群捲入純粹地方性或具有一定規模的騷亂之中的人。到20世紀,“土匪”這個幾乎很普遍的詞基本上專門用來指農村中的強盜(〔美〕菲爾·比林斯利:《民國時期的土匪》,中國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在古代,土匪一般是以“綠林”一詞代稱。“綠林”二字早見諸於《後漢書》。《後漢書·劉元傳》曾這樣記載道:“諸亡命藏於綠林中。”該書的註解這樣解釋道:綠林山,在今荊州當陽縣東(轉引自王應奎:《柳南續筆》卷三,《綠林》)。在這裏,“綠林”本是指鄂北地區的一座山名。王莽末年,南方飢荒嚴重,百姓易子而食,人們紛紛竄入江湖荒澤為盜。新市人王匡、王鳳被推為首領,擁眾數百人。以綠林山為依託,輾轉攻掠,這支隊伍後來被稱為“綠林軍”。隋唐以後,一些佔山為王,或落草為寇者,均以“綠林道”或“綠林好漢”自許。到了清末或民國時期,這種以打家劫舍為特點的強盜才被稱之為“土匪”。作為土匪,可劃分為“社會性土匪”與“政治性土匪”兩種。所謂社會性土匪,是指那些以搶劫財物為主要目的,以整個社會作為掠奪對象的團伙或個人;而政治性土匪,所針對的目標雖然也有一定的掠奪財物的因素,但相比之下,政治目的卻相對明顯。大致說來,古代的農民起義與暴動,從社會學性來考察,基本可屬於“政治性土匪”一類。儘管他們也被封建統治者罵為“盜賊”或“流寇”,但參加者都有一定的政治目的,其中有些還提出一定的政治目標和一定的政治口號。他們為達到這些目的而聚集起來,並形成一定的組織,雖則大都有禍害一方,騷擾百姓的經歷,但待到人多勢眾之時,便舉起義旗,攻城略地,以推翻統治階級為行動目的。這樣一來,他們就從根本上改變了原來的性質,即變禍害百姓的強盜,為反抗統治階級的義士,也正是因為他們有這種性質上的變化,所以在勞動人民的心中的影響才有好的一面。當然,也應該看到在這些暴動的農民中,有相當數量的成員也帶有濃重的流氓性。就“社會性土匪”而言,也可區分為“臨時性土匪”與“職業性土匪”。所謂臨時性土匪,只是把當土匪作為暫時的行當,從匪的動因是由於在飢荒面前走投無路,或是面臨著一時的經濟危機,不得已而為之。而職業性土匪則一輩子為匪,把土匪活動當作自己終身的生存之道。因此在社會性土匪中,“臨時性土匪”的流氓性較輕,而“職業性土匪”的流氓性則較重。具體而言,流氓與土匪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就社會影響來說,土匪與流氓在老百姓中的印象很不相同。土匪在老百姓心目中,是“綠林豪客”。土匪活動雖以打家劫舍為特點,對老百姓構成一定的威脅,但他們還有抑強扶弱、劫富濟貧、主持正義、講究義氣的一面。所以,許多民間文學對土匪也不乏褒美之詞。如《水滸傳》中108條好漢的姓名,已深深地印入了百姓的腦海里。而流氓由於被看作騷擾社會治安的渣滓,以訛詐錢財為終極目的,所以,在一些民間文學中,形象也是極端醜陋的,不是面貌兇惡,就是為人陰險狡詐,在百姓中並沒有留下什麼好的印象。其次,就心理特徵來看,土匪與流氓雖然都有一種強烈的復仇心理,但所報復的對象是有較大區別的。一般來說,流氓由於來源均為無賴遊民,而土匪雖然也有相當數量的成員是無賴遊民,但其中還有一些來自窮苦百姓,作為這部分人來說,當初他們的內心並未有為匪的想法,只是由於天災**等各方面的原因才走上當土匪的道路。因此,土匪與流氓的復仇對象就會存在着某種差異。土匪的復仇,對象一般是農民痛恨的特殊目標,即惡貫滿盈的劣紳,乃至比土匪還要霸道的人。而流氓在土豪劣紳面前卻是一些順從者,有的甚至是土豪劣紳的爪牙。他們復仇的對象,純粹出於私仇的報復心理,或是過去的仇敵,或是團伙之間的利益爭奪。這就是流氓所慣用的“以暴易暴”。第三,再就活動地域而言,土匪喜盤踞山林,所以往往有“落草為寇”的說法。在一些省與省或縣與縣交界地區,官府勢力的薄弱,因而土匪活動就尤為頻繁。而流氓則活動於城市與鄉村,尤喜縱橫於城市。他們雖是百姓中的莠民,橫行鄉里,但人們從來都不將他們稱之為“流寇”或“草寇”。當然也應該看到,土匪與流氓的活動地域也不都是按這一固定區別存在的,有些土匪平常也藏於民間,使人很難識別。如清代的“紅鬍子”,每當他們搶掠時,才“聚集多人,肆行不法”,而在平時,“仍散處村落,自附齊民”(《清仁宗實錄》卷三○九,嘉慶二十年八月壬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