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三人的過去

第六章 三人的過去

在athena的門外氣氛也十分肅殺,幾十人正在怒瞪着一個面色從容的二十多歲的男子,那名男子對着林潔說:“阿嫂,如果你說我錯,就是錯,我沒怨言的。”

林潔只寒聲地問:“發生什麼事,要自己人打自己人,是不是嫌自己不夠弱勢,要內鬨等人接收。”

其他人不敢作聲,只有一小夥子委屈地說:“如果不是有人想作反,我們也不會群情洶湧。”

說完已有不少人大聲附和,林潔凌厲一掃,他們才懂收斂,林潔低問:“阿生,你真想做阿大,不想向人屈膝,不再做人跟班,如果是這樣我不為難你!”

阿生含着淚辯護:“自從洛哥入冊后,社團很多人也想染指我們的地盤,翻版檔、馬檻、夜場、賭檔連茶餐廳都不放過,如果洛哥的地盤我不接手,其他人搶去,我們的日子更難捱。”

那群人卻認為這是狡辯,阿生一等洛哥入冊就有心部署,讓社團給他洛哥的地盤及人馬,正當那群人想扁死阿生時,林潔卻說:

“阿生沒錯,阿洛入獄已經是事實,社團要你們另跟別人也很正常,難道要所有事等阿洛出獄才下決定,這是無可能的,社團要賺錢,就找人接手阿洛的業務,你們不要阿生,是不是想外人插只腳過來呀!”

林潔狠狠地訓了他們一頓,才讓他們散去。林潔留下阿生,“你一定要小心,洛哥今次是給人暗算,難保你也會,不要鋒芒畢露,留下一些較低風險的業務吧!”阿生低頭,說聲你也要保重,然後慢慢離開。

林潔深深吸一口氣,感到無限的寂廖在心底,回頭一看,卻見沈磊憂心的臉色,她感到心中一熱,突然很想找人傾訴,那夜她上了沈磊的私人別墅,坐在他的客廳傾訴她的故事。

門當戶對,大部分人都認同,不認同的會很努力打破固有框架,他們稱之為戀愛革命。

林潔的媽媽是位千金小姐,爸爸是個黑社會,他們熱戀,從而決定在所有人均反對下結婚。

當他們結婚後,卻覺得當天的選擇錯了,女的有怨懟,男的夜夜笙歌,最後女的回她的家庭,男的繼續他的社團事業,唯一能證明他們的婚姻只有他們的女兒,那女兒在6歲的時候失去了她的母親,但不久也失去她的父親,因她和母親長得太像,她的父親不想看到她,自小她已在保母處流連,到上中學時,她搬去和父親同住亦是相見如冰,父親不會給零用錢,亦不疼她,她就像一個有父有母的孤兒。

林潔可能沒有發覺她像描述別人的故事,她必須抽空自己的感情才能說出自己的故事,才能接受被遺棄的結果。

磊同情地看着她,說:“我是孤兒,我是被沈父收養的,其實我不是碧瑤的哥哥,曾經我們很恨對方的。”

沈磊原名為陳永樂,他年幼時被人放在孤兒院的門口,但幸運地在他4歲時,已被沈世鈞助養,難得的是沈世鈞每個月也來探望他,自小他已當沈世鈞是爸爸,當他在十五歲時被沈世鈞收養,他覺得簡直是做夢,他從來沒有想過可以有個家,但他沒有想過他的出現,等如奪去沈碧瑤的一切,沈家是需要有繼承人,但要由兩個競選,沈磊和沈碧瑤就是競爭者,沈家一直認為有競爭才能使家族榮而不衰,故縱使沈世鈞不願,沈碧瑤要擊敗沈磊才能繼承一切,但不幸地無論才幹、營商能力甚至情緒控制,她樣樣不如他,終使她做出傻事。

林潔抬頭看着他,懇求他:“我知道小瑤很錯,但請你原諒她,好嗎?我......”

她還未說完,已被磊截停,磊笑說:

“我以前或許憤怒,但現在不,因為我體諒她的心情,被人奪去一切是不好受的。”

那時,沈碧瑤為了趕走沈磊,不停找人騷擾他,利用她的朋友在學校找他麻煩。當這些也不奏效,她那些朋友建議殺了沈磊,沈碧瑤不想,但那些朋友為了在她身上拿取更多好處,竟駕車撞沉磊,使他重傷昏迷,她那些朋友更向她邀功,說幫她解決了大麻煩,碧瑤這時才看清那些人的真面目,她既驚且悔,她天天探望沈磊,冀望他平安無事,她願意放棄繼承權,只要能彌補她的錯,然後,沈磊平安無事,碧瑤失去了繼承權,而去了法國讀書。

林潔聽着磊的傾訴,覺得他不是十分怨恨碧瑤,感到十分奇怪,因沈磊是一個恩怨分明的人。磊解釋:“我十分清楚我的出現帶給碧瑤極大的傷害,而那時碧瑤處於叛逆期,被人教唆做壞事也不是不可以原諒。”

林潔突然想起沈父的請託(將碧瑤與沈磊撮合,這樣碧瑤有一位可靠的丈夫,沈磊也可以名正言順得到沈家所有的一切)林潔支友吾吾地低語:

“你對小瑤有什麼看法?”

磊哈哈笑起來,“她和我是無可能的。”

林潔繼續追問:“為什麼?”

磊只能說:“我不愛她。”

林潔苦笑:“沈磊,你認為愛情是兩人一起的原因嗎?剛好相反,愛得越深,傷得越深,有時沒有所謂的愛情,可能更好、更純凈和更安全。先不說我的父母,我再說一個故事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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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陷雅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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