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劫案(2)
胡濟舒滿口酒氣:“好的,好的。”
第二天一早,胡濟舒乘的士來到勝利賓館。胡濟舒下車后,張志烽已經在樓下大堂里等候。張志烽迎上來對胡濟舒說:“大富豪還沒有起床,我們再等等。”兩人在大堂的沙發上坐下來,張志烽遞給胡濟舒一支煙。
張志烽把張子強的計劃和自己在新鴻基大廈樓下的觀察,一一地對胡濟舒敘述了一遍,胡濟舒非常仔細地聽,聽完以後並沒有馬上說什麼,他還要好好想一想。
張子強與胡濟舒、張志烽商量后,張子強夫婦當天就回香港了。第二天胡濟舒在廣州轉轉后就到了深圳,住在香格里拉大酒店。第三天,張志烽從廣州趕過來了,來到胡濟舒住的房間,看見房間裏只有胡濟舒一個人。
入座后,兩人扯了一些閑話,就又開始商議細節,胡濟舒讓張志烽把所有細節再說一遍。
張志烽說:“我已經在新鴻基大廈下觀察了好幾天,郭老闆每天下班后都去健身房,大約在6點多鐘回家,開的是一輛淺藍色的寶馬車,車號我都記下了。一般來說下班後走的是同一條路線。大富豪打算在他回家的路上綁架他,然後用車拉到我們租來的屋子關押。”
胡濟舒想了想說:“這樣,需要幾個開車技術好的,我的一個香港朋友老甘(甘永強),車開得很不錯,算他一個。另外,他還有一個形影不離的好朋友叫阿雞(鄧禮顯),要是人手不夠也算一個吧。”
張志烽說:“沒問題,正缺人手呢。”
胡濟舒又問:“什麼時候動手?”
張志烽說:“等大富豪最後決定。準備工作還沒有做好,人手齊了還要再分一次工。”
兩天後,胡濟舒搬回他在深圳的房子住下。當晚,他在深圳“噴泉酒樓”,請參加這次綁架活動的兄弟們吃飯。
此次這夥人的聚會,是為了商議綁架的具體細節和初步分工,主要是做案前的準備工作。按照常規像這樣的重要聚會,作為首領的張子強應該參加。但是張子強這個人有幾個特點:一是,總的策劃方案由他決定后,作案前的準備工作他並不親歷親為,而只是把前期的工作交代給自己的親信去準備;二是,每次作案經費都由他出,他做出匡算拿出作案經費后,對經費的具體用途也不過問;三是,一旦實施作案時,他不但親臨現場而且總是衝殺在一線;四是,作案成功后,張子強不替手下分錢。他只是事前把自己要分多少告之大家,事成后他拿走自己的一份,其他成員分多少,他從不過問。
1997年9月28日上午,張子強來到胡濟舒住的深圳香格里拉大酒店,其他參與行動的人員也集中到了這兒。
張子強走進房間給大家佈置行動,此時房間裏有胡濟舒、張志烽、薛永森、陳森友、陳樹漢、汪鳳琪、甘永強等。
有一份香港地圖放在房間的地毯上,張子強就站在這份地圖旁,再次明確了同夥的任務,並讓他們全部集中到銅鑼灣怡東大廈。
銅鑼灣是個人口稠密的地區,張子強選這兒作為匪徒的集中點,也表明了他作為職業罪犯的精明,越是在人口稠密的地區,越是不容易引人注意。因為你如果選一處人跡稀少的地方,這麼多作案人員的突然集中、進進出出必然會引人注意。張子強兩次實施綁架,都選在人口稠密的地方作為集中點。
1997年9月29日下午,在香港新鴻基大廈前,張志烽監視着大廈出口。他不停地看錶,此時已經是下午5點30分,還沒有見到郭炳湘的影子。6點40分,那輛他所熟悉的淺藍色的寶馬車已經開出了大廈。張志烽立即拿起手機,對着手提電話說:“老闆收工了。”張志烽打完電話就離開了,朝着另一個方向走去。
聽到張志烽的報告,張子強立即通知同夥出發。匪徒們馬上行動起來,紛紛拿上武器,裝進兩個旅行包,然後分別下樓。大廈門口停了一輛車牌號是GZ3612的白色“豐田”舊麵包車。
郭炳湘的車出了新鴻基大廈后,朝海灘道方向開去。這時,天還沒有黑,在海灘道的一個拐彎處,停着一輛車牌號為HG7396的小車,車上坐着就是張子強。這是海灘道的一個拐彎處,交通標誌表明這是一個單行道,窄窄的道路只容得下一輛車行駛。張子強的車停在彎道的這一邊,他從電話里聽到張志烽的報告后,立即用對講機通知了前面的人:“老闆已經收工了,車子一經過,我立即通知,你們就行動。記住,淺藍色的寶馬。”
這時,郭炳湘那輛淺藍色的寶馬車已經經過香港仔隧道,開上了淺水灣道,仍然是郭自己開車,沒有帶司機,車上只是他一個人。
在海灘道彎道旁停車的張子強已經發動了汽車,此刻他一手扶着方向盤,一手握着汽車的手剎,聚精會神地注意着自己車的倒視鏡,隨時準備開動汽車。很快看見郭的車快速經過他的車邊,朝前開去。
張子強立即拿起對講機:“車已過了。”說完,鬆開手剎,腳踩油門,把車子打橫堵在馬路中間,立即把整個馬路都堵死了,然後下車把引擎蓋打開,假裝車子出了故障,正在修理。
海灘道彎道的另一頭,甘永強坐在一輛停着的車裏。他手拿對講機,對講機里傳來張子強的聲音后,甘永強立即將沒有熄火的轎車(車牌號FK9630),也打橫堵在馬路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