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5,啊,是遙霸
小城的重點中學有四所,排在最第一的是二中,第二的是一中,其次是三中和四中。
路遙遙以全城第一名的成績考入了二中。
新生代表會上,路遙遙穿着藍白相間的校服,以優秀學員的身份代表新生上台致詞。
她留着長頭髮,頭髮又直又順,梳在腦後扎了一個那個時代常見的馬尾。
十二歲半多的路遙遙,開始抽條,一米六左右,腿很長。不需要怎麼打扮,就給人清爽清麗的感覺。
她的眼睛很漂亮,她的皮膚白皙,怎麼也曬不黑的那種。
大家聽到校長宣告時,台下都忍不住嗡嗡的議論,全校甚至是全城年級第一的女生,應該長得不怎麼樣吧。戴着厚厚的眼鏡,留着齊留海,臉上長着青春痘,表情木訥,不善言辭。
所以,當路遙遙邁着自信的步子,乾淨利落走到麥克風前,台下有一陣的雅雀無聲。
這麼漂亮的女孩子,原來頭腦與美貌並存,不是傳說。
路遙遙從來都不怎麼留留海,露出光潔飽滿的額頭,更主要的是,她的眼睛清澈似汪泉,她的聲音清脆動聽。一副致詞熱情洋溢,說得十分流暢,激起那一個個孩子心中對未來的期許。
路遙遙的成績十分穩定,一直穩坐年級第一。
路惠芬酸溜溜的說:“女孩子小學到初三成績當然可以,因為簡單嘛,等到了高中,就比不上男生了。”
其實這是一個誤區。那個時候,教育沒那麼普及。
女生獲得繼續升學的機會,相對男生少很多。優秀的女生也有可能讀到初三就被迫綴學,因此造成高中女生不如男的錯覺。
這樣的話傳到路遙遙的耳朵里,她也只是笑笑。
她就是要替路國強爭一口氣,替自己爭一口氣。爭氣的成份佔了一點點,更多的是,因為梁芳華說過,他們這個家就這樣了。她想走出去,就只有讀書這一條,別的他們幫不了。
初二,路遙遙的生活仍然沒什麼變化,除了學習就是學習。
她沒給自己太大壓力。上課的四十五分鐘比什麼都重要。學霸不只是會努力,更重要的是,好的學習方法保證了成功的一半。
路遙遙就是那種有學習方法,不死讀書的類型。
她除了念書,還喜歡看各種雜書。
小學時家裏沒條件買書,初中就不一樣了,初中有圖書館,每天放學開放一小時,路遙遙就會去讀書館看一小時的雜書,才準備回家。
那些名著,那些有益的讀物,給了路遙遙很多人生的感悟,點亮了前進的道路,像一盞盞明燈。
初二的時候,女孩子青春期開始了,有一些陷入早戀,成績一落千丈。
梁芳華當然也擔心。
路遙遙說:“媽,你放心,除了你和爸,我誰也不喜歡。”
班上的那些男生,在她看來,都是些小男生,不太符合她的審美觀。
作為優等生路遙遙來說,她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顏控,她喜歡長得好看的男生。
她也不清楚這是怎麼形成的。
明明路國強長得不算好看,為什麼她的審美觀沒有受影響,比如找個跟自己父親類似的。
不不不,她不是不愛自己的爸爸,但她就是想找一個長得好看的。
好看的,又有思想內涵的。
喜歡讀書的女孩子,知性,理性,有想法,並不是只知道看外表那樣簡單。
路遙遙的青春悸動,來得很晚,很晚,晚到大一時,遇到了賀思源才開始。
而在此之前,她一直是老師眼中的好學生,同學眼中的學霸,家長眼中的別人家的孩子。
*
二中,初一班在初中部教學樓的一樓,初二在二樓,初三在三樓。
升上初二的路遙遙經過初一那些班級,看到學弟學妹們打打鬧鬧時,她的嘴角就情不自禁帶了笑容,一副老生看新生的表情。
守諾今年升上了初一。他是買進來的,他的成績還差了最低錄取線三十分。
守諾是個小胖子,而鄭經,是個小痞子。
這天路遙遙從初106班經過,鄭經看到了路遙遙。
他的笑容裏帶着不羈:“小諾,看到沒有?初二年級的學霸,路遙遙,長得漂亮么?”
守諾順着鄭經的手指看過去,就看到少女美好的側顏,她的嘴角抿着笑。
守諾收回視線,不感興趣。
學霸對他來說太遙遠,他就不是那種讀書的料。若不是家裏人逼着,他連初中都不想讀了。
鄭經從守諾打開的文具盒裏順手抓到一塊橡皮擦,朝路遙遙扔了過去。
鄭經玩飛鏢玩得可順,可以稱是百發百中。
他們坐的是靠窗的位置,兩厘米寬,五厘米長的橡皮擦準確無誤的扔到了路遙遙的頭上。
“哎呀~”
少女發出驚叫聲,停下了腳步,揉了揉微疼的地方,朝守諾這邊看過來。
鄭經早就憋着笑趴在桌子上裝睡。
而守諾一臉懵逼的看着路遙遙。
路遙遙轉過頭來,少女的臉微紅。她有一雙漂亮的眼睛,此時那雙眼睛瞪大了,墨眉微皺。
守諾覺得心頭一跳。
路遙遙看着眼前的小胖學弟,不滿地道:“哎,這位同學,我又不認識你。你無緣無故扔我橡皮擦做什麼?”
她彎腰撿起地上的那塊橡皮擦走到窗檯邊,遞過來,給守諾:“喏,還給你了,以後不可以幹這種事了。”
也沒等他道歉,路遙遙腳步輕快的走遠了。
守諾獃獃的看着手裏的橡皮擦,腦海里浮現的是少女明媚的笑容,以及微生氣的樣子,最後又大度諒解他的笑容。
還有,她說的喏非他名字中的諾,但守諾突然覺得,如果被這樣一個女生叫他的名字,諾,應該也是挺美好的一件事。
鄭經聽到路遙遙離開,這才抬起頭,忍不住放聲大笑起來,一種惡作劇得逞的笑意。
但是身邊的好友不太對勁,守諾小胖子緊緊抓着那橡皮擦,白凈的胖臉漲得通紅。
鄭經一隻手閑閑托着臉,驚訝道:“靠,死胖子,你不會看上人家小姑娘了吧?醒醒吧,別人才不卵你,你看看,你長得又胖,成績又差,哪有女生喜歡你。”
平常這樣的打擊守諾才不放在心上。反正鄭經一向沒正形,又愛損他。
但今天他聽了覺得刺耳。
他伸出手捏了捏自己肚子上的三層游泳圈,他真的長得很胖?
“阿經,你說真的,我長得很胖?”
鄭經毫不猶豫的點了點頭。
守諾……
當你注意到一個人時,你就會發現她的存在,無時無刻。
比如,做課間操的時候,正好路遙遙的班跟他們班挨在一起。
守諾長得胖,還矮,一個小胖墩類型。
他邊做課間操邊尋找路遙遙的身影。
少女的動作,一舉一動,都很迷人。
守諾看一眼,作賊一般,急忙收回目光。
過了兩天,放學的時候,守諾發現路遙遙回家的路,跟他有一段路同路。
守諾不緊不慢的跟着,看到路遙遙轉彎了,才往右轉回家。
直到某一天,路遙遙跟他打了個正面,守諾忍不住屏住了呼吸,她認出他來了嗎?
沒有。路遙遙看了他一眼,收回視線,繼續往前走。
雖然兩個人都是校友,但是青春期的孩子,不會隨隨便便就在路上聊起來,除非本來就認識。
守諾腳步慢了下來,看着自己肚子上的肉。他想減肥了。
肩膀一沉,是鄭經勾住了他的肩膀。
“喂,小胖,你怎麼回事?最近上學也不叫我。我老遲到,被老師罰站。以前有你陪,結果你倒好,偷偷來這麼早。”
鄭經打了個哈欠,抬起桃花眼看了一眼前面,眼前一亮:“嘿,是遙霸。”
鄭經最喜歡給人取綽號。路遙遙學霸,簡稱遙霸!
守諾捂住了他的嘴:“別亂叫。”
鄭經張嘴要咬,守諾鬆開了,臉上帶了點羞赧。
鄭經嬉笑的表情變得嚴肅:“小胖,你跟蹤人家?好啊,你小小年紀不學好,居然學這一套!”
他作勢要打。
守諾不服氣地說:“你呢?小小年紀,偷蒙拐騙,逃課玩遊戲,偷家裏的錢出來,你怎麼就學好了?”
話一出口,守諾就後悔了。
“對不起,阿經。”
鄭經面色無不愉:“有什麼對不起的,你說得沒錯。小胖,我是沒藥可救了,你不一樣。小胖,既然喜歡人家,你就去追。萬一你成功了呢。”
守諾苦笑:“阿經,這事情你知道就好。我不希望你說出去。”
鄭經點頭:“那好。做個朋友也不行?去問問她學習的問題,我想遙霸肯定很樂意跟你分享的。”
他們開學第一個月,路遙遙就在全校禮會上分享了自己的學習方法。
相對於其他成績好的學生那些言而無實多有保留的學習方法,路遙遙分享的是真正的乾貨,只是,就看你有沒有想過認真去做到了。
路遙遙說:“我晚上每天要學到10點鐘。洗了澡10點半睡覺。早上6點鐘我就起來背書,因為那時思維最清晰。上課的四十五分鐘是最關鍵的,不要走神開小差,不要說小話。重點內容都在課堂上。所以,如果你上課的時間不走神,認真聽老師講了,那麼下課之後,相對的做一些習題鞏固一下,這節課的內容就掌握了。當然,還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預習和複習。”
首先是複習,下了課,要複習當天學的內容,不懂的及時去問老師問同學,要及時弄懂,不要拖。其次預習,複習完了,提前預習第二天各科要學的內容,如果進度快,可以多預習幾章。
路遙遙是真的把自己的方法講到了。
她預習的時候,都會提前划重點,第二天老師講的課中,那些果然是重點。這就是努力學習,注重方法的學生所不同的地方。
鄭經把這些都記下了,但他不屑去做。他就想混過這初中三年,然後就出去工作。
聽到鄭經說去找遙遙交流學習,守諾的小胖手傻傻撓了撓腦袋:“我不敢。我怕她看不起我。”
鄭經翻了個白眼:“行了,那就當我白說了。”
守諾心裏還有點難過,主要是路遙遙好像不認識他了。
也對,他長得這個樣子,別人能記住他才怪,他又不是帥哥。
這天回到家,守諾坐在家門口,爸爸不停的數落他:“我給你錢買進二中,不是讓你混日子的。你看看你的成績單,明明答案是五,你就寫成六。我看你全部是猜的吧?作文你居然一個字都沒寫,你坐在那裏是夢遊啊!”
守爸喋喋不休的罵著,守媽在院子裏搭了一個麻將牌桌子打麻將。
洗麻將的聲音嘩啦啦傳來。裏面有人在喊:“老守,快過來。你說完了沒有?孩子還小嘛,你罵他做什麼。快過來快過來,要摸牌了。”
守爸心在聽到麻將聲音時就不在這裏了。
“好了,來了來了。”
守爸將初中考試的試卷隨手朝不爭氣的兒子身上一扔,屁顛屁顛的挪着屁股跑到院裏去打麻將了。
守諾抬了抬眼,看到自家爸爸就像一隻活動的圓球。
他彎下腰去撿試卷。
每次考完試就得請家長簽字。看樣子,這次簽字,他又得叫鄭經給他模仿字跡代簽了。
守爸守媽這個麻將一打,不到半夜兩三點不會停下來。
一陣風吹來,將其中兩張試卷吹遠了。
期中考試一過,小城就已是深秋,風特別大,呼呼的吹,黃了的樹葉一吹,就像一隻只黃蝴蝶一般吹落在地。又會在地是打幾個滾兒,聚集成一堆。
守諾抬頭,首先入眼的是一雙普通的白球鞋,看起來挺舊了,但洗得乾乾淨淨。
當他直起身子,這白球鞋主人的臉也映入眼帘。守諾那雙因為胖臉擠成細小一條縫的眼睛微眯了眯,顯得就更小了。
是路遙遙。
守諾看到她漂亮細長手指拿着自己的試卷,臉瞬間脹得通紅。
這次期中考試,滿分120分,他語文五十,數學三十,英語六十。丟臉丟到姥姥家了。
他這個分數,在路遙遙看來,應該是白痴蠢笨如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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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嘻,還有人記得守諾記得鄭經嗎?我想開個鄭經的文,但我最最想寫的一個文已經想好了。想寫的好多啊。真想有個魔法,可以讓我的時間變成一天48小時,嘿嘿,白日夢哈。
不過我最最想寫的那個文,要等《重生暖婚:賀先生的名門嬌妻》完結了才開始寫。講真,你們有沒有去收藏花花的新文啊?我看到有的,但應該也還有很多沒去呢。對了,不要放棄花花。我最最想寫的那個文,要比遙遙這個文會寫得更好,我自己這樣覺得的。嘿嘿。
PS,明天仍然是四千字哈。今天更新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