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家境

第4章:家境

當日,長老懞薦便跟着蒙仲來到了後者的家中,意在說服後者的母親葛氏,讓她允許自己的次子蒙仲離開身邊,前往侍奉莊子。

蒙仲的家亦在鄉邑內,沒過不久老小二人便到了。

當蒙薦與蒙仲二人來到後者的家中時,蒙仲的兄長蒙伯正在院內修理家中的木質拉車,不經意抬頭一瞧,剛好看到弟弟蒙仲的身影。

他正要開口打個招呼,卻忽然看到弟弟蒙仲恭敬地將族內的長老懞薦迎入院內,竟不由地愣住了,攥着木錘竟傻在當場。

『你倒是問候一聲啊。』

蒙仲暗地都替兄長感到着急,在旁提醒道:“兄,薦長老來了。”

“哦哦。”蒙伯這才如夢初醒,連忙放下手中的木錘,躬身施禮:“小子蒙伯,見過長老。”

“好好。”蒙薦拄着拐杖笑吟吟地點了點頭。

雖然蒙伯的反應很遲鈍,換做其他不熟悉前者的老人,怕是會因此而生氣,但蒙薦很了解這個小輩,知道他性格憨厚、老實木納,因此倒也不會見怪。

不過在心底嘛,他越發覺得蒙伯不如其弟蒙仲。

你看,明明兄長蒙伯要比弟弟蒙仲年長五歲,個人也要比弟弟高出一個半腦袋,身體長得頗為壯實,但此刻兄弟二人皆在長老懞薦面前,兄長卻唯唯諾諾、拘謹不安,反觀弟弟蒙仲,卻是守禮持重、落落大方。

如此也難怪蒙薦更加看重蒙仲。

可能是察覺到蒙伯見到自己后顯得頗為拘謹,蒙薦便走上前與他隨便扯了幾句,先是問了問蒙伯正在修理的那輛拉車出了什麼狀況,然後又稱讚了後者幾句,總算是讓蒙伯的心情逐漸平復了下來。

此時蒙薦這才開口問道:“孩子,你母親在家中么?”

蒙伯點點頭正要說話,北側的正屋內剛好出現了一名盤着髮髻的婦人的身影,用帶着困惑的表情看向院中,待看到站於院內的蒙薦時,這名婦人連忙邁步走了出來,欣喜地招呼道:“長老來了?……這倆傻孩子,長老來了也不跟為娘說一聲。”

她用責怪地語氣對蒙伯、蒙仲兄弟二人說道。

這位婦人,即是蒙伯、蒙仲兄弟二人的母親葛氏,方才她本在屋內縫補衣服,忽然聽到院內傳來說話的聲音,遂站起身好奇地朝着院內瞅了瞅,沒想到竟然瞧見了蒙薦長老,是故連忙出屋。

“老夫也是才到。”

蒙薦笑呵呵地擺擺手,表示並不關兄弟倆的事。

見此,葛氏便向蒙薦行禮,旋即帶着幾分欣喜試探道:“長老今日前來,莫非是為了前幾日妾身向宗族乞求的那件事?”

“啊?”

蒙薦張了張嘴,一時間沒反應過來,竟不知該回應什麼,那發窘的神態,讓蒙仲在旁看了強憋笑容。

好在他終歸還沒老邁到健忘的程度,在稍許回憶了一下后,便立刻想了起來,連忙說道:“不錯不錯,老夫今日專程為此事而來。”說罷,他還怕葛氏不信似的,又補充道:“有關伯兒婚娶的事嘛,老夫記得的。”

不過在說完之後,他朝着蒙仲使了一個眼色,想來是希望後者莫要拆穿他。

“這幾日妾身一直在等着宗族的回應呢。”

葛氏雖然感覺蒙薦長老的神態有點奇怪,但也沒有細想,歡歡喜喜地將後者迎到正屋屋內。

正屋,即一戶人家家主所居住的房屋,在一座院舍內的地位最高,自從蒙瞿戰死後,葛氏便獨自寡居在此,至於蒙伯、蒙仲兄弟二人,此前都跟母親睡在一起,但待等兄弟倆長到八九歲的時候,便按照俗禮,搬到院子東側的屋子居住。

至於院內西側的屋子,目前則作為廚房以及堆放木柴、雜物的柴房。

雖是正屋,但屋內的擺設卻極為簡單,大概三丈方圓的屋內,正中央鋪着一張草席,草席上擺放着一張方方正正的木質矮桌,矮桌的木料不得而知,不過看上面那一道道開裂的痕迹,不難猜測這張矮桌怕是已有些年歲,可能比蒙仲的年齡還要大。

在屋內的角落,擺放有兩隻半人高的瓦缸,想來是盛放谷麥糧食用的。

而在北側牆壁的靠牆處,還擺着一張小案,案上擺放着幾尊泥像。

這幾尊泥像稱作「屍」,代已故的蒙舒、蒙瞿父子享受葛氏與蒙伯、蒙仲兄弟二人的供奉。【PS:屍最早就是專門指代替已故的先祖受後人供奉、祭祀的‘代替物’,有用活人代替的(一般是孫輩的小孩),也有用泥像代替的,到後來,才演變成神主牌,即靈牌。所謂的屍體,其實應該是屍體,屍才是專門用來指代已死之人的字。】

泥像總共有三尊,分別指代蒙舒、蒙舒之妻,以及蒙瞿,即蒙仲的祖父、祖母以及父親。

當看到那張小案上乾乾淨淨,且三尊泥像面前的瓦盆中供奉着一些飯菜、鮮果,蒙薦微不可查地點了點頭。

在孔夫子過世一百多年後的當今,儒家正逐漸成為顯學,雖然各國君主未必會真心選用儒學作為強大國家的思想主張,但儒學中的一部分思想,比如孝道,早已在中原各國傳播開來,成為衡量一個人品德的標準之一。

今日瞧見葛氏在平日裏一絲不苟地供奉着公婆與丈夫,蒙薦心中很是讚賞,連帶着對葛氏的評價,亦更為提高了幾分。

在屋子的東西兩側,各有一扇小門,通往東西兩側的內室。東邊的內室,早先是蒙仲的祖母華氏居住的,葛氏則住在西側的內室。

後來華氏過世,葛氏因在西房住習慣了,也就懶得再搬到東房,索性就將東房當做了雜物間,將公婆以及丈夫曾經所使用的傢具、箱子,那些雖然陳舊卻又捨不得丟掉的東西,通通堆積在這裏。

順便一提,蒙瞿生前所使用過的皮甲、兵器,亦被葛氏珍藏在東房內箱子裏。

“長老請坐。”

葛氏請蒙薦在尊位入座。

世俗的規矩,北為主位,是主人的座位,而中原普遍以左為尊,因此主人左手邊(即東位)便是尊位,西位次之,最末是南位。

葛氏如今雖然是家中的女主人,但蒙薦的年紀比她大,且在族內的地位也比她高,因此按照禮數,她不應當坐在主位,而是應該坐在西位,作為對蒙薦的尊重。

在蒙仲的攙扶下,在矮桌旁東側的位子跪坐下來,同時他用左手手指輕輕敲了敲矮桌的靠南部分,顯然是示意蒙仲在南位坐下——畢竟蒙仲在這裏年紀最小嘛。

而此時,蒙伯已按照母親的吩咐,端來了一碗熱水,雙手捧着送到蒙薦面前,結結巴巴地說道:“長、長老,請、請喝水。”

他那拘謹的表情,看得在旁的葛氏心中直着急。

“好,好孩子。”

蒙薦稱讚一句,端過碗喝了一小口。

期間,蒙伯則被母親葛氏叫到身邊,跪坐在母親身側。

葛氏沒有注意到蒙薦方才示意蒙仲坐下的小動作,見小兒子蒙仲亦在矮桌旁坐了下來,她便說道:“仲兒,為娘與長老要商量一些事,你到屋外去玩耍片刻吧。”

蒙仲聞言笑着說道:“娘,不就是兄長的婚事嘛,就讓孩兒在旁聽聽嘛,說不準孩兒還能給出出主意呢。”

一聽這話,葛氏微微有些猶豫,畢竟相比較老實木納的長子,的確是次子蒙仲聰明機靈,因此平日裏有很多事,葛氏雖然不會瞞着長子,但是卻會更多地與次子商量。

可是婚娶這種事,對於一個年僅十歲的孩子來說,這還為時過早吧?

想到這裏,葛氏正要板著臉將小兒子趕出來,然而蒙薦卻笑着說道:“無妨無妨,就讓這孩子在旁聽聽吧,畢竟這孩子也十歲了,再過五年啊,就該輪到他成婚了。”

長老都這麼說了,葛氏也不好再說什麼,只好當蒙仲不存在,與蒙薦商量起有關於他長子蒙伯的婚娶之事。

在這個年代,庶民以及士級貴族家的男子,一般會在一十五歲時就娶妻成婚——要是上層貴族家的嫡子,這個時候如果沒有合適的聯姻對象,就有可能先納妾,等有合適聯姻對象的時候再迎娶嫡妻正室——從此之後便可視為成人,承擔起這個小家的責任。【PS:這裏的十五歲成人,指的是在「世俗」的角度。但是在家族內部,一般要到二十歲行過冠禮,才會被族內長輩視為真正成年,此時才有資格對家族的事發表自己的看法。】

而今年,蒙伯已年滿十五,因此前間日,葛氏便到宗族內,拜託宗族為他的長子張羅一門婚事。

此時男女婚事,基本上是憑父母之命、族老之言。

雖說蒙氏一族內部其實就有年輕的未婚女子,但鑒於「同氏不婚」的原則——最初是「同姓不婚」,後來慢慢放寬為「同氏不婚」——蒙伯與族內那些年輕女子是無法成婚的,他只能迎娶其他家族的女子,比如兄弟倆的父親蒙瞿,就娶了葛氏這位葛氏一族的女子為妻。

而家族間族人的通婚,主要就靠宗主蒙簞、宗祝蒙薦等族內德高望重的老人去與其他家族提親說項。

不受長輩、父母認可並且祝福的男女若是擅自結合,即稱苟合,是為世道所不容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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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大司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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