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盛出文(1)
我的文章第一回變成鉛字,是1958年,也就是現在“示眾”於此的評論《談〈第四十一〉》。全文大約1700多字,發表在《讀書》雜誌該年第16期,《讀書》當時是半月刊,16開本,該文約佔一個頁碼,頗引人注目。那一年我才16歲,是個高中二年級的學生。在那以前,我給若干報刊投過稿,都被退稿,這篇卻被堂而皇之地刊登了出來。現在的讀者來讀此文,一定會感受到那時中國的文化語境。我的這篇文章的基本論點是階級敵人之間不可能有共同的人性,這是那個時代的主流話語,在今天,這樣的觀點似乎已經邊緣化了,但仍不失為一種嚴肅的觀點。那時《讀書》雜誌的編輯接到這篇自發投稿,很快就將它編髮了出來,記得封面的提要目錄上還用粗黑字體標出,算是那一期的重頭文章之一。寄來樣刊時,編輯附信,看樣子以為我是個成年人,甚至是個學者,希望我“繼續不吝賜稿”,我當然“不吝”,我寫得勤着呢,馬上又寄了稿子去,但不得不說明我的真實身分,結果那稿子被客氣地退了回來。我後來在經歷了“文革”劫難終得復刊的《讀書》上發表文章,是過了21年,37歲時,那時我已經正式進入文壇。
以一個16歲的少年,能寫出這篇《談〈第四十一〉》,起碼是具備以下三個條件:一、廣泛閱讀,涉獵多,視野自然寬;二、掌握了理論以後,能夠拿來實踐,那時候文藝理論上的主流工具,是馬恩列毛文論,恩格斯在給哈克納斯的信件里所提出的“典型環境裏的典型性格”的現實主義創作原則,是使用得最多的評論圭臬,這樣的理論是大學課堂里才加以講授的,高中語文課還涉及不到這樣高深的內容,我是自己課外去讀的,讀了就結合具體作品思考,思考成熟了就寫成文章;三、16歲少年,寫出這樣的文章,敢投《讀書》雜誌,當然是“少年氣盛”的表現,但也正因為氣盛,所以文章自我圓滿,一氣呵成,編輯沒作什麼修改,是全文照發。這三點裏,氣盛尤為重要。寫文章最怕畏首畏尾,沒有自信,哆哆嗦嗦,下筆如賊。16歲的我,並不認為自己只能寫些“習作”投給報刊上的“少年園地”。記得17歲時讀了法國作家羅曼·羅蘭的《約翰·克利斯朵夫》、《哥拉·布勒尼翁》和他的兩部《文鈔》還有《革命戲劇集》,就居然寫了篇一萬多字的《羅曼·羅蘭論》,也曾投寄過,被退稿,但毫不氣餒,作家文豪,寧有種乎?想到那時最了不起的大文人,勢必每天也要如廁,就不信文章只能是由他們來寫,書也總只能印他們的。後來把這樣的“心得”跟一兩個也想當作家的同學說了,他們先是驚詫,後來也啞然失笑,於是大家鼓舞起來,起勁地讀,起勁地寫,氣盛出文,實際上,也出人——出作家,或者別的什麼家。中國儒家學說教育我們要謙虛,這裏面有精華,但往往弄得我們在權威面前無比謙卑,這就說明其中也有糟粕。我痛感當今的中國,比謙虛更重要的品德是敢為人先,勇於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