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日(1)
在第二次大戰就要結束之前,同盟國就已組織了軍事法庭要把日本戰犯送交審判。由於充分預計到日本的戰敗,美國和中國國民政府為審判作初步的準備。1944年3月,聯合國家建立了戰爭罪行調查委員會,並在重慶--南京滄陷后,中國的戰時都城,為調查遠東和太平洋戰爭罪行附設了一個委員會。日本投降之後,法庭的計劃開始認真地進行。在日本的盟軍最高司令部和中國國民政府密切合作,收集日軍在華暴行的證據。由於在南京暴行期間犯下的罪行,日本的權威人物不僅在南京,而且在東京接受審判。
南京的暴行是這座城市心靈上的一道深重痛苦的創傷,一道隱藏多年的受了壓抑的恐懼和仇恨的創傷。自1946年8月開始,在這座城市審判乙級和丙級戰犯時,這道創傷破裂,進發出在戰爭時期聚集起來的全部毒物。
雖然只有少數幾個日本戰犯在南京審判,但給了當地中國百姓一個傾訴苦痛、宣洩仇恨的機會。審判持續到1947年2月,在審判期間,1,000多人證明了約460起謀殺、強姦、縱火、搶劫案件。中國政府在南京街頭貼出佈告,敦促目擊者帶着證據站出來作證;同時,12個區公所向全市收集人民的陳述。他們一個接一個出現在法庭,聆聽中國法官對他們的警告:如果作偽證要判5年監禁,然後發誓句句真言,在書面陳述上簽名、蓋章、按指印或畫押。證人不僅有倖存的中國人,還有一些安全區的領導人,如邁納·瑟爾·貝茨和劉易斯·斯邁思。
審判期間,痛苦地隱藏多年的證據展示出來。最著名的展品之一是一小本相冊,有16張日本人自己拍攝的關於種種暴行的照片。大屠殺期間,這些底片由日本人送去沖印店,那兒的僱員偷偷多印了一套相片,放進相冊,藏在浴室牆內,後來又秘密藏在一座佛像下面。這本相冊從一人手裏傳到另一人手裏,甚至在日本人發出威脅並搜查其拍成照片的罪證時,人們仍冒着生命的危險收藏它。為了這16張照片,有一名男子甚至逃出南京流亡。(這些照片從照相館到戰爭罪行審判庭再到它們的最後棲身之地檔案館,其間漫長而又複雜的歷程在中國激發了無數的文章以及一部大型紀錄片)。
不過,不是所有的證據都是經由如此轟動曲折的道路到達法庭的。有的是直接來自舊的剪報。本書第二章描述過兩個日軍中尉野田毅和向並敏明參與臭名昭著的殺人競賽,《日本廣知新聞》有關此事的一篇文章被引用在審判中。在審判過程中,當然,這兩名日軍軍官都否認每人殺人超過150個。其中一人指責這篇文章是外國記者憑想像捏造的,另一人堅持說競賽的事是他瞎編的,是為了回日本后比較容易娶到老凄。1947年12月18日,當判決在法庭上宣讀時,中國聽眾高聲歡呼,高興地落下眼淚。兩名中尉由行刑隊處以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