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三
“包公顯聖”的故事
——本書第一百回包公顯聖故事原型
抗戰之前,余全家卜居滬上。抗戰期間,家父及家兄投筆從戎,赴前線抗日,家母因避戰亂,攜余返里,就讀於浙江縉雲縣五雲小學。
縉雲地處浙南山區,民風古樸,迷信盛行。境內除有寺院庵堂城隍外,尚祀關公、包公、胡公(南宋廷臣胡則)諸歷史名人。每逢諸公華誕,香火特盛,按例舉行迎神賽會,萬民空巷,如醉如痴,並延請劇班演戲三天,還願祈福。此外,還設有各種市場,萬商雲集,經營山貨土產,交易買賣。故此每逢廟會,遠近親友,皆來隨喜,熱鬧非常。
時浙南流行婺劇,俗稱金華戲。離城十里有一周村,村民祀奉包公,極為虔誠。適逢包公壽辰,村中公請一婺劇班子搭台唱戲,戲目多與包公有關。演至第二夜,貼出之戲目中有散戲《烏盆計》。當演至張別古手捧烏盆帶領劉世昌之冤魂來到縣衙告狀之際,飾演冤魂者忽然一個噴嚏,訇然倒地,片刻后就地一滾,站將起來,居然口操縉雲方言,大呼:“包青天為小民申冤!”
台下觀者哄堂大笑,蓋以為演員臨時插科打諢也。飾演包公者卻不以為怪,一捋長髯,正顏詢問:“爾有何冤,大膽訴來!”飾演鬼魂者一躬到地,依舊口操縉雲方言,自稱系本縣某村人氏,姓甚名誰,因周村廟會,設有牛市,故此攜款前來,意欲買牛,暫住友人周某某家,順便看戲。不意昨夜散戲之後,周某趁其睡熟,夫婦二人用斧頭將其擊斃,連夜將屍體大卸八塊,裝進麻袋,埋於院內枇杷樹下,請包大人申冤。
觀眾不由大嘩。蓋周某者,村中實有此人。劉世昌系老生扮演,並非小丑,如此打諢,未免出格。村中頭面人物正待興師問罪,飾演包公者袍袖一拂,一拍驚堂木,厲聲呵問:“果有此事,爾敢與周某當面對質否?”“鬼魂”答曰:“小民屍體現在樹下,請包大人前往一看便知。”言訖一個翻身,躍下台去。飾演包公者大呼一聲:“左右,隨我驗屍去者!”居然一撩龍袍,即從公案之後一躍而出,跟隨“鬼魂”出場而去。飾演衙役者齊聲答應,亦高舉水火棍紛紛下台跟隨。
台下觀眾不知台上所演是真戲抑假戲,嬉笑者有之,怒罵者有之,吵吵嚷嚷,群情激奮。然事出突然,無由制止,當即閃出一條路來,讓“冤魂”與包公及衙役一干人等通過,然後尾隨而去,且看後事如何。
周某即住本村,離戲台不遠,須臾即到。衙役剛把門叫開,飾演鬼魂者一推周某,率先奔入院中,惟甫達枇杷樹下,即一頭栽倒,不省人事。包公率眾人進入院中,周某不知事發,猶面有慍色,呶呶質問。包公不予理睬,惟吩咐:“左右,挖地驗屍者!”當即有好事者尋來鋤頭,於枇杷樹下土松處挖開。不及三尺,麻袋中血肉模糊者一覽無遺矣。
周某夫婦當即被縛,並移交司法部門處理。鐵證如山,無法抵賴,一審定案,周某夫婦以命相抵。
此案出后,遠近傳頌,“包公顯聖”故事不脛而走,老幼皆知。不惟周村之包公祠香火盛極一時,該戲班亦於浙南一帶紅極一時焉。
余時年幼,亦以為鐵麵包公,名不虛傳,果真顯聖。亦有傳聞:該戲班內有一武小丑,武功極佳,每至一地,常行盜富濟貧之俠舉,蓋周某殺人之時,適為武丑夜間行俠作案所目擊,故此假借飾演《烏盆計》之機,由此丑反串包公,破此血案也。有人以此詰之武丑,此丑則矢口否認,並謂陰魂所附者乃飾演劉世昌之老生,渠不過隨機應變,因勢利導,促使其案之破而已。
直到三年以後,抗戰勝利,家父從前線歸來,方才真正揭開謎底。
蓋我縣有一義賊,姓謝名三,自小拜倒於時遷門下,本事高超,身手非凡,真箇是飛檐走壁,如履平地,為人最講義氣,常以劫富濟貧、“實行平等”為己任。周村廟會,渠亦混跡於觀眾之中。無意中聽得本村周某遊手好閒又迕逆不孝,夫妻二人每日酒肉泡心,卻不贍養老母,任憑老母於破廟棲身,行乞度日。渠本想從周某家中盜取一筆錢財周濟其母,不意陰差陽錯,正好目擊周某謀財害命、毀屍滅跡一幕。為使案情公諸於眾,也為使劇班名聲大震,謝三與劇班串通,與假戲之中,演出如此一場真戲。
事後不久,家父出任湘鄂贛邊區挺進軍軍法處長,謝三與我家有親,亦赴抗日前線,在司令部專任偵察工作,成績卓異,惜未及升遷,即不幸犧牲。渠生前曾與家父敘述周村“包公顯聖”一案始末。不然,此千古奇案,將無從得知其真相矣。
——原載《章回小說》2002年第一期